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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一)

“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我问你,求你指示我。”- 伯四十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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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数 经文 问题 疑难解答
       
1 创二:7

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构成的吗?

(一)
2 创三:1

在创世记一书中,女人受到蛇的引诱吃了禁果。从表面上看,人蛇可以对话,可以交流。这听起来很象一个神话故事。令人难以置信。 人蛇是怎样对话交流的呢?这个故事放在圣经的最开始,也引出了罪的起源。对它的理解应该是很重要的。 谢谢!

(一)
3  

上帝能造一块自己不能拿起来的石头吗?

(一)
4  

如何评估古代行为良好的佛教徒?

(一)
5 申二十:10 - 18

旧约的耶和华上帝何以赶尽杀绝?新约的耶稣上帝却大讲慈爱,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上帝?

(一)
6 诗109:6 - 19

基督教大谈什么彼此相爱啊,爱你的仇敌,为他祷告啊,为什么在诗篇里又咒诅敌人,愿他的儿女为孤儿,他的妻子为寡妇,愿他的后人断绝等等?这不是自打嘴巴,说一套,做一套吗?

(一)
7  

更多疑难。。。(问题七至十一)

(二)
   

更多疑难。。。(问题十二至十六)

(三)
   

更多疑难。。。(问题十七至二十)

(四)
   

更多疑难。。。(问题二十一至二十五)

(五)
   

更多疑难。。。(问题二十六至三十)

(六)
   

更多疑难。。。(问题三十一至四十一)

(七)
   

更多疑难。。。(问题四十二至五十三)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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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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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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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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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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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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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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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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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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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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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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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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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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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构成的吗?

:这是一个非常具争论性的问题。有的人提倡三相论(Trichoromous),说人性的要素有灵、魂、体三部分;有的人主张二相论(Dichotomy),认为人类的本性乃是二重的:一方面是物质的,另一方面是非物质的,也就是灵魂和体的二分法。孰是孰非,请您自己做个定论。(参考资料有:章力生的《系统神学》、林荣洪的《属灵神学》、倪柝声的《属灵人》等)

(A)三相论:这是从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开始,后来诺斯底派(Gnostic)采其说。许多异端的发生,也都因为以魂和灵是两种不同的实质。有鉴于此,路德宗与改革宗格外反对此说,而热烈拥护二相论,强调“魂”与“灵”乃是一个相同的实质与要素。在华人教会里,由于倪柝声在《属灵人》的大事渲染,叫许多信徒都以为三相论是天经地义的真理,所以这理论在信徒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只要大家不过份执著,像倪柝声那样,我个人觉得这是无伤大雅的,毕竟这不过是一种理论,帮助大家认识自己罢了。但如果我们持极端的看法,把人分成“属灵人”和“属魂人”,那就很危险了。

    此说的解经基础是特别根据经文帖前五:23,来四:12,林前二:14等。魂(psuche)是指人非物质的部分,是他次级的能力与作为 - 因为魂,人会觉得他是一个单一的个体,乃和动物一样,有欲望,有想像,会记忆,会理解。但是灵(pneuma)乃是高级的非物质部分,有更高的才干与性能 - 因为人是灵,固能与上帝发生关系,有理性、有良知、有自由意志,因此便会与动物不同,且使其有不朽的生命。三相论者认为人乃有三重天赋,因此他乃和物资,和自己、以及和上帝,有三方面的关系。

    我举一个典型的三相论者的看法让大家参考,这是从网页上的一个基督教论坛看到的:

    “基督教从教义上认为,灵和魂、体还是分离的。贾玉铭先生的《完全救法》一书中有较为详尽的解释。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一读。魂是动物和人都有的,惟有灵是人特有的。未信上帝的人,他们的灵往往是在沉睡,如要得救也是灵先得救。这点大家可以参看贾玉铭先生的《完全救法》。我(作者)只在这里说一些,该书中没有的解释,以方便大家明白。

  人的肉体一般是受魂控制的,较高阶层的魂是理念。理念可以在很大的范围,控制自己肉体的举动,如‘动心忍性’可以无所不能。可以控制自己的肉体。但是,有的人的理念较差,性如禽兽,原因就是他更接近原始的魂。他无法控制自己肉体的欲望。正如动物当肉体本能发动的时候,他的魂更本控制不了它肉体的举动一样。一个人肉体的欲望太强烈的时候,魂的能力是薄弱的,将不起作用。说的更明白一点,人的魂知道吸食毒品不好,但毒瘾发作时,肉体强烈的愿望,将使魂无法控制。这是魂不得不顺从体的需求。但事后,魂又后悔不已。正如保罗说‘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我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却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7:18-20)

