ag00087_.gif (341 bytes)第三十一课

列王纪上(二)(第十二至二十二章)- 耶和华立王废王(一)

第三十一课 - 拿伯的葡萄园

附件:《中国法治倒退引发司法界焦虑》 -- 作者邢舟

(转自《亚洲周刊》2010年6月20日)

 

    毒奶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案、重庆李庄案、刘晓波案以及山西整合煤矿系列等,显示中国法治倒退、程序正义流失。老百姓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法律成为行政权的工具或摆设,导致了上访不断、非理性解决争端现象爆发。


    这两年有三起案件,让中国法学界的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出了这样的话:「我是觉得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或者说我们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政治改革都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

    令八十高龄的江平心生此感的三件事,其一是山西政府对煤矿的产业整合问题,令一大批在当地投资的煤老板瞬间没了投资,是对私人财产和民企权利的明目张胆的侵犯;其二是刘晓波案,言论治罪的传统还在延续,正义的声音不能表达;再来就是李庄案,整个审理的过程连基本的程序正义都保证不了,法律还能维护中国人的公民权利吗?

    在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事件「负责人」张玉军、耿金平被执行死刑以及法院宣告三鹿破产之后,三鹿毒奶粉事件在中国俨然已经成为过去。根据新华社零九年一月的报道,国家规定的赔偿方案中,除了对死亡患儿和重症患儿分别有二十万和三万的补偿外,全国有超过二十六万接受一般性治疗的患儿得到的一次性赔偿只是两千元。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被称为结石宝宝之父的赵连海,还因为「为争取患儿权利,到处奔走、上访」而被指控「涉嫌寻衅滋事」,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受审,至今未判。原告起诉不成反倒成了被告,他的辩护律师李方平研判,赵可被判处三年左右的刑期。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因被指控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二审在重庆宣判:维持一审罪名,由于「主动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处罚改判刑一年零六个月。

    「司法改革这些年不但没有前进,其实是倒退了,而且倒退得很严重。」李庄的辩护律师陈有西也说:「李庄的『认罪』是让人深思和不寒而栗的。因为一个强悍而精通法律、完全知道司法各种潜规则的人都会这样行事,可见我们的司法环境尚无法保护一个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

    李庄究竟是谁?他真的教唆当事人伪造证据了吗?他嫖娼、耍大牌甚至漫天要价、私自收费了吗?法庭上,李庄还来不及解释自辩,某些媒体和网上文章抹黑的未审先判,已然给了公众一个他的「真面目」。《律师文摘》主编孙国栋说:「我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他,也不认识他,但我从这么多报道中了解李庄,他本人肯定有很多毛病,甚至身上可能沾有一些律师业的不良习气,可这些不足以治罪,从实体到程序都不足以。即使退一步说,他真的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也应该享有辩护的权利,这个是常识。现在这样判,伤害的是律师制度本身,是整个律师事业。」

    一九九七年颁布的中国新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实施以来,已有两百多名执业律师因为这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而身陷囹圄。如今,这个名单里又多了一个李庄。

    难怪早前民间就有这样的说法:「如果你要搞法律,千万别当律师;如果你要当律师,千万别办刑事案件;如果你要办刑事案件,千万别调查取证;如果你调查取证,千万别怪看守所要你报到。」

    如今这个说法又一次得到印证,对中国刑诉律师来说,打击够大的。

优秀刑诉律师越来越少

    孙国栋说,现在中国优秀的刑辩律师越来越少,很多都转去办民商案了,为什么?一来是风险太大,刑诉律师们要面对的公检法对手很强大,在传统文化下,公安、检察系统代表的是正义,连法院都会不自觉的站到它们一边,很容易先入为主的有罪推定。

