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课 - 肉体的行为 —— 圣灵的果子(二)
经文:加五:19 - 23
主旨:
加五:24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从上一课开始,我们已经查考了“肉体的情欲/行为”的“淫乱、污秽、邪荡、拜偶像、行邪术、仇恨、争竞”。在这一课,我们继续查考其他八项 - “忌恨、忿怒、自私、分党、结派、嫉妒、醉酒、荒宴”(加五:20 - 21)。
忌恨 - “嫉妒”的意思,指因看见别人蒙福而心生苦涩、不安,甚至希望他人失去好处。这是肉体的行为,是爱心的对立面,也是教会群体中纷争与分裂的根源。
忿怒 - 复数,这是以自我中心的、失控的情绪反应,像火山一样由内而外突然爆发。这种肉体的怒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与圣灵果子的“和平”(加五:22)形成鲜明对比。
结党/自私 - 复数,不只是一个人的自私野心,而是在群体里各人为私利所表现出的不同形态。它破坏了群体合一,使人不能在圣灵的引导下彼此服事。
纷争/分党 - 复数,是一种破坏基督身体合一的罪,其根源是自我中心与骄傲。这里的“纷争/分党”也是和圣灵的果子“和平”(vs 22)形成强烈的对比:属肉体的人带来破裂,属圣灵的人带来和好!
异端/结派 - 这里的“异端”并没有神学上错误教义的意义。语境强调的是“派别、结党”的意思,与前面的“纷争/分党” 紧密相关。
嫉妒 - 是恶意地希望他人失去所拥有的。这是一种破坏性、敌意性的嫉妒,比前面的“忌恨”更深一层。由于“嫉妒”和“忌恨”在群体破坏的人际罪中出现两次,显示保罗认为这是破坏群体合一最严重的属肉体之罪!
醉酒 - 复数,醉酒象征放纵、失控,它使人失去清醒、责任感与敬畏神的心,是一种摧毁理性与灵性的“自我放纵”!与圣灵充满则象征自制、清醒相反,
荒宴 - 复数,随“醉酒”而来的就是狂欢放荡的“荒宴”。醉酒与荒宴是“肉体的高潮”,象征人完全被私欲与情感支配,标志一个人或群体已失去属灵警醒。
这份十五项“肉体的行为”清单是代表性的,非“完备目录”。我们在其他书信还可以看到不同的罪恶清单!
“以这种行为为生活方式的人”肯定会产生相应的结果。上帝不会袖手旁观;因此保罗给加拉太教会的人一句震耳发聩的警告:“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加五:21)!这不是律法主义的恐吓,而是福音的警钟。保罗的神学性论证 - 因信称义,只是进入上帝国的必要条件,却不是最终的保证。如果信徒仍体贴肉体,顺从肉体,他们就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唯有体贴圣灵,随从圣灵,治死肉体的人,才能真正活在上帝国的领域中。
![]()
1。我们先温习上一课(加五:19 - 20a):
保罗在上文加五:16,18 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接下来,他要具体说明:若人不随从圣灵,而随从肉体,会出现哪些明显的结果。在加五:19 - 20 他逐一地列出“肉体的情欲/行为”究竟是什么?共十五项。在这一课,我解说了以下七项:
一、性方面的罪(Sensual sins):(三项)
1。淫乱 - 泛指一切违反性道德秩序的行为,包括卖淫、淫乱,一切异教文化中盛行的性罪。被列为“肉体的行为”之首,因为它是人堕落的最明显标志:既破坏身体的圣洁,也象征灵魂对上帝的不忠。凡行此类事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2。污秽 - 指的不仅是身体上的性污秽(外在行为),更是内心思想、言语、动机的道德污染,广泛涵盖淫乱之外的污秽思想与行为。
3。邪荡 - 词义是放荡、无耻、恣意妄为,一种“已经不再掩饰”的罪性状态,代表人道德麻木、灵性堕落,甚至以犯罪为荣耀。
二、宗教方面的罪:(两项)
4。拜偶像 - 是敬拜受造物,背后与鬼魔、邪术有关。拜偶像的根源在心、影响在灵、表现在文化 -- 这是肉体之人离弃真神、受邪灵牵引的全貌。
5。行邪术 - 以各种药物,符咒引发与灵界沟通的“神秘体验”,它看似寻求灵性力量,实则悖逆上帝的统治 -- 试图操控灵界与人心,而不顺服圣灵。
三、群体破坏的人际罪:(八项)
6。仇恨 - 总结了罪带来的最根本后果:不但人与上帝隔绝,也彼此疏离和对立,严重破坏群体的合一。
7。争竞 - 是一种破坏团契的争竞心,着重于个人间的对立与竞争心理。它不是单纯意见冲突,而是出于自我中心、想胜过别人的态度。这是属灵幼稚的表现;与圣灵的果子“爱”与“和平”相对。
今天我们要继续讲解其他八项有关肉体的情欲/行为(六项属于群体破坏的人际罪;两项属于嗜欲无度的罪):“忌恨”、“恼怒/忿怒”、“结党/自私”、“纷争/分党”、“异端/结派”、“嫉妒”、“醉酒”和“荒宴”。
