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课 - 神学性的论证(六)
撒拉与夏甲之比方(下)
经文: 加四:21 - 31
加四:28 - 31 保罗借用创二十一:9 - 10 以实玛利(是夏甲按着肉体生的)的嘲弄/逼迫以撒(是撒拉按着圣灵生的),上帝藉由撒拉的提议,使亚伯拉罕将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用寓意释经法,说:
使女夏甲生的以实玛利代表被律法奴役的人 - 象征迫害加拉太教会信徒的犹太律法主义者;
自由的妇人撒拉生的以撒代表以信为本,得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人 - 象征加拉太教会,因信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蒙恩得救的信徒。
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要抛弃那些异端邪说,将误导/迷惑/逼迫他们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赶出去,如同上帝藉由撒拉的提议,使亚伯拉罕将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一样。不可与他们一同承受产业!
保罗从加三:7 开始,逐步展开他的神学论证,层层推进、逻辑缜密,好比一位引导我们登山的导师,一路带领我们攀升至整段论证的高峰 -- 他大声地宣告:我们是“那自由妇人的儿女”,承受上帝应许的产业(加四:31)。
请问大家,你能够将整个神学论证(从第十四课至第二十四课)清清楚楚地讲说一遍吗?
下一课,我要先把保罗的神学论证从头说一遍,然后才告诉大家,在高峰上我们眼前豁然开朗,看见了什么福音的荣耀?(加五:1)。请大家耐心地等待。
1。在上一课,我总结了加四:21 - 27
一段充满象征意义的神学论证:
跳过了加四:8 - 20 这段保罗如慈母对迷失孩子(回到律法的奴役中的加拉太教会)的一声声呼唤:他甘愿“再受生产之苦”,重新将福音传给他们,只求基督能在他们心里真正“成形”。保罗再次回到神学论证,但与加三:1 - 四:7 不同的是,这次是带着温柔的逻辑推理,指明靠律法是走向奴役,呼吁他们回归自由之路。
加四:21 保罗以命令式的语气,向这些原本已经脱离律法束缚,却甘愿重新套上律法之枷锁的加拉太教会的人提出挑战,“请告诉我,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意思是“律法上写的是什么?”
加四:22 - 23 保罗开始他的寓意式释经: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是使女夏甲按照自然生育的过程出生的,意思是;因着人设法要使上帝的应许实现而出生 《新普及版本》;
以撒是自主之妇人撒拉因着上帝自己实现他的应许而出生。
加四:24 - 26 保罗说“这都是比方”。
夏甲代表西奈山之约:人从此约得到了奴役他们的律法,失去了自由。他进一步扩充“夏甲”所代表的“体系/宗教制度”,说:“现在的耶路撒冷”正像阿拉伯的西奈山,她和她的儿女都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新普及版本)。这里的“耶路撒冷”代表犹太教,也包括了搅扰加拉太教会的犹太律法主义者。
撒拉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象征一个因信基督得称为义、脱离律法之轭、凭应许而生、在恩典中自由的群体 -- 教会。保罗称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我们(因信称义之人)的母亲。
加四:27 保罗引用赛五十四:1 先知的预言:“。。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支持他神学论证里的“比方”是有根有据。
先知说的“没有丈夫的”指的是被掳者回归之后的耶路撒冷;
“有丈夫的”指的是被掳之前的耶路撒冷。
回归之后的耶路撒冷比被掳之前的耶路撒冷有更多的儿女。预言背后有强烈的救恩历史进展:上帝的拣选、救赎和复兴,使“不育的锡安”因受苦仆人的工作(即弥赛亚 )转为“多子的母亲”。
保罗将预言里的“没有丈夫的”预表撒拉,她曾一度荒凉(不生育、无丈夫),像赛五十四:1 的被掳、荒凉、无盼望的“锡安”。
“有丈夫的”预表夏甲,她为亚伯拉罕生了以实玛利,代表律法系统(地上的耶路撒冷,或犹太教)。
“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 撒拉一度像无丈夫的、不能生育的,被忽略,因着上帝的应许和大能生下以撒,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新约的教会。起初看起来像是“被弃,荒凉的锡安”(没有圣殿、没有律法制度、没有属世荣耀),但实际上却产生比律法系统( 犹太教,地上的耶路撒冷)更多的属灵后裔。
今天,我们要查考神学论证的最后一部分 - 加四:28 - 31。像往常一样,在查考经文之前,我要请大家把第三和第四章的神学性论证再读一遍。
2。加四:28 - 31 “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29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31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
《新译本》:28可是,弟兄们,你们是按着应许作儿女的,好像以撒一样。29不过,当时那按着肉体生的,迫害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30然而经上怎样说呢?“把婢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婢女的儿子,绝对不可以和自由的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31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婢女的儿女,而是自由的妇人的儿女了。
KJV:28 Now we, brethren, as Isaac was, are the children of promise. 29 But as then he that was born after the flesh persecuted him that was born after the Spirit, even so it is now. 30 Nevertheless what saith the scripture? Cast out the bondwoman and her son: for the son of the bondwoman shall not be heir with the son of the free woman. 31 So then, brethren, we are not children of the bondwoman, but of the free.
