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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属性(The Attributes of God)

(资料取自殷保罗著的《慕迪神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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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我们可对神的属性作以下的定义:「神的属性就是一些与神的概念不能分割,及神本性中的各样特质。这些特性构成了神向其受造之物各种显现方式的基础和特质。」神的属性必须与神的作为加以区分。神的属性不会为神「增加」什么;神的属性只表明了神的本性(nature)。路易士(Gordon Lewis)以下的定义颇为全面:

         神是一位眼不能见、有位格的及活的灵。神与任何其他灵体,在以下儿种属性上是有所区别的:从形而上学说,神是自存(self-existent)、永恒和不变的;从智慧上说,神是全知、信实及智慧的;从道德上说,神是公平的、有怜悯的有恩赐的;从感情上说,神恨恶罪恶,容忍痛苦及富有怜悯;从存在上说,神是自由的、可靠的和全能的;从关系上说,神的存在是超越的(transcendent),神对宇宙 性的照顾工作是内蕴的(immanent),并且神对他子民的救赎工作也 是内蕴的。

        神的属性,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两个范畴。对分的称号法,就要看该神学家想要强调的是那些相对的特点。一些经常所用的分类有:绝对的(absolute)及相对的(relative);不可传达的(incommunicable)及可传达的(communicable)[不及物的(intransitive)与及物的(transitive)];道德的(moral)及非道德的(immoral)。研究神的属性,重要的是不要将一种属性高过另外一种,因为这样会寻致错误地描绘神的形象。将所有属性放在一起,才能衬托出神真正的本性和位格。如前所述,以下由施特朗(A.H.Strong)所作的分类,虽然是主观的分类,但也可作为参考。

绝对属性(Absolute Attributes)

属灵的(spirituality):

        神是个灵,所以神是没有形体或物质形状的(约四24)。人的身体会受到地域限制,但神是个灵,所以神无处不在,不受限制;虽然神没有身体,但神有实质(substance)(不是物质)。神是属灵的(spirituality)这句话,不单说明了神没有身体,也说明神是所有生命的源头。出埃及记二十章4节的诫命,禁止为神造像,就是因为神是没有物质形状,为神作任何形象都是错误的。圣经中多次提到神的物质形状(比较创三8;王上八29;诗三十四15;赛六十五2)都是拟人法(是一种象征预言,将人的特性加诸神的身上,让人能理解)。

自存(self -existence):

        神的自存的意思是,「神有自己存在的基础。。神是独立地存有,。。神是独立于一切以外;神以自己的美德、命令、工作及。。让一切倚靠他的而存有」。出埃及记三章14节强调神的自存:「我是耶和华。」(I AM WHO I AM)在原文「是」强调神在自己继续而存有。约翰福音五章26节迸一步强调,父是在自己有生命。一个未出生的婴孩,必须依附母亲得着生命;动物也必须依附环境而得着生命;树木也要依附太阳和雨水得着生命;一切活物都必须依附于一些人或一些物,但神是独立于一切,神是自存的(但五23;徒十七28)。

不变性(Immutability):

        不变性是指「神是完全的,神不会改变,这不但在神的存有上如此,在神的德性,及他的计划和应许上也是如此。。神的存有和神的德性无增无减;不会加多,也不会衰毁。」改变不是变得更好,就是变得更坏,但因为神是绝对完全的,神就不可能有所增减,也不可能有所衰减。玛拉基书三章6节教导,有关神的不变性:「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雅各书一章17节说,在神没有转动的影儿,世界不断地变,但神的位格和神对受造之物的回应,都没有改变。这个教义十分重要:因为神是不改变的,所以神的慈爱和应许,永远都是真确的。例如在约翰福音三章16节,神的应许是永远不会改变。

合一:

        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第一,神在数目上只得一位。一神的信仰将以色列民与邻近的多神宗教分别出来,以色列人在每天崇拜时都背诵「示玛」(Shema,申六4)。这段经文说:「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神是独一的;神在本质上为一,不可分割。神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什么可以与神比拟(比较出十五11)。提摩太前书二章5节和哥林多前书八章6节,也同样强调神在数目上只得一位。第二,神的合一是指神不是一个组合物(composite),神是不可分割的。神在「里面和本质上是合一的」。因为只有耶和华是神,除他以外,没有谁可以分享他的荣耀,所以圣经有这样的禁令:「你们要远离偶像。」(约壹五21)