    因为人的肉体中有个律--‘罪的律’。靠魂是无法永久战胜的。保罗说要脱离‘罪的律’惟有靠‘赐生命圣灵的律’才能行。(罗8:2)‘神的灵在我们心里。我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可见,人的灵、魂、体是分离的。”

    当一个人执著三相论,而持极端的想法像倪柝声一样,是很危险的。倪柝声认为灵本来是全人中最高的部分,灵(功能有直觉、交通和良心)像主妇,魂(功能有情感、心思和意志)像管家,体像仆人。身体比灵和魂都卑下。人犯罪后,这秩序也乱了。因此他划分属灵与属魂两种对立的人生。他的神学就是建立在这种观点上,特别是他提出的成圣的教义,有人的破碎、灵的释放等。人一天到晚分析自己的感觉和思想,连倪氏自己也警觉到这危机,所以他虽然仍坚持《属灵人》真理的纯正,却不主张再出版此书。

(B)二相论:此说认为人的本性乃是二重的,就是灵魂和体。创世记二:7 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活人”的原文是活物(跟创一:28 的“活物”同字,)换言之,上帝的生命掌握了尘土,结果便令人成为有灵的活人。

    在圣经里,到处都有“魂”(希伯来文nephesh,希腊文psuche,英文soul)与“灵”(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英文spirit)互用的经文,在中文多翻译为“心”,亦作“命”,“气”或“灵魂”。二相论不是“并行论”,这是希腊哲人所提倡的,认为人虽有两种实质,却两者并行,并不构成一个机体。圣经告诉我们,人每一个动作,乃是其全人的作为。换言之,灵魂与身体是联为一体的。譬如犯罪,不能说仅是灵犯罪,而是整个人犯罪;不仅是身体死亡,乃是整个人死亡;不仅是灵魂得救,乃是整个人,身体与灵魂都在主耶稣基督里得救。“魂”与“灵”这两个名词在圣经里面的用法和希腊哲学的用法不同,甚至相反。在哲学方面,“魂”是指与兽类有关的人的心灵元素而言;“灵”乃是同样属灵的元素,惟乃是指较高的属灵世界和上帝而言。在圣经里,却完全相反,无论是灵或是魂,都可以指兽类而言。如传道书三:21 节:“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英文是灵)是下入地呢?”在圣经里,“灵”与“魂”也可以并用,如路一:46-47:“马利亚说:我心(soul)尊主为大,我灵(spirit)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还有,在圣经里面,人的公式乃是“身体与灵魂”,如太十:28 节:“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有些经文则以“身体与灵”为人的公式,如传道书十二:7 的“尘土(体)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灵”与“魂”的分别,照圣经来讲,“灵”是人的属灵元素,是管制身体行动之生命的性能,“魂”也是属灵元素,乃是一人行动的主体。所以在旧约里面,魂是一种人称代名词。如诗篇一百零四:1 的“我的心(soul)哪,你要称颂耶和华。”

    三相论常引用的帖前五:23 节:“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和来四:12 节:“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都能刺入、剖开。。”但耶稣基督在太二十二:37 节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并非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保罗在帖前五:23 只是在修辞上为上面的句子“全然成圣”附加说明,况且他在罗八:10,林前五:5,七:34,林后七:1,弗二:3 ,西二:5都仅说两种,如:肉体与心灵,身体与灵魂,肉体与心,身子与心等。至于来四:12 节,不能说上帝的道,刺入人的内心,便会把人的“魂”与“灵”分成两种不同的实质;而乃仅辨明心中的思念和主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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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创世记一书中,女人受到蛇的引诱吃了禁果。从表面上看,人蛇可以对话,可以交流。这听起来很象一个神话故事。令人难以置信。 人蛇是怎样对话交流的呢?这个故事放在圣经的最开始,也引出了罪的起源。对它的理解应该是很重要的。 谢谢!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人蛇对话的确是很神奇,简直就是神话。但如果我们把这对话跟希腊、中国和其他古代文明的神话相比,又像是小巫见大巫。若我的记忆没错,圣经只有两处地方记载了人与动物对话:一处是民二十二:28 - 30 ,先知巴兰和他的驴对话;另一处就是创三的人蛇对话。我们不在乎巴兰和驴对话,因为这跟我们的救恩无关,何况圣经还明言是耶和华叫驴开口,那有什么不可能呢?但人蛇对话可不同了,因为这是关乎我们的救恩。单从创三的记载,我们不知道蛇怎么会说话。但若以整本圣经作背景,我们就知道这条蛇是魔鬼撒但的化身。 (启二十:2 称撒但为古蛇,其实龙、蛇、魔鬼、撒但是其不同特性的同义词)魔鬼撒但是受造的属灵的存在物,专门作诱惑人、控告人、试探人、迷惑人的工作。在伊甸园的环境里,魔鬼撒但只能利用一条看来毫无恶意的蛇来引诱夏娃,这不是不可能的事。试问,除了蛇,撒但在伊甸园的环境,还能化身成什么?新约使徒保罗也说是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林后十一:3)。我们没有理由不接受圣经的记载。总的来说,创世记前十一章所记载关于洪水之前的世界是一个我们完全不熟悉的世界,更何况是属灵的世界呢?我们属地的人惟有谦卑地领受。愿上帝赐福给你渴慕真道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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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上帝能造一块自己不能拿起来的石头吗?