2。加五:19 - 23 “19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20拜偶象、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注: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22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新译本》:19肉体所行的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淫乱、污秽、邪荡、20拜偶像、行邪术、仇恨、争竞、忌恨、忿怒、自私、分党、结派、21嫉妒、醉酒、荒宴,和类似的事。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上帝的国。22但圣灵的果子是仁爱、喜乐、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是没有律法禁止的。
KJV:19 Now the works of the flesh are manifest, which are these; Adultery, fornication, uncleanness, lasciviousness, 20 Idolatry, witchcraft, hatred, variance, emulations, wrath, strife, seditions, heresies, 21 Envyings, murders, drunkenness, revellings, and such like: of the which I tell you before, as I have also told you in time past, that they which do such things shall not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 22 But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is love, joy, peace, longsuffering, gentleness, goodness, faith, 23 Meekness, temperance: against such there is no law.
ESV:Now the works of the flesh are evident: sexual immorality, impurity, sensuality, 20 idolatry, sorcery, enmity, strife, jealousy, fits of anger, rivalries, dissensions, divisions, 21 envy, drunkenness, orgies, and things like these. I warn you, as I warned you before, that those who do such things will not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 22 But the fruit of the Spirit is love, joy, peace, patience, kindness, goodness, faithfulness, 23 gentleness, self-control; against such things there is no law.
原文:
3。加五:20 - 21 “拜偶象、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21嫉妒(注: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新译本》:拜偶像、行邪术、仇恨、争竞、忌恨、忿怒、自私、分党、结派、21嫉妒、醉酒、荒宴,和类似的事。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在“群体破坏的人际罪”的八项里,我在上一课已经解释了两项,就是“仇恨”
echthrai (英文 enmity),和“争竞
eris(英文 strife),在这一课我要继续讲解其他六项。
“忌恨”
zēlos,英文的 jealousy 就是来自此希腊文。中文也作“嫉妒”或“妒忌”。 在新约共出现十六次,有正面和负面的意思。(正面和负面各八次)
正面是指对人的热诚(如林后七:7、11 “因他把你们的想念、哀恸和向我的热心,都告诉了我,叫我更加欢喜。。你看,你们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和“为上帝的热忱”(如罗十:2 “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负面是则指“嫉妒、忌恨”,即“以自我为中心的热心”,如徒五:17 “大祭司和他的一切同人,就是撒都该教门的人,都起来,满心忌恨”,林前三:3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在加五:20,当然是负面的意思。