真理:

        真理的意思是,与事实相符的事物。真理说明事实的本然,用在与神的关系上,真理就是「充分满足神存在的完美性。真理在神的启示中是完全可靠的,是按照事实的本然看事物」。第一,真理指出神是与一切别的神祉不同的真神,除他以外没有像他的(赛四十四8至10,四十五5);第二,神是真理,他的话语和他的启示是可靠的(民二十三l9;罗三3至4;约十四l、2、6;来六18;多一2)。神是可信可靠的。第三,神知道一切;神是知识的来源,神也让人得着知识,使人可以与他交通。神是真理这个概念,可作这样的理解:「神是一历真理的来源;不单在道德和宗教上如此,在任何一方面的学问和知识上也是如此。」

爱:

        约翰壹书四章8节说:「神就是爱」,第10节就解释神的爱是怎样的:「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有人为神的爱作这样的一个定义:「是神本性中的完美,令神永恒地传达自已。这不单是出于情感上的动力,更是一种理智的和自我的意愿;这种意愿的基础,是真理、圣洁,及自由的选择。」希腊文 agape 这个字可翻译成「爱」,这个字通常是用来说明,神的爱和神对人类的爱的表达(比较约三16,五42;罗五5、8,八35、39;约壹四10、11、l9;启一5)。Agape 这个字是指一种出于理性的爱,而不是纯粹以感情为基础的爱(但不是没有惑情) -- 这种爱是不问对方的价值,即便是所付出的未能得着回报,仍然愿意爱对方。

圣洁:

        圣洁(holiness)的基本含义是「分别」,或「分别出来」(希伯来文 gedosh ;希腊文hagiazo)。不少人认为,圣洁是最先的一种属性,因为圣洁遍及神所有的其他属性,而圣洁更是与神本身和神的所作一致。

        神的圣洁包含好几方面,圣洁有一种「超越」的特性,就是说,「神与一切受造物有别,神有无限的尊荣,超乎他们之上。」。出埃及记十五章11节说,圣洁的神是无可比拟的,是可敬可荣的 -- 这一切都彰显在神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作为上。以赛亚书五十七章15节也形容神的超越性:神是「至高至上」,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圣洁也有「道德」的特性。这是指,「神与道德上的败坏,或罪恶无关。圣洁是说,神是至高至纯的,在道德上是至尊至荣的。」这讲法的根据,是利未记十一章44、45节:「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因为神在道德上是至纯洁的,所以他不能宽容罪恶,也不能与罪有任何关连(诗十一4至6)。神在他的圣洁中是道德的标准。神就是律法,神将标准订立。

相对属性(Relative Attributes)

        有些属性称为「相对」的属性,因为这些属性与时空有关。

永恒(Eternity):

        神的永恒性与时间有关。按定义,神的永恒性是指,神不被时间所规限。在神是没有事件的先后次序的;神是超越一切限制的。「在神是没有现在、过去和将来的。一切事情对他来说,都是现在的,都是相同的。」诗篇九十篇2节,说明了神的永恒性:「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神的永恒性延伸至过去的无限和将来的无限,神的永恒性和他在普遍国度中的永恒统治有关(诗一O二12)。神的永恒性也和他的名字有关。神在出埃及记三章14节,将他的名字告诉摩西:「我是耶和华。」(I AM WHO I AM)有些学者将神的名字,和这里用的希伯来文现在式动词 hayah 相连,意思是「是」(to be)。神的名字反映出他的永恒性,神是「继续存在的一位」。这不是说,神没有时间。虽然神看一切事物是永恒的现在(eternal now),但因为神与人和受造物有关系,所以神也看一切事物,是在一连串时间中发生。

广大无限(Immensity):