    刑诉律师为坏人辩护,好像就是在与政府对抗,连阅卷都会被处处刁难。零九年四月,北京安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唐吉田和北京舜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巍曾在四川省泸州市帮一个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中途罢辩退庭。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他们收到北京市司法局的通知:因为在当时庭审过程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两人被拟「吊销律师职业证书」。这是全国首例律师因主动退出法庭而遭行政处罚的案件。

    而据《南方周末》报道,唐吉田和刘巍解释退庭是为维护法律尊严。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数次打断他们辩护,不允许他们对证据质证、对犯罪构成进行分析……只允许核对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数量、只允许被告回答是或不是。

    二来就是刑辩律师收入相对低,九四年,前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案件轰动一时,他花了几千万美金保住了命,官司赢了,他的财产都进了律师的口袋。中国刑诉案子多少钱?五月三十日,北京市开始试行新的律师收费标准,如果按这个最新的规定,一审代理费三万块人民币封顶,相当于四千多块美金,资深的大律师和刚执业的律师一个价,普通的盗窃案件和复杂的刑事案也一个价,这就是中国律师的价值。李庄为龚刚模辩护,收取的律师费总共是一百五十万,用来保住这个有几亿身家的老板的性命,这钱收得贵吗?陈有西认为,一点不贵。「商务律师没人骂,三亿标的拿三百万没人骂;反倾销案,给美国人拿去五百万美金也没人骂,理所当然。刑事律师拿一百五十万就骂了?这是非常不正常的。这说明什么?在中国,人的命是不值钱的、自由是不值钱的。」

    陈有西说:「李庄案虽然是一个刑事案,但是他折射出了中国公权和民权的激烈碰撞,体现了律师对公权的挑战。呈现了中国律师业的真实生存环境。一个国家如果容不得公权面前的不同声音,要用强权去压制这种声音,又要假借『依法』外衣『完善』这种迫害,而司法权不但不去控制,反而去助长这种强权,那这个国家就已经没有控制权力的稳定力量,国家就会被带入灾难的深渊。」

    零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总理温家宝探访重庆库区移民农户熊德明家。一片沉默声中,向来直言直语的熊德明不顾村干部之前的封口令说了句实话:「总理,我想,我想说说我家里打工的事。」原来熊德明丈夫在外打工的两千多元工钱被雇主拖欠,打了一年零三个月的官司,一直没有拿到。总理听完,随即表示:「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当晚,这笔拖欠的薪水就送到了熊德明手上。

    在熊德明出名之后,至少有一千位农民同胞从全国各地找到她,请她帮忙「讨薪」。熊德明甚至风风火火地远赴浙江温州帮民工讨薪,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替人维权,维权受挫后,熊德明甚至不够路费回家。她在年度经济人物的颁奖现场,又说了一句大实话:「大家都知道我了,说为什么你欠的钱能拿到,我欠的钱不能拿到,你能不能帮我追工资,追到了我给你工钱。我说我没有那么大能力,我的钱是总理帮我追的。」

    原来中国所有遭遇拖欠工资的民工、所有遭遇不公有冤情的人都只能等总理去帮他们讨回公道?

    「从这里看出什么?律师是没用的,法院是没用的。」陈有西说:「因为我们的体制设计就是权力是最有用的,法庭是没用的,一个官司一年零三个月判不了,拿不到一分钱;总理一句话,钱就送上门了。这样的国家,谁还相信法律?相信律师?」

    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什么中国的上访者会源源不断、甚至越来越多;为什么大家采取维权的方式越来越极端、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甚至是无辜者的生命来引起官员、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不需要找律师,找清官就够了。「对老百姓来说,他们更想得到的可能是主管领导的一句话、一个批示;他们宁愿找关系,如果一定要花钱,他们也认为直接把钱送给法官,比请律师来得管用。」孙国栋说。

    是不是中国的老百姓宁可相信权力而不相信法律,是不是他们已经不相信法律本身是公平的了?

