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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 - 教会 - 基督的身体

第十四课 - 出死入生(二)

经文:弗二:1 - 10

主旨: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信心在先,叫我们得救;行善(好行为)跟随,印证我们是新造的人。所以,行善也是救赎计划的一部分。

1。 日本人为了保留汉字传统,定下十二月十二日为汉字日。在当天,“日本汉字协会”请民众投票,选出那年最为热门的汉字,并举行一次隆重典礼,被提的汉字会摆在京都清水寺内一年(看下图)。


清水寺主持森清范提起大笔
写上“伪”字

    今年(2007年),日本民众选了“伪”字为最热门的字。此一热门字反映了一年来,日本食品业以假乱真,政界背信不仁的“虚伪”。一位日本评论家说:“自年初到年底,不断有食品造假、养老金资料不全等问题出现,这全是一个‘伪’字在作怪,这就难怪‘疑心’重,‘戒色’浓的字眼容易浮上心头。”

    排名第二的是什么字呢?是“谢”。原来这一年,虚伪、背信的不仅是食品界,政界也丑相百出,不断有部长出来谢罪道歉。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前首相安倍晋三的突然辞职,他没清楚地做出交代,以为低头谢罪就可以了事。

    有记者问首相福田康夫,他选的汉字是什么?福田说是一个“信”字,还强调“信义”、“信赖”很重要。福田要如何在新的一年,以他的“信”字来应付民众选出的“伪”字,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2。现在回到《以弗所书》。在保罗心中,什么是最热门的字?是“爱”?是“信”?是“罪”?。。。从弗二:1-10 他对人出死入生的分析,我想他选的字应当是一个“恩”字:

    为什么我这样说?你看,按保罗的说法,人本来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又落在空中掌权者的首领的魔爪之下;用加尔文的说法,我们是全然败坏,完全不能作什么去取悦上帝,以获得拯救。在这样的属灵光景之下,我们只有死路一条可走!除非我们知道这个背景,不然我们很难明白,何以保罗一再地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8)和把“恩典”讲绝了,用似乎极夸大的形容词说这恩典 - “极丰富的恩典”(the surpassing riches of His grace)(弗二:7)?

    有的人不认为自己真的落到这种无可救药的地步,他们对罪的定义的了解和罪本质的知识,只是建立在传统或者比较狭窄的观念 - 如杀人放火,嫖赌饮吹。。不祷告,不做礼拜。。传统把罪的定义局限在看得见的错误行为上,而没有强调在错误的伦理动机上。唐崇荣牧师在《堕落与文化》一书中说:“圣经提到罪的时候,是应用总原则来处理,上帝荣耀的亏缺,亏缺了上帝的荣耀 (罗三:23)。我们处理这些总原则的时候,发现自然界是上帝的创造,为要启示上帝的神能、永能和神性,而人被造是有上帝的形象,所以人是唯一能对上帝的自然启示有反应的活物。。。”但结果怎样?“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一:21)这叫作罪人“内心的腐败”。

    腐败到什么程度呢?《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第九章三节说:“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任以撒(Issac C Jen)在他的《系统神学》举了一个例子解释这句话。他说:“一个罪人的自由意志,并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决志或实行与他本性相反的事。一个罪人是罪的奴仆,他受到罪的约束;而同时他的一切行动是由他自己内心所决定的。一个吝啬的人是一个守财奴,就是金钱的奴仆,但是金钱并没有迫使他过着守财奴的生活,而是他自己定义要做一个守财奴。一方面他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但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个金钱的奴隶。没有人强迫他做一个守财奴,但是同时他也没有能力可以改变他的本性。(耶十三:23)”这就作“罪人的无能”。