在旧约中,“热心”常指对上帝的忠诚(如非尼哈、以利亚);保罗未信主前,也曾以这种“为律法大发热心”自居(腓三:6)。在这里,
表示“嫉妒、忌恨”,指因看见别人蒙福而心生苦涩、不安,甚至希望他人失去好处。这是肉体的行为,是爱心的对立面,也是教会群体中纷争与分裂的根源。
从神学的观点,嫉妒的本质是对上帝的忘恩与不信任。人若嫉妒别人,就是拒绝承认自己的一切皆为上帝的恩赐,甚至隐含责怪上帝“待我不公”。
“恼怒/忿怒”thymoi,英文 wrath ,fits of anger.在希腊文有两个“忿怒”的字,一个是
thymoi,另一是
orgé。前者
是“情绪的爆发性愤怒,像火山一样由内而外突然爆发。”,后者
是“持续的、内在的愤怒情绪”。在弗四:31 两者同时出现(“一切苦毒、恼恨(
)、忿怒(
)、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加五:20 的
,文法是复数形式。表示“多次爆发的怒气”或“各种怒气的表现”。中文很难翻译出复数的语感,英文如 wraths 或 outbursts of anger 更贴近原意。
thymoi 在新约共出现 18次,其中十次在《启示录》,总是指上帝的怒气,如启十六:1 “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你们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但在保罗书信、路加福音、希伯来书中,也用来指人的怒气。例如:路四:28 “会堂里的人听见这话,都怒气满胸”;徒十九:28 “众人听见,就怒气填胸,喊着说:"大哉,以弗所人的亚底米啊!"”这说明
可指神圣的怒气,也可指人性的怒气,要依语境判断。
从神学的观点,在五:20 .这怒气是“肉体的行为”之一,它并非公义的义怒(如耶稣洁净圣殿),而是自我中心的、失控的情绪反应。这种肉体的怒气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平,与圣灵果子的“和平”(加五:22)形成鲜明对比。
“结党/自私”eritheiai,英文 strife,rivalries,来自 erithos,意思是“受雇的劳工” 。劳工是为薪酬而工作,所以
eritheiai 引申意义为“为自己利益服务” ,带出功利性、雇佣式动机。后来在宗教和政治场所,这个字发展为“党派精神”(party spirit),即为个人或小集团利益而分裂群体。在加五:20 的语境中 ,
eritheiai 不只是“党派”,更是出于自私动机、损人利己的行为与态度。
的文法是复数,所以不只是一个人的自私野心,而是在群体里各人为私利所表现出的不同形态。
从神学的观点,“结党”或“自私”都揭露同一属肉体的问题:以自我为中心的动机。它破坏了群体合一,使人不能在圣灵的引导下彼此服事(对照加五:13 “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保罗在腓二:3 用同一个词警告信徒:“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纷争/分党”dichostasiai,英文 seditions,dissensions, 这个字在新约只出现两次,另一次是在罗十六:17 “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此字希腊文源自
(英文 twice,两边、分开)和
(英文 rebellion,立场、对立),字面意思是“分裂成两边、分裂的状态”。意思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现实(the destructive reality)——因对立而分离,使信徒群体的合一被撕裂。凡是破坏人与人、人与神关系的“分裂”或“敌对”,都体现这种“肉体的作为”的本质。”
是复数形式(dissensions,divisions),显示分裂往往会蔓延成群体性的“传染病”。由于初代教会里融合了犹太人与外邦人、奴隶与自由人,所以文化差异极大。在他们当中有教义争议(如割礼派)与领袖之争,极易引发分裂。保罗使用
正是针对这种因私利与教义偏差造成的教会危机。教父如安提阿的依纳爵(Saint Ignatius of Antioch)也延续保罗的劝勉:“不要离开主教独自行事,免得破坏身体的合一。”
从神学的观点,“纷争/分党”是一种破坏基督身体合一的罪,其根源是自我中心与骄傲。保罗将其视为“肉体的作为”,而非单纯的人际问题。就像“仇恨”
echthrai (英文 hatred, enmity),“争竞
eris(英文 variance, strife),“忌恨”
(英文 emulations,jealousy), “恼怒/忿怒”
thymoi(英文 wrath,fits of anger) 和“结党/自私”