        「神本性的完美性,超乎一切空间的限制;但神仍以完全的本体(whole Being)存在于空间的每一处。」。列王纪上八章27节说出了这个真理(另比较赛六十六1;耶二十三23、24;徒七48、49),所罗门说:「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所罗门当时为神建造了一个宏伟的圣殿,但他知道神不能被圣殿规限。神不像人类的身体,可被空间限制,神是广大,不受限制的,也不受空间所规限。神完全的本体(whole Being)充满每一处地方,但充满的程度也各有不同。「神怎样住在地上,和他怎样住在天上不同;神与动物的同在,也与人的同在不同;神在无机的物体里,与在有机的创造中不同;神与坏人的同在,和与敬虔的人的同在不同;神与教会的同在,也和与基督的同在不同。」神的相对目属性,也有与受造物相关的,那就是说,神向人类和受造物,启示他位格的某些特质。

无所不能Omnipresence):

        下面三种属性,在英文都有前置的omni ,这字来自希腊文 omnis,意思是「所有」。英文omnipresence 的意思,就是神在每一处地方(这观念与泛神论不同。泛神论是说,神「在」一切之内)。说得准确一点,就是神无所不在。我们可以下这样的定义:「神以其全部本质(totality of His essence),不须经过发散或扩展,不用增长或分割,已渗透和充满了宇宙的每一处。」诗篇一百三十九篇7至12节,说明了神无所不在的特性;从高天至深海,以至地的深处,神在每一处地方。没有一件事物能逃避神的脸。这是指,神以他的整过位格,在每一处地方出现。神不是身在天上,只将能力施行在地上。神的广大无限,和神的无所不在是有分别的;广大无限是说神的超越性,强调神不被空间所规限,但无所不在,是说神的内蕴性;神充满一切空间,包括大地。神的无所不在,使信徒获得安舒,信徒知道没有任何祸患,可以叫他离开神。神的无所不在,也给不信服的人一个警告:人不能逃避神的面。

无所不知(Omniscience):

        无所不知的英文 omniscience,是从拉丁文omnis (意思是「所有」)和scientia (意思是知识)二字而来的,整个意思就是,神有一切的知识。要作一个更加完整的定义,我们可以这祥说,神因他的永恒性,能知道一切真实的和可能发生的事、过去、现在及将来的事。有关神的无所不知,以下的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1)神知道一切真实存在的事物(诗一三九l至6;一四七4;太六8,十28至30):诗篇的作者明白神的无所不知,神知道他的行动、思想和话语,即便这些还未曾表达;神也知道他的一生(诗一三九l至4)。

        (II)神知道一切未发生的事情的变数:耶稣知道,如果福音传到推罗和西顿,那里的人就会悔改(太十一21)。

        (III)神知道一切将来的事情:因为神是永远的,所以神能以他的永恒性知道一切的事物。一切对人是属于将来的事情,对神都是一个「永恒的现在」(eternal now)。神知道将来要管辖以色列人的邦国(但二36至43,七4至8);神知道将要发生在地球上的事情(太二十四至二十五;启六至十九)。

        (IV)神的知识是直知(intuitive):神的知识是立刻的(immediate),不是从知觉(senses)获得;神的知识也是同时(simultaneous)的,不是从观察或理性可得;神的知识是真实的、完整的,是合乎现实的。

无所不能(Omnipotence):

        「无所不能」这名词,是表明神的全能;但这并不是说,既然神是全能的,他就可以胡乱作任何事情。以下是无所不能的正确定义:「神是全能的,神能按他的旨意干一切事情,(但因为神的旨意是按着他的本性,所以神所作的一切事,都与他的完美本性和谐一致。」换句话说,「神能否创造一块他搬不动的石头?」这类的问题,是一些不合理的问题(not a legitimate question)。神能够做一切与他的本性和位格相合的事情。

         「全能」(almighty)是有能力的意思。这字很可能是从一个含意是「强壮」的希伯来动词而来(比较创十七l,二十八3;赛十二6;结一24;珥一:15)神是全能的,在他凡事都能(太十九26)。神是那位叫未曾出生的婴孩成形的(诗一三九13至16)。神创造诸天(耶三十二17),能行一切的事,没有一件事在神是难成就的。神凭己意行事(诗一一五3)。神命定一切,都要按照着自己的旨意成全(弗一11)。

        神不会做出一些与本性相违背的事情。神不会食言(提后二13);神不会说谎(来六18);神不会与罪相交(哈一13;雅一13)。既然神能做一切他喜悦的事情,无所不能的教义,就可成为信徒安慰的泉源(比较创十八14;彼前一5)。