ESV:28 Now you, brothers, like Isaac, are children of promise. 29 But just as at that time he who was born according to the flesh persecuted him who was born according to the Spirit, so also it is now. 30 But what does the Scripture say? “Cast out the slave woman and her son, for the son of the slave woman shall not inherit with the son of the free woman.” 31 So, brothers, we are not children of the slave but of the free woman.
原文:
3。加四:28
“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新译本》:可是,弟兄们,你们是按着应许作儿女的,好像以撒一样。)
有的圣经抄本的句子开首是Hymeis de adelphoi,英文 Now you, brothers。有的圣经抄本的句子开首是
英文 Now we,brothers。多数学者和现代版本(如 NA28、UBS5)采纳
我们),表示保罗也把自己包含在“我们却是。。”
de 是一个轻微的转折连词,通常译为“却”、“而”、“但是/可是”。它在这里表示与前文加四:24 - 27 比方里提到以实玛利是“按着肉体生”、“属律法”的夏甲儿女,以及“为奴的地上耶路撒冷的儿女” 作对比。
adelphoi,英文 brothers,这是论证里第四次称呼加拉太教会的信徒为“弟兄们”(前三次为加一:11,三:15,四:12)。这里的“弟兄们”与加四:31 的“弟兄们”彼此平行,前呼后应,将 28 - 31节划为一个单元,清楚表明保罗现在是把他对夏甲与撒拉的对比应用到“我们”读者身上。
“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 “是”的原文在不同圣经版本有
este ,英文 you are “你们是”,或
esmen,英文 we are“我们是”。由于句子开首是
“我们”,所以这里的“是”应作
,- “我们是”,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只要是因信称义的,都是“应许之子”,像以撒一样
kata Isaak 英文 after the manner of Isaac。保罗特别强调这个身份(加四:23 “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是为了对抗那些“愿意在律法以下”的假教师所带来的影响。
我在上一课讲解加四:23 的时候,已经提醒大家: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应许”出现在《加拉太书》,过去在加三:14,16,17,18,19,21,22,29,我们已经看到保罗如何强调“应许”在救恩中所扮演的角色 - “应许”是上帝白白的恩典,通过基督成全,直接赐给信的人。这是救恩的核心,律法无法替代应许的地位,但律法帮助人认识到救恩的重要性。
我要在这里指出,在“应许”这个词
epangelias 还没有在加三:14 出现之前,保罗在加三:7 - 9 说“7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8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9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上帝给亚伯拉罕的承诺,说外邦人要因信称义而蒙福,这个承诺就是上帝对他的“应许”!这应许通过基督的来临得到成全或兑现。
4。加四:29 “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新译本》:不过,当时那按着肉体生的,迫害那按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
句子的开首是alla,英文 but,中文“不过”,表示 29节是与上一节(28)成为对比。
28节说我们(犹太人和外邦人),只要因信称义,都是“应许之子”,像以撒一样。不过以撒后来怎么样呢?