    但亚米纽斯派(Arminianism)的人不认同这样的说法。他们虽然也相信始祖的堕落带来很大的影响,但“先前恩典”把这些影响除掉了使人可以在救恩之中与上帝同工。什么是“先前恩典”?(preparatory grace)先前恩典就是上帝赐给所有人的一种「预备的」恩典,让人能回应并接受福音。先前恩典可以定义为:「人的灵魂进入救恩大门之前的第一步,或预备的救恩(preparatory grace)。这是圣灵向在罪中无助的人所施的恩典。对有罪的人,这可称为恩慈;对无能力的人,这可称为能力。因此先前恩典可以界定为,在生命完全重生之前所彰显的神圣工作。」(取自殷保罗著的《慕迪神学手册》)(但圣经没有说明先前恩典清楚的根据。)他们还教导,人的堕落并没有破坏人的自由意志;再者,他们说先前恩典运行在未信者的心里,令他以意志的行动,在救恩上和上帝合作。所以亚米纽斯强调,罪人不是无能的,人在救恩中有参与和责任:知罪、离罪、悔改、认罪和相信。

    我在此强调,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二章说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5,8),绝对不是亚米纽斯派的“先前恩典”;“恩典”是无条件的,没有先后之分!

3。弗二:8 - 9  “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9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新译本》:“8你们得救是靠着恩典,借着信心。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赐的;9这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KJV :“8 For by grace are ye saved through faith; and that not of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 9 Not of works, lest any man should boast.”

这里有一个解经的问题:

我们先看第八节的原文:(从左到右)

原文的“恩”(英文 grace)和“信”都是阴性名词,“这”(英文 this)是中性指示代名词(neuter demonstrative pronoun)。所以这节有两个解释:

A。那些(如 Archibald T Robertson)认为中性指示代名词 this,在希腊文法里不可以用来修饰阴性名词 grace 和 faith,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整个事件,都是出于上帝的赏赐,是上帝的作为,不是我们行动的结果。 有的人可能认为,这样的解释表示“信”是出于人,是人在救赎计划里所要承担的责任,以配搭上帝的救恩工作。如果是这样的话,人就不是“全然败坏”,罪人也不是完全无能,而是在堕落之后,还有一丁点能力可以回应并接受福音。是真的吗?F F Bruce 说,“你们得救”和“你们被称为义”同义,所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就等于“你们被称为义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里的“信”指的是“因信称义”,也是上帝所赐的。

B。那些(如 William Hendriksen)认为中性指示代名词 this,在希腊文法里可以用来修饰阴性名词 grace 和 faith,说“这”(this )是修饰“信”;我们得救是本乎恩,连我们的“信”也是在于上帝,是上帝的赏赐。神学家 Dr. A. Kuyper 谈到希腊文法时说:“Very common is the use of a neuter demonstrative pronoun to indicate an antecedent substantive of masculine or feminine gender when the idea conveyed by that substantive is referred to in a general sense.”

所以,以上两个解释并没有冲突。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说的是救恩的源头;“不是出于行为”谈的是救恩的方法或途径。这里的“行为”不是单单指犹太人的遵行律法,而是包括外邦人,世上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透过什么途径,如教育、积功德、宗教、哲学。。。都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达到上帝的标准,在上帝面前称义(罗三:20)。

唐崇荣牧师在许多场合也曾详加解释“信”从哪里来,以及是否因『行为功劳』而得救的问题。他的解释比我的深入和清楚,我就抄录几段供大家参考:

是借着行律法称义吗?是借着我们的好行为蒙悦纳吗?是借着我们的功劳换取上帝的恩典吗?这在罗马书很清楚的否定掉了。第三章否定了这件事,第四章否定了这件事,我们看见在罗马书其余的圣经里面否定这些事情,这样上帝就把众人圈在犯罪、违背律法的范围中间,让那些靠着耶稣基督的人可以称义,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因为罗马书第四章很清楚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是靠着我们的行为,靠着我们做工,那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靠着我们工作所领受的,那叫做工价;靠着我们自己的行为可以蒙悦纳,就是建立在自己的善行的上面。

但是除了神自己一位是良善的,没有一个人是良善的。所以我们不能凭我们的行为蒙上帝的恩典,我们不能凭着我们的工作,领受工作应当得的那个神的工价。这个工价根本不是我们应当得的。所以不是我们的工作、不是我们的功劳、不是我们的行为,也不是我们的良善。

罗马书第七章也提到,『……在我肉身中间,没有良善…』;在我肉身中间没有良善,在我里面、在我整个生命的深处里面,没有任何一件、或任何一点可以叫上帝喜悦,或者可以蒙他恩典的原因以及条件,所以我们今天凭着什么来到上帝的面前?这就是基督教所提的信。