eritheiai(英文 strife,rivalries) ,这里的“纷争/分党”也是和圣灵的果子“和平”(vs 22)形成强烈的对比:属肉体的人带来破裂,属圣灵的人带来和好!难怪保罗在罗十六:17 郑重劝诫:“要防备那些制造分裂和绊脚石的人。”因为这种行为违背所领受的真理,应当“离开他们”(turn away from them)。多三:10 他也劝诫提多:“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因此,教会合一不仅是组织目标,更是属灵生命成熟的见证。
“异端/结派”haireseis,英文 heresies,divisions,源自动词
意思是“选择、取舍”,所以
原来的意思并非神学上的“异端邪说”,而是“选择(choosing)”或“偏好(preference)”,然后再引申出“一群做了相同选择的人”,即“派别”,如撒都该派(徒五:17)和法利赛派(徒十五:5,二十六:5)。这些都是中性用法,表示宗教派别,完全没有“异端”的含义。后来,这个字慢慢演变才带上负面含义,如林前十一:19 “在你们中间不免有分门结党(
)的事,好叫那些有经验的人显明出来。”这种派别与“大公教会”(即神的子民整体)相对,属于私下形成、未经认可的团体。这种从“选择”到“分裂团体”的语义发展,在《使徒行传》中已经开始,在彼后二:1 (“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
,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达到顶点 - 在那里,“异端”正式带上了今日我们所说的“异端邪说”的意思。
在加五:20,我们要清楚明白,“异端”并没有神学上错误教义的意义。这里的语境强调的是“派别、结党”的意思,与前面的“纷争/分党”
紧密相关。《新译本》译作“结派”是正确的。
“嫉妒”phthonoi,英文 Envyings,这字出现在加五:21,但由于这是“群体破坏的人际罪”八项里的最后一项,所以我先解释这词。
简单地说,“嫉妒”表示“怀有恶意的心态”(feelings of ill-will)。它不是单纯“想拥有别人所拥有的”,而是“希望别人不要拥有”。这是一种破坏性、敌意性的嫉妒,比前面的“忌恨”
zēlos (英文的 jealousy)更深一层。如果要作个比较,我在上文说“忌恨”
zēlos 有分正负两面(热心或妒忌),但嫉妒”
phthonoi 是纯负面,恶意地希望他人失去所拥有的。由于“嫉妒”
phthonoi 和“忌恨/嫉妒”
zēlos 在群体破坏的人际罪中出现两次,显示保罗认为这是破坏群体合一最严重的属肉体之罪!这个字的动词形式
phthoneó 还出现在《加拉太书》五章的最后两节(加五:25 - 26) “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说明保罗特别警惕这种暗中潜伏的人际毒素。
在新约,这个字共出现 9次 - 太二十七:18,可十五:10,罗一:29,加五:21,腓一:15 (“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纷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提前六:4,多三:3,雅四:5(“你们想经上所说是徒然的吗?上帝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是恋爱至于嫉妒吗?”),彼前二:1 (“所以,你们既除去一切的恶毒、诡诈并假善、嫉妒和一切毁谤的话。”)
4。加五:21
“嫉妒(注: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新译本》:嫉妒、醉酒、荒宴,和类似的事。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这一节经文列出第四类肉体的行为/情欲就是嗜欲无度 之罪,分为两种:醉酒、荒宴。“醉酒”
methai,英文 drunkenness 复数,在新约只出现在三处,除了加五:21 ,还有路二十一:34 “你们要谨慎,恐怕因贪食、醉酒,并今生的思虑累住你们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和罗十三: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在古典希腊文常与节庆、宴饮、狂欢并列,象征无节制的享乐,成为一种习惯性的醉态与放纵,是群体性的堕落表现。
从道德层面来看,醉酒是“夜间的行径”,与基督徒“属白昼的身份”不符(帖前五:6–7)。它代表黑暗与放纵的生活方式。
从属灵的层面来看,醉酒象征放纵、失控,这正是希腊酒神崇拜的特征;与之相反,圣灵充满则象征自制、清醒(弗五: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醉酒者也不能担任教会职分(提前三:3, 8;多一:7);在领主餐时喝醉,会使教会场合变成“闹剧”(林前十一:20–21)。
从伦理层面来看,醉酒比贪食更危险,因为它削弱人道德与理性控制能力。它使人失去清醒、责任感与敬畏神的心。
所以,在保罗看来,醉酒是“肉体掌权的象征”,是一种摧毁理性与灵性的“自我放纵”!而被圣灵充满则是“基督掌权的标志”。