现在保罗引用创二十一:9 - 10 “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这里的“戏笑”原文是 mə·ṣa·ḥêq
,意思是 to mock,scoffing。这个字是动词
tsachaq 的 piel(皮尔)分词形式,带有加强语气,表示嘲弄、戏笑、有敌意。(同一个动词用在创十七:17,十八:12,13 却译作 laughing “喜笑/暗笑”,那里的动词是 Qal 语态,不带敌意,表示因不可思议而笑或表示内心的怀疑与惊讶。 )根据犹太传统(例如拉比解释和《塔古姆》Targum),夏甲/以实玛利对以撒的戏笑被理解为一系列逼迫性的行为,包括:嘲弄以撒将来的产业继承权;威胁或恐吓;甚至可能涉及暴力。
29节借用创二十一:9 - 10 夏甲(包括按着肉体生的以实玛利)的嘲弄/逼迫以撒(是撒拉按着圣灵生的),说“现在也是这样。”
以撒是(撒拉)按着圣灵生的吗?在加四: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在过去的神学论证,保罗从来没有提到“按着圣灵生的”,为什么现在保罗却改口说是“按着圣灵生的”?理由是:
这是因为保罗在整封《加拉太书》中,始终强调“应许”是通过“圣灵”实现的。以下经文支持这一点:
1. 加三:14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应许的内容是圣灵;圣灵的赐下是上帝的信实兑现应许。
2. 加四:4 - 6 “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又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 - 信徒的重生、成为儿子,正是应许的实现;而圣灵是这应许实现的媒介和凭据。
以撒是因上帝的应许而生(加四:23),而应许的实现是靠圣灵的大能(参罗四:17 - 21;创十八:10 - 14) - 撒拉在身体衰败,年纪老迈仍然生出以撒是超自然的神迹,这就是圣灵的工作;
信徒在基督里“成为应许的子孙”,也是靠着圣灵重生;
所以,“以撒”预表的,不只是一个按着应许生的人,而是靠圣灵成为上帝儿女的人。
结论是:“按应许生的”等同“按圣灵生的”!
“现在也是这样” - “现在”指的当然是保罗写《加拉太书信》的时候。现在的加拉太教会怎么了?“按着肉体生的”指的是当时的犹太律法主义者,那些认为信耶稣还不能得救,需要遵行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他们迫害那“按着圣灵生的”,因信称义的基督徒。保罗在帖前二:14 - 15 也曾提到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人受到类似的迫害。(“弟兄们,你们曾效法犹太中,在基督耶稣里上帝的各教会,因为你们也受了本地人的苦害,象他们受了犹太人的苦害一样。这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先知,又把我们赶出去;他们不得上帝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
5。加四:30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是说:"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新译本》:然而经上怎样说呢?“把婢女和她的儿子赶出去,因为婢女的儿子,绝对不可以和自由的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然而”又是另一个Alla,nevertheless/but/yet,这是一个强烈反语词,将加四:29 和 30 节作一个强烈的对比。
“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 - 这是神学论证里第七次出现的“经”(圣经),上六次在加三:8,10,11,13,22 和四:27,这是因为犹太律法主义者引用摩西五经来证明他们的论说,保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引用的也是摩西五经,不是“自说自话”。这一次他引用创二十一:10 “(撒拉)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这不过是撒拉的话,可以支持保罗的神学论证吗?不用担心,接下来在 12 节,上帝亲口证实了这个命令,他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 请大家注意,保罗在引用这句话的时候,与创二十一:10 (《七十士译本》) 不同的是,这句话里在“使女”之前少了“这”
(强调用语 this one)!圣经学者指出,保罗的着重点不是夏甲这个使女,而是她在类比里象征的意义。他也把创二十一:10 的“我的儿子以撒”改为“自主妇人的儿子”,也是同样的理由:保罗的焦点不是在以撒作为撒拉的儿子这个历史人物,而是在于以撒作为一个自由的妇女之儿子这身份的象征意义。借着这一点改变,保罗要强调奴役与自由的对比!(引自冯荫坤博士《加拉太书注释》)
“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 - 犹太人和律法主义者误导/迷惑/逼迫加拉太教会的人,说他们没有遵行律法的规条 - 行割礼,所以不能得救,等于把他们赶出救恩的门外,犹如夏甲和她的儿子以实玛利逼迫撒拉的儿子以撒。然而撒拉却对亚伯拉罕说(有上帝证实):“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撒拉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保罗采用寓意释经法,说:
使女夏甲生的以实玛利代表被律法奴役的人 - 象征迫害加拉太教会信徒的犹太律法主义者;
自由的妇人撒拉生的以撒代表以信为本,得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人 - 象征加拉太教会,因信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蒙恩得救的信徒。
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要抛弃那些异端邪说,将误导/迷惑/逼迫他们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赶出去,如同上帝藉由撒拉的提议,使亚伯拉罕将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一样。不可与他们一同承受产业!