基督教的信与其它宗教所提的『信』最不同的地方,因为基督教所提的『信』,是完全在人的行为、功劳、良善的这种可能性的外面的;而别的宗教所提的『信』,乃是他们相信他们自己的行为,可以使他们领受他们宗教所应许的一些的事情。所以虽然宗教都是信仰范围里面的一个生活层次,每一个宗教都谈有关于信的问题,但是连这个字的本身,基督教的信仰和其它宗教的信,所提到的信仰的本质是完全不一样。

第二样,我们看见所有的宗教所提到的信仰是从自我发出来的,基督教所提到的信仰绝对不是从自我发出来的,为什么说基督教所提的信仰,不是从自我发出来的呢?因为当我们提到信的时候,我们的信乃是以『自我』向神开放的一个己与神的一个灵性的方向,换句话说,我们就不能够在信仰中间,把自己当做是信仰的主体,然后把自己当做也是信仰肯定信仰,这个主体的绝对化的这个过程中间的一个本体。我们不应当主观的来分辨,以自己做为信仰的主体。我不能在我主体里面,来肯定我自己做为信仰的主体,建立这个信仰。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也就是说,如果我认为我可以信,信是从我出来的,那我就变成信仰的一个主体了,然后从这个主体产生了一个信的果效,这个信的果效就变成了是一个我产生出来的东西。

我再讲,圣经从来没有说『信』是由于人产生出来的,圣经也从来没有告诉我们,人可以成为信仰的主体,然后用被造的这个主体,去绝对化自己的信仰,然后把自己信仰当做这个主体产生出来之物,来面向上帝。没有这件事,圣经否定这件事。那么你说:照圣经的意思到底是怎么样呢?圣经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信仰的本身是从神的恩典产生出来的果效,所以我不是能信的一个主体,我乃是在神的恩典中间,借着神所赐的道,产生信在我里面的一个蒙恩者。

现在我把这个字提出来了-『道』,就因为这个『道』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讲『道』讲得很长,就是因为这个『道』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不是以神迹吸引人,不是以感情麻醉人,不是以笑话,或者那些吸引的节目、歌星的唱歌来使你陶醉。我从起初事奉上帝到今天,我严肃的说:主啊!求你帮助我用『道』建立你的子民,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信心』,哪里来的信心?从神来的。人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出于上帝,免得有人自夸。

虽然在希腊文里每次用“信”这个字,都好象人站在主动的地步,但是只有真正对信心了解的信心的眼光,看见那信心现象背后的基础,乃是神把信心赐下来,借着『道』产生信仰的真正的本体。这样的话我能信上帝,是因为神把能信他的恩典赐给我,我能产生信心是因为神的道在我心中已经建立起产生信心的可能性,所以说『你们要用温柔的心,领受所栽种的道』。

用温柔的心,领受所栽种的道的反面词,就是说:你只能做一件事情就是刚硬着心,抵挡上帝的真理在你心中运行,你唯一可以做的是拒绝、抵挡神,你唯一可以做的是抵挡神所赐与你的恩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硬化自己的心,抵挡真理,不愿意接受主,然后我们以为这就是我们的成功,因为连上帝都没有办法,其实当你抵挡神。

当你抗拒恩典在你身上运行的时候,也就是抗拒可能从你心中产生一种对神纯正信心的那个机会。所以保罗说,今天有话告诉你,如果你受了感动,你就不要消灭;如果圣灵有感动你,你就不要抗拒他;你不要硬着心,要用温柔的心,领受所栽种的道,如同松开的泥土,把道种放在里面以后,这个道种本身是生命之道,所以它一定会向下扎根,向上萌芽,开花,结果。为什么呢?因为『道』里面隐藏的种子,是生命的种子,所以『道』是生命的道,而道产生出来的信仰,是因道产生的纯信,而不是人自己的自信;把自信心发挥到多大的地步也不能把你连于真理。。。(取自《信仰、试练与得胜》)

4。弗二:10  “10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新译本》:“10我们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稣里创造的,为的是要我们行各样的善事,就是上帝预先所安排的。”

KJV:“10 For we are his workmanship, created in Christ Jesus unto good works, which God hath before ordained that we should walk in them.”