“荒宴”kōmoi,英文 revellings,orgies。也是复数,只出现在新约三次,除了加五:21,还有罗十三:1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 ,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彼前四:3 “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原文不是加五:21 的“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象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原意是:为希腊酒神狄奥尼索斯(Dionysus / Bacchus)举行的狂欢游行;后来泛指喧闹、放纵的宴会。这个字常跟随在“醉酒”
methai 之后,因为随“醉酒”而来的就是狂欢放荡的“荒宴”
kōmoi。这是典型的异教节庆行为,彼前四:3 的“外邦人”也清楚说明这种行为代表不信者的生活方式。
从属灵的层面来看,醉酒与荒宴是“肉体的高潮”,象征人完全被私欲与情感支配,标志一个人或群体已失去属灵警醒。所以保罗在他的书信就以这样的对比逻辑来警戒教会信徒:
“不要醉酒,乃要被圣灵充满”(弗五:18);
“我们既属乎白昼,就当儆醒谨守”(帖前五:6–8);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象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罗十三:13)。
节庆的狂欢也正好与圣灵的果子“喜乐”(加五:22)对立!圣灵的充满带来清醒、平安、敬虔的喜乐。
“等类”(《新译本》:和类似的事)
kai ta homoia toutois,英文 and things like these. 表示以上十五项“肉体的行为”的清单不是穷尽所有罪行,而是代表性举例(representative list)罢了。在结构上,这句“以及这些类似的事”与前文加五:19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互相呼应。
这份十五项“肉体的行为”清单是代表性的,非“完备目录”。保罗只是提供范例,邀请读者自己去延伸思考。
从保罗书信里,大家还可以从罗一:29 - 31,林前六:9 - 10,弗五:3 - 5,西三:5 - 9,提前一:9 - 10 看到不同的罪恶清单!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新译本》: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现在又告诉你们”![]()
ha prolegō hymin, 英文 (as to which)(I forwarn) (you)-
prolegō,文法是 Present Indicative active,1st person singular,主动语态,陈述语气,由
pro (英文 before)和
legó (英文 I say)两字组成,意思是:“我现在预先说明”/“我现在警告你们”。 (注:
在这里不再强调“时间先后”,而是表示“带着预警性质的说明”-- “事先告诫(forewarn)”
“我从前告诉你们”
kathōs proeipon,英文 even as I warned before -
kathōs 英文 even as ,连词,意思是“正如”。
proeipon,来自
prolegō,文法是过去式 aorist indicative active, 1st person singular,意思是:“我从前说过” / “我曾经警告你们”。
将
![]()
和
结合起来,意思是“我现在(又)警告你们,正如我曾经警告你们”。
《和合本》的翻译:“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 - 强调时间的对比(“从前” vs “现在又”)
《新译本》的翻译:“我从前早就告诉过你们,现在又事先告诉你们” - 强调语气和警告性质(“早就”,“事先告诉过”)
不管怎样翻译,保罗在这里都没有用律法式的“威吓”,而是牧养式的“警告/警戒”。
警告/警戒什么呢?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新译本》: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行这样事的人”hoi ta toiauta prassontes 英文 those such things doing ,这是冠词(hoi) + 分词(prassontes)的结构。
“行。。人”
prassontes,分词,来自动词
prassó,文法是 Perfect Participle Active, Nominative Masculine Plural,“持续实践、形成习惯”的行为动词。虽然是现在时分词(表持续性),但按冯荫坤博士的说法,“分词 (prassontes) 与冠词(hoi)合成名词性结构时,不必强调时态,而应理解为一种定型化的生活方式。”