答:这个问题时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如:上帝可以造一个四方形的圆吗?或他既是无所不能,为什么不除去人间一切的苦难?我们当然可以把它一笑置之,但实际上,问的人是对上帝的“能”有所怀疑,所以我们应该正视之。《使徒信经》里有“我信上帝,全能的父。。”这里的“全能”是译自希腊文的pantocrator,及拉丁文的omnipotens,原意并没有现在的人所了解的那种“无所不能”(英文的omnipotence)的意思。近人称上帝为“无所不能”,意思是他的能力大得什么都能作,或只要他愿意,就什么都可以成就。其实这些意思既不属于圣经,也非信经的宣示。在旧约圣经里,“全能”或“大能”是有三个层次的意义。第一是军事上的经验,即耶和华把以色列选民从敌人的手救出来,因此,“全能”的观念是与耶和华在历史上的参与紧联起来的。第二个层次是信仰上的,就是全能与创造和救赎相连起来,见于先知书,如赛四十二:10 - 17,耶三十四:5等。第三个层次是用在崇拜仪式上,形容上帝的荣耀,崇拜者以上帝的全能来对比他自己的软弱和限制,进而求上帝施行拯救,如诗六十九:14,九十一:1等。到了新约,三个意思都在上帝的管治权上被总摄起来,这就是pantocrator说的意思了。启十九:6 说:“主我们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他的作王是借基督的国度表达出来的。这时期用的全能,常与“权柄”、“王位”、或“宝座”相连起来,目的是指出上帝的全能,是以他对世界的管理和统治,和对历史的掌权和引领有关系。所以上帝的全能绝对不是一些抽像的观念,让人作无益的猜度,如上帝能不能造什么。。上帝的全能是强调他的工作,特别是在创造和救赎方面的具体工作。

话又说回来,全能的上帝其实有许多事情是不能做的,如上帝不能背负自己、上帝不能说谎、上帝不能虚假、上帝不能以有罪的为无罪、以无罪的为有罪。上帝有太多的事不能做,因为他的本性是他自由的约束。上帝不能作不义的事,因为他是一个公义的上帝,他的公义成为他可能不公义的约束。人的观念是,他什么都能做,才叫全能。但上帝的全能,包括他不愿意做那违背他本性的能力。所以那全能是有义的约束、善的约束、圣的约束、爱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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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如何评估古代行为良好的佛教徒?

答:这个问题时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如:旧约时代的人(或义人)得救吗?那些未曾听过福音的人结局如何?古代圣贤如孔孟等人得救吗?我们不是唯一好奇的人,就算帖撒罗尼迦的人也是一样,他们问保罗那些已经过世的弟兄姐妹在主降临的日子会怎么样?圣经不是一本百科全书,也不是一个资料库,让我们在里面任意搜索,寻找天地万物的资料。简单地说,圣经是一本让我们认识上帝,认识自己和他怎样拯救世人的书;书中要我们每一个人赶紧信靠主耶稣基督,就必得救。至于其他的事,圣经是沉默不语的。当然,有一些事我们是可以作智慧的推想,譬如教父俄利根对基督的神性和人性的推想,指出基督是与父同质。但是,过分的推想,特别是有关灵界的东西,如魔鬼是哪里来的?天堂地狱是怎么样的?圣经不错是有些暗示指出这方面的事,只是推想太多就很容易离开圣经的教导,那是非常危险的。

让我们先做一个智慧的推想。新约既然有提到摩西显现在黑门山上(路