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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滋 (Jonathan Edwards)

(资料取自陶理博士主编的《基督教二千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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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 1703 - 58)的名字是和“大觉醒运动”分不开的,他生于新英格兰的康涅狄克,父视是当地牧师。这个早熟的孩子,十三岁时就精通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他写的自然科学文字显示他具有罕见的观察与分析能力。十七岁在康涅狄克学院,也就是后来的耶鲁大学读书时,对“本体”想出了一套思辨哲学,比英国哲学家柏克莱主教(Berkeley)的想法还早。

        爱德华滋I724年毕业时,名列全班之首。他后来修习神学,在纽约作过短时期的长老会牧师,1724年到耶鲁大学历任资深讲师。

        1727年爱德华滋有过一次灵性的奇异经历,认识到上帝的绝对权威和人对上帝的依靠。他在他的《自述》(I739)里描述了那次 经历。他于1727年,在麻萨诸塞殖民地北安普敦出任圣公会副牧师。在这里,他的讲道,点燃起了1735年的大觉醒运动。爱德华滋详细记下了这次运动和他的分折。他在书房里每天工作十三到十四个小时,是个多产作家。爱德华滋相信大觉醒运动真正是上帝的恩典,在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奋兴中彰显了出来。

        经过一场不信的人可否领受教会礼仪尤其是圣餐的漫长争论后,爱德华滋在1750年被解除牧师职。他于是到斯托克布瑞吉(Stockbridge)边境村落,向当地印第安人和白人居民传道。

        尽管困难重重,他在斯托克布瑞吉写了他最重要的著作《论意志自由》(1754)。在这本书里, 他否认人能作自由选择。这个观点符合加尔文关于选择的教义、 预定论和人的完全堕落论。

        1758年一月,爱德华滋勉为其难地接受了普林斯顿的新泽西大学校长职。可是,他虽然在二月间接种过防天花疫苗,还是在三月死于天花。

        爱德革滋为他鲜明的加尔文主义的立场所作的力辩,使自由主义神学迟到十九世纪才能在新英格兰称雄。他热心传布福音,对知识又具有强烈的好奇心。

        (霍华德.R.赛恩士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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