“这样事”
ta toiauta ,由 “这些/这样” ta (定冠词,中性复数)和 “事” toiauta (指示形容词,中性复数或指示代词)组成,代表“这样的事物”/“这些事”。
“行这样事的人”可以理解为“以这种行为为生活方式的人”。他们不是偶尔犯罪、仍在悔改的人,而是长期、习惯性活在肉体辖制下、没有圣灵引导的人!按罗八:9 的说法:“。。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既然不是属基督,他们“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basileian Theou ou klēronomēsousin,英文直译:Kingdom God's not will inherit。
保罗在这里很严肃地,凡体贴肉体、随从肉体,没有圣灵/不随从圣灵而行或生活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在原文,我们没有看到“必”字,何以《和合本》和《新译本》都有“必”字?我们先看原文:
basileian 国度
Theou 上帝
ou 否定副词,意思是“不、不能”,作为否定接下来的动词
。kléronomeó,
klēronomēsousin 来自动词
kléronomeó,文法是 Future Indicative active, 3rd per plural 将来时主动语态直说语气,第三人称复数。意思是“他们要承受”。
连起来的意思是“他们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希腊文没有“必”这个字,但由于希腊文的
+ 将来直说语气(future indicative),在语气上表示一种确定的否定。因此中文译者为了传达这种语气强度,在翻译上加了“必”来强化语气。
什么是“上帝的国”?保罗在书信中共用了十次(或十四次)“上帝的国”:
A。现今已经存在的上帝的国:罗十四:17,林前四:20,西四:11
B。将来完成的上帝的国:加五:21,林前六:9,10,林前十五:50,帖前二:12,帖后一:5
C。上帝藉基督施行统治的国(中介国度,即上帝藉着基督在教会中施行的统治):西一:13,弗五:5
D。末世完成时的“祂的国度与天国”:林前十五:24,提后四:1,18
这些经文揭示上帝国度的已然和未然性:
已经临到(信徒生命中的统治)
但尚未完全(末世荣耀的承受)
大家知道耶稣一共讲了多少次“上帝的国/神国/天国”?在四福音书中,耶稣提到“上帝的国 / 天国”约 90 次!
马太福音(主要用“天国”):约 30 次,如太五:3,六:10,33,十三章七个“天国比喻”,二十五:1。。。
马可福音:约 14 次,如可一:15,九:1,十:14–15,十二:34。
路加福音:约 30 多次,如路四:43,八:1,九:2,十七:21,十八:16–17,二十二:29–30。
约翰福音:2 次(约三:3,5),强调“若不重生,就不能见 / 进入上帝的国”,又在十八:36 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由于四福音书对耶稣的话有重复地记载,如果合并对观福音的平行段(如太四:17 = 可一:15)算为一次;不计叙述者旁白与别人(门徒、众人)转述,耶稣至少亲口讲了约 48–55 次。
唐崇荣牧师在2025年10月世界福音派联盟第十四届大会上的证道 - 《To Be a Holy Servant成为圣洁的仆人》(英语,翻译为韩语),说了以下这段话:
“。。耶稣在世上传道的主题是什么?谁能回答我?是什么?是神的国。你在教会听了这么多年道,却答不上这个问题。他在神学院读书多年,也答不上这个问题。仍然答不上。耶稣讲神的国讲了三年半。够了吗?不够。之后,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耶稣被钉十字架。三天之后,他复活了。他复活之后,又在地上延长事奉四十天。现在我再问你一个问题。这四十天里,耶稣向门徒讲什么?你可以回答我。那四十天的主题是什么?仍然是一样——神的国。神的国。一千多天里,天天讲神的国,神的国。为什么还要再讲四十天?因为他的学生从来没有明白,也从来没有记得他所教的。许多多年参加主日崇拜的基督徒,也不知道神的话的主题是什么。就像许多信徒多年上教会,仍然不知道圣经的核心主题。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复活后,又讲了四十天神国的信息。四十天之后,一切教训完成,耶稣升天了。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他们聚集在橄榄山。门徒问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什么?不,我再问你,你能回答我吗? “你什么时候要复兴神的国呢?” “你什么时候要复兴神的国呢?”对吗?错!门徒真正问的问题是什么? “你是否要在这时候复兴以色列国?” 他们问的不是神的国,而是以色列国。
