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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使徒的脚踪行 - 使徒行传

第二十二课 - 彼得向耶路撒冷教会报告

经文:徒十一:1 - 18

主旨:因受奉割礼的门徒责难,彼得向教会解释“哥尼流事件”的来龙去脉。

1。按路加的记载,他视彼得的传福音给哥尼流为外邦人的五旬节,开辟了教会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但在查考《使徒行传》的前十章,我们都很清楚,在彼得之前,执事腓利已经在撒马利亚一带传福音,他也蒙圣灵的引领传福音给埃提阿伯的太监(徒第八章);扫罗归主后,他也在大马色和大数向外邦人传福音(徒第九章)。不过,路加在第八和第九两章的记述,是属于轻描淡写式,没有刻意强调这些事件。彼得传福音给哥尼流就不同了,不但有哥尼流和彼得的看到异象,我们还看到整个事件的一再被提,如徒十:30 - 33、十一:5 - 17。路加在圣灵的默示和引导下,把哥尼流事件的重要性等同于第二章的五旬节事件;这样的布局 -- 以彼得为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开路先锋,以保罗为跟随者 -- 是特意的安排,有主的美意在当中。这样一来,保罗不会被犹太籍基督信徒视为“独行侠”,而是得到耶路撒冷母会的核准和授权,被差派到外邦人传福音。上帝不错是拣选保罗到外邦人传福音,但上帝也给人智慧聪明,叫教会懂得如何处理这件事情,不会因这起事件而把教会搞得四分五裂。今天的教会也应该从这里学习宝贵的功课。

    不过,我要郑重申明,我绝对不赞同一些学者的说法,以为路加撰写《使徒行传》的目的只是为了平息初期教会内部,彼得派和保罗派之间的纷争。我们查考这本书的时候,千万不要失去焦点,就是主耶稣颁布的“大使命”--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路加记述的就是福音怎样从耶路撒冷传开,直到地极,绝对没有其他的目的。

2。徒十一:1 - 3  “1使徒和在犹太的众弟兄听说外邦人也领受了上帝的道。2及至彼得上了耶路撒冷,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3‘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哥尼流事件”像野火一般从该撒利亚传开,很快的就进入了耶路撒冷教会的人耳里。

“那些奉割礼的门徒和他争辩说。。”-- 这是第一次提到教会里有“奉割礼的门徒”,保罗在加二:12 也提到这些人。按保罗在《加拉太书》的解释,这些人认为人除了信耶稣外,还要加上犹太教的行割礼才能得救。我们不知道耶路撒冷教会在什么时候兴起这一种教义,也不知道谁是这一派的领袖。总之,在教会建立了短短数年的时间,虽然使徒们还在主持大局,教会内部就出现了教义上的分歧,这是意想不到的事。但话又说回来,当时的教会有没有教义呢?_____

“你进入未受割礼之人的家,和他们一同吃饭了。”-- 这些奉割礼的人和彼得争辩的,不是哥尼流一家是否得救不得救的问题,而是彼得作为一个犹太人,竟然不按犹太人的规矩(律法),和外邦人一同吃饭,这是大逆不道。这些信了耶稣的犹太人,还是逃不了犹太教律法的框框,和民族的优越感,视外邦人为“狗”,不能分享弥赛亚国度的权益。从这里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耶路撒冷教会的人数不断增加的时候,门徒却不愿意遵行主耶稣给的大使命,把福音从耶路撒冷传开。上帝要把“逼迫”加在他们身上,把他们“赶出”耶路撒冷,以成就他救赎世人的计划。

我们也要注意,贵为教会领袖的彼得,他也逃不掉被信徒的责难。他有责任在教会面前解释自己在外所行的一切,他不是“教皇”,高高在上,颐指气使。

3。徒十一:4 - 17  “4彼得就开口把这事挨次给他们讲解,说:5‘我在约帕城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异象,有一物降下,好象一块大布,系着四角,从天缒下,直来到我跟前。6我定睛观看,见内中有地上四足的牲畜和野兽、昆虫并天上的飞鸟。7我且听见有声音向我说:<彼得,起来,宰了吃!>8我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而不洁净的物从来没有入过我的口。>9第二次,有声音从天上说:<上帝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10这样一连三次,就都收回天上去了。11正当那时,有三个人站在我们所住的房门前,是从该撒利亚差来见我的。12圣灵吩咐我和他们同去,不要疑惑(注:或作"不要分别等类")。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我们都进了那人的家。13那人就告诉我们,他如何看见一位天使站在他屋里,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14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15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象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16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17上帝既然给他们恩赐,象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上帝呢?’”

这是徒十章的浓缩版。我在这里只强调几点:

“圣灵吩咐我和他们同去,不要疑惑(注:或作"不要分别等类")”-- “疑惑”和“争辩”(第2节)在原文是同一字,diakrino。圣灵要彼得毫无犹豫,不存歧视,心中没有差别地与哥尼流差来的人同去。

“同着我去的,还有这六位弟兄。。”-- 加上彼得,一共七个人。按罗马的法律,重要文件要用七个印记(启五:1)。一些重要的埃及文件上也要七个见证人。

“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 彼得把“哥尼流事件”等同当初的“五旬节事件”,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 还记得“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吗?请看第二课

“我是谁,能拦阻上帝呢?”-- 这是“哥尼流事件”的结论。奇怪的是,在加二:11 彼得在安提阿的时候,他本来是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当看到奉割礼的人来到,就连忙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他的言行不一致被保罗当面责备。

4。徒十一:18  “18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

不要以为这些“奉割礼的”犹太信徒从此就相信福音也是给外邦人的,从加二:11 的记载,我们知道他们的势力是有增无减。在这里,他们可能把“哥尼流事件”当作是一起孤立的事件看待。

有学者认为,经过了这次的争辩,彼得在耶路撒冷教会的领导地位就被削弱,雅各似乎接替了他的位置,他在徒十五章的耶路撒冷会议上成为正式的领袖。

“哥尼流事件”过后,路加在记述上,开始把耶路撒冷教会和彼得置放在次要的地位上,代之而起的是安提阿教会和保罗。

默想:

当信徒受洗归入基督教会的时候,主理牧师可能会问他:

“Do you agree to submit in the Lord to the government of this church, and in case you should be found delinquent in doctrine or conduct, do you promise to heed its discipline?”(你是否愿意在主里顺服教会?如果你在教义和行为上犯有过失,你是否承诺重视教会的管教?)

作为教会领袖的彼得,他要向耶路撒冷教会报告在该撒利亚所发生的事。既然他是教会的领袖,他当然要对教会负有说明这一起事件的责任。作为会友的我们又怎样,我们在教会之外的言行在多大程度上是要向教会负责的?_______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教会的领袖是否对会友的言行有“管制”的大权?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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