大恩大爱的上帝把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叫他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后,上帝要他们做什么?是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坐享清福吗?不是啊!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 这里的“工作”(Poiema)和罗一:20的“所造之物”同字,指的是“我们原是上帝的创造”。在人犯罪堕落之前,上帝造人的原意何在?是“管理”、“治理”和“修理”这地(创一:26,28,二:15)。现在,我们已经出死入生,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我们 当然还要“管理”、“治理”和“修理”这地,这是不言而喻的。还有吗?

“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之人的目的是要行善,要有好的行为。为什么?因为“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1)。这样的答案,你大概不会满意吧。我再问:为什么?一个本来是死在过犯罪恶的人,一个完全不能作什么去取悦上帝以获得拯救的人,却因为上帝的大恩大爱,在基督里得蒙救赎,就应当“。。效法上帝,好象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五:1,林前十一:1)怎样效法上帝呢?就是把从上帝那里领受的爱延伸开去,将基督肢体中间的爱,延伸到帮助那困苦、受压的百姓。自己有余的,就要给该给的;不仅要用灵性去体察别人,在物质上也是如此,这样才能是智慧、灵性、忠心,而又良善的管家。

“。。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行善”或“好行为”也是上帝救赎计划里的一部分。

换句话说,信心在先,叫我们得救;行善(好行为)跟随,印证我们是新造的人。唐崇荣牧师在解释雅二:14-17 “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的时候,说:“正如「多细密的钟若没有两支针」与「有华丽的指针却没有机械的钟」,两者都是没有作用的。。。有信心必有好的行为,而以舍己、以基督为中心的行为,也就是以上帝的本质为中心的,必然是好的行为。行善的动机本是为了善的本身,所以,上帝以他的心意、真理教导我们,是要我们去作善事的。”

小总结:

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信也不是由于人产生出来的,乃是上帝把信心赐下来,借着『道』产生信仰的真正的本体,使我们因信称义。信心在先,叫我们得救;行善(好行为)跟随,印证我们是新造的人。所以,行善也是救赎计划的一部分。

默想:

在《于丹<论语>心得》之四《君子之道》篇,当她谈到孔夫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时,她说“不忧、不惑、不惧”,做一个善良的人,是君子的第一个标准。

但圣贤如孔夫子却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我无能焉”就是说这三点自己做不到。

按普遍启示,理想的人格标准,连圣贤都做不到;

按特殊启示,上帝所定的完全人的标准,还有谁能做到?

在《文化与堕落》的神学讲座上,唐崇荣牧师说:

在人类努力过程里面有没有至善被彰显出来?

在人类努力盼望成就至善之外,有另外一个源头曾经到访过,那是真正的至善,不是挣扎的结果,不是进取得结果,不是奋斗的果效,是至善本身的来访,叫做道成肉身。上帝的道来到世界,以肉身显现自己的至善。。。

哲学家康德(Kant)说:“至善未来之先,我们应当继续努力,人类要竭力追求直到至善的最终的境界,但是,我们还没有达到至善境界的时候,请不要忘记,历史上有一个拿撒勒人,曾经在我们中间彰显过那个境界。”

德国人歌德(Goethe)说:“任凭世界的文明继续不断地向前发展,没有办法超越那耶稣基督在四福音中间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万丈的道德生活。”

我们来唱这首诗歌《主耶稣我爱你》(My Jesus, I love Thee),结束这一堂课。

一、主耶稣我爱你,深知我属你,世上诸凡乐趣,愿为你丢弃;

你是我救主,因你赎我罪恶,我曾经爱救主,于今更亲爱。

二、我极爱主耶稣,因主先爱我,在十字架替死赦我诸罪恶;

我爱主因你,为我戴荆棘冕,我曾经爱救主,于今更亲爱。

三、无论死生忧乐,我仍爱我主,在世我要时常赞美主恩典;

直到主降临,我必儆醒等待,我曾经爱救主,于今更亲爱。

四、主再来迎接我,永住荣耀中,我必时常颂扬主的大恩宠;

戴荣耀冠冕,我得恩真格外,我曾经爱救主,于今更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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