基督徒真可怜!耶稣教导的是天上的国,他们却只想地上的国。耶稣讲的是神的国。他们只想到地上的国。耶稣讲的是属天的事,他们却只想着属地的事。耶稣讲的是神的权能,他们只求地上政治的权力。许多韩国的基督徒,他们不思想神的旨意。他们只思想南韩的命运。我想耶稣非常非常失望。他的听众从来不明白他。连他讲道最基本的主题,他们都不懂。耶稣却仍然宽容,仍然爱他们。这不是你们该知道神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你们要留在耶路撒冷,要等候、要祷告。因为所应许的圣灵要降临在你们身上。在耶路撒冷祷告,直到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当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时,你们要得着能力去做什么?做什么?行神迹吗?不是!医治病人吗?不是!赶鬼吗?不是!说方言吗?不是!这些是灵恩派教会坚持的四件事。但这都不是圣灵降临的目的。圣灵赐下给教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当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得能力,作我的见证人。并且要正确地明白圣经。让我们准确地解释圣经。让我们正当地向听众讲解圣经。。。
所以,保罗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这是一句震耳发聩的警告!这不是律法主义的恐吓,而是福音的警钟。保罗的神学性论证 - 因信称义,只是进入上帝国的必要条件,却不是最终的保证。如果信徒仍体贴肉体,顺从肉体,以这种行为为生活方式的人,他们就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唯有体贴圣灵,随从圣灵,治死肉体的人,才能真正活在上帝国的领域中。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总结我们从加一章(自传性论证)到加五:21(肉体的行为),那就是:称义是门,成圣是路,荣耀是终点。这一路都在“上帝的国”之中。
这一课也是太长了!我要在下一课才和大家讲解加五:22 - 23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23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默想:
上帝的国
路二十三:39 - 43 “39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40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41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42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43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谁是第一个真正明白“上帝的国”的人?是彼得?约翰?马利亚?保罗?都不是!
一、第一个看见“上帝国”的人
耶稣在地上传道三年半,讲的主题始终是“上帝的国”。复活后四十天,他仍“向门徒讲说上帝国的事”(徒一:3)。然而,当他升天前,门徒仍问:“主啊,你是否要在这时候复兴以色列国?”(徒一:6)他们仍然把“国”理解为地上的政治复兴。
但在十字架下,一个垂死的罪犯,反而成为第一个真正看见“上帝的国”的人。他不求耶稣救他脱离刑罚,也不求地上的复国,他只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他在耶稣最不像王的时刻,看见了他的国度。
二、他所认出的,是那属天的国
这位罪犯看见的,不是地上的荣耀,而是属天的主权。当耶稣头戴荆棘冠冕、满身血迹时,他却在那被钉的形象中,认出那真正的君王。他看见的“国”,不是政治的复兴,而是上帝藉着十字架建立的新秩序 —— 一个罪得赦免、爱胜于恨、灵里重生的国。
因此,耶稣立即回应他:
“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这不是延后的应许,而是立即的接纳。他在十字架上,就进入了“上帝国”的门。
三、与加五:21 的呼应
“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保罗这句话如雷贯耳 —— 他警告那些仍随从肉体、纵容罪行的人:他们的生命若不在圣灵里更新,就与上帝的国无分。
而那十字架上的罪犯,正好成为这真理的镜面:
他不再“行这些事”,而是承认自己的罪、转向那位被钉的主。
他没有凭行为得救,却因信进入了上帝的国
有问题要提出来讨论吗?欢迎您与我联络。电邮地址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