“承受产业” - 这是神学论证里第四次提到承受产业(加三:18,29,四:1)。还记得保罗怎样解释“承受产业”的吗?
加三:15 - 18 保罗以逻辑论证的方式,指出上帝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迦南全地,永远为业的应许,不会被四百三十年后因摩西律法的颁布而更改或废除。他还特别强调上帝是凭应许而不是本乎律法,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
若本乎律法,就意味着产业的获得依赖于人的行为或律法的要求。
但本乎应许,则表明产业是基于上帝的恩典和信实,而非依靠人的行为。
“产业”的字面意义是迦南全地,“永远的产业”指的是在“基督里的属天产业”,它的属灵意义可包括救恩和一切属灵的福气/福分。
在加三:29 保罗特别指出“以信为本”,因在基督里的新地位,信徒可以承受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产业(加三:16,18)。
在加四:1 - 7 保罗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在律法时代,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直等到时候满足,上帝差基督,赎出律法下的人,人得了儿子名分,才能承受产业。
不能让犹太律法主义者(那些认为信耶稣基督还不够,还要遵行律法规条,才能得救)与因信称义,有圣灵的人一同承受属灵的产业!这是整个神学论证的高峰!
6。总结(加三:7 - 加四:31):
加四:28 - 31 保罗借用创二十一:9 - 10 以实玛利(是夏甲按着肉体生的)的嘲弄/逼迫以撒(是撒拉按着圣灵生的),上帝藉由撒拉的提议,使亚伯拉罕将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用寓意释经法,说:
使女夏甲生的以实玛利代表被律法奴役的人 - 象征迫害加拉太教会信徒的犹太律法主义者;
自由的妇人撒拉生的以撒代表以信为本,得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人 - 象征加拉太教会,因信保罗所传基督的福音,蒙恩得救的信徒。
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要抛弃那些异端邪说,将误导/迷惑/逼迫他们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赶出去,如同上帝藉由撒拉的提议,使亚伯拉罕将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一样。不可与他们一同承受产业!
保罗从加三:7 开始,逐步展开他的神学论证,层层推进、逻辑缜密,好比一位引导我们登山的导师,一路带领我们攀升至整段论证的高峰 -- 他大声地宣告:我们是“那自由妇人的儿女”,承受上帝应许的产业(加四:31)。
请问大家,你能够将整个神学论证(从第十四课至第二十四课)清清楚楚地讲说一遍吗?
下一课,我要先把保罗的神学论证从头说一遍,然后才告诉大家,在高峰上我们眼前豁然开朗,看见了什么福音的荣耀?(加五:1)。请大家耐心地等待。
默想:
“我不懂鸟类,但我知道谁是‘丈夫’。”
我在 Facebook 看到这张图片,两只翠鸟(kingfishers)栖息在树枝上。有人留言说:“我对鸟儿不太懂,但我能轻易分辨哪只鸟是丈夫” 。他怎么知道呢?很可能因为其中一只张大嘴巴好像在“唠叨”,另一只低头不语、眼神无辜,他立刻“解读”为夫妻情景:老婆在念、老公在认错!哈!哈!哈!这就是保罗在加四:24 所说的 “比方/寓意式(allegorical)”理解的典范。虽然鸟儿之间并不会像人类一样成婚,这种解读其实是将日常画面转化成具象的比喻,借此传达“丈夫”那种姿态和角色。
就像我们用这张鸟的照片来象征夫妻之间的互动,保罗在《加拉太书》中,也用旧约历史中两个母亲(撒拉和夏甲)、两个儿子(以撒和以实玛利)的故事,来寓意律法与恩典的冲突。他并不是否定历史,而是借助历史,讲出一段深刻属灵的真理。
虽然这是全圣经唯一一次明确使用
(动词
allégoreó “寓意”) 这个动词。因此,有人认为“寓意解经”不是圣经的常态方式,但这并不表示圣经中没有象征性、预表性、或属灵化的解释。譬如:
约二:19–21,耶稣将圣殿比喻为自己身体:
“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
这里圣殿代表耶稣自己,是带有象征性的解释。
请问大家,圣经里还有哪些类似的“寓意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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