    在陈有西看来,强势政府、弱势法院已是今日中国的普遍现象。尽管中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法治需要法院这个国家机器的超脱和独立,但现实是它经常受到法外力量的损害。体现在刑法领域,就是行政权等公权力越来越明显地影响着司法的权威和公正。而法治权威的丧失,又导致了上访不断、非理性解决争端现象群发,政策治国、矛盾长期累积等一系列问题,法庭释放不了社会积冤。

    温家宝在二零一零年的新春团拜会上的讲话总共八百字,在全国引起广泛讨论和关注的,有两个字,「尊严」。随后的一个月内,温家宝三次提到这两个字,甚至首次将尊严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温家宝解释说,首先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可中国人的尊严在哪里?

    在中国广东、云南等地,有一道用来招待贵客的菜叫猴脑宴。取活生生的猴子夹在餐桌中间,直接掀开它的天灵盖生吃猴脑。刚开始的时候关在厨房笼子里的活猴子看见厨师走过来,都会发出凄惨的叫声,挣扎着希望不被捉到;日子久了,大家知道躲不过被生吃的命运,就都不叫了,只是厨师来的时候,拼命把最弱的那只推到笼子边,让人可以一把抓走,让自己躲过一劫。

    「哪怕明天就轮到我,起码今天我安全了。」

    当陈有西用这个「猴子理论」来形容今天中国律师心态,这位最近因替李庄辩护而出名的律师,眼里竟透露出一丝忧伤:「自从我接了李庄案,律师界支持我、欣赏我的人不少,可我也知道,背后甚至公开场合在骂我诽谤我的大有人在。他们庆幸自己没被纳入另册,觉得我很傻,等着看我的好戏、看我什么时候也出事。中国现在有很多这样狡猾的猴子,可悲的在这里。」

    原本是为了当事人所做的正当辩护,到头来成了挑战权力和体制的出头鸟;原本是为了道义和正义所做的职业选择,到头来只是为了生存的一份工作。「现在中国大部分的刑辩律师不争辩了,配合公权力,关键问题不辩。这些律师,法院检察院还会介绍案子给他,案子越做越大。大家都学会了这一点,某种程度上,就是哀莫大于心死。」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那个将要被抓上餐桌的猴子,可我也不害怕,害怕我就不会去重庆了。我是觉得总要有人做那个猴子,发出几声惨叫,让其它的猴子能够冲破笼子。万马齐瘖究可哀,这个社会不能没了良心;中国的知识精英,不能没了脊梁。」陈有西说,「中国必须要思考和立即启动根本性的司法改革。」

对中国法治未来有信心

    江平教授这两年连续出版了两本着作,从《我所能做的是吶喊》到《私权的吶喊》,书名都用到的一个词就是「吶喊」。在参加《律师文摘》零九年年会的时候他也说:「形势越来越严迫,也就是说外面的环境越来越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吶喊』,不管你用了什么字,『吶喊』是在情况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人们去呼吁的一种声音。」

    爱之深、责之切。当下是倒退也好、停滞也罢,都是暂时的,对于中国未来的法治环境,这些仍在第一线奋斗的法学人士,还是抱有充分的信心。三十年前,大家很难想象可以通过一部《行政诉讼法》来保障私人权利;而零七年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又进了一步。中国三十余年来培养了超过十七万的律师队伍,虽然现代法学教育已不再是所谓的精英教育,不久前中国社科院公布的《二零一零年中国大陆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法学是连续三年失业最多的专业之一,毕业生早已成了「就业困难户」。但不可否认,这一代年轻人的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了,他们的法条技术是进步了的。他们缺的,是职业道义。李庄在庭上认罪的时候,法学界一片哗然,孙国栋当时就说,不要骂他,这个大染缸的同化作用太大,谁进去都一样。

    李庄案之后,法学院的学生还会愿意选择做刑诉律师吗?陈有西说:「有理想的人还是有很多,甚至有一些学生和我说,我这辈子就一定要当刑诉律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