真理(Truth):

        说神是真理,意思是指,神的话语及启示是完全可靠的。

         (I)神本身是真理:神是完整的,又是完全的神。神没有可相比的(peer)(赛四十五5)。

         (II)神的启示就是真理(诗一百一十05;彼前一25;太五18)。这是说,神对人类的启示是完全真实的。神是可靠的。神不是血肉之躯,神不会说谎(多一2;来六18);神宣讲真理,神实现他所应许的一切(民二十三l9)。神是真实的,神不会废弃他的应许(罗三3至4)。基督宣告说:「我就是真理。」(约十四6)他的话是可靠的,他的门徒都信赖他。如果神是真理,神所给人类的话就是绝对可靠的,他永不会毁掉所留下的应许,正如在约翰福音三章16节的应许。

怜悯(Mercy):

        怜悯的一般定义是:「神不论人的功过,也向悲苦哀愁的人施予良善及慈爱。」希伯来文chesed (怜悯)的意思是:「在上者所施的恩惠的帮助」。这字强调神信实的一面,无论人是如何的不可信。这字也含有怜悯、同情和爱的意思。新约希腊文eleos,也包含怜恤同情的意思;这字一般可译为「慈爱」。神因怜悯、救助人暂时的需要(得一8;来四16),也赐给人永远的救恩(罗九23;弗二4;多三5;彼前一3;赛五十五7)。但在新约,后者的用法居多。神向以色列人施行怜悯(诗一O二13),也向外邦人施行怜悯(罗十一30至32,十五9)。神的怜悯是一种自由的赐予,是按着他至高无上的意愿赐给人的(罗九15至16、18)。若查考经文汇编「怜悯」(mercy)这个字(请使用一本列出希伯来文chesed 用法的经文汇编),我们可以看到,神是一位「有丰富的怜悯」的神;特别是在诗篇里(比较五7,六4,十三5,十七7,十八50,二十一7,二十三6等等;注意:这字常译作「怜悯」)。

恩典(Grace):

        恩典可以定义为,神向被定罪的人,施行他们所不配领受的恩宠。希伯来文chesed,在旧约经常用来形容神的恩典。这个字说明了,神将人从敌人、苦难及危险中拯救出来的恩典(诗六4,三十一7、16,五十七3六十九13至16);也说明了神的帮助(诗八十五7)、每天的带领(诗一四三8)、赦免(民十四l9;诗五十一l)及保守(诗二十三6,三十三18,四十二8,九十四18,一一九75至76)。新约希腊文charis ,是特别用来说明在基督里的救恩。恩典显明在神所安排救恩的工作上(罗三24;弗一7,二8)。基督将恩典和真理赐下(约一18;罗一5),让信徒得以站在神的面前(罗五2);基督恩典所带来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罗五17);基督的恩典超越亚当的罪(罗五15、20);基督的恩典将属灵的恩赐,分给所有信徒(罗十二6;弗四7);犹太人和外邦人一律都是靠恩典被接纳的(弗三2)。

公平(Justice):

        公平有时与神的公义相提并论。神的公平是指,神对待人类完全正确和公道的方法;而神公平的作为,也符合神的律法。神的公平,是相对于人的罪而说,因为律法彰显了神的标准。当神照着所启示的律法审判人,就是神显明自己是公平公义的时候。

        神的公平可以分成几类:神职任上的公平(rectoral justice);这是指神是一位道德的管治者,向世界颁布他的道德律法,赏赐那些信服的人,刑罚不信服的人(诗九十九4;罗一32)。神「分配上的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这是指律法的赏赐和刑罚得以施行(赛三10、11;罗二6;彼前一17)。分配上的公平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积极方面,这又可称为「赏赐上的公平」(remunerative justice)(这是神圣慈爱的反映),指神向信服者施予的赏赐(申七9;诗五十八11;罗二7)。消极方面,这又称为「果报的公平」(retributive justice),指神审判恶人时,所发出的惯怒(创二17;申二十七26;加三10;罗六23)。因为神是公平和公义的,所以恶人受罚,也是公正的。他们受罚是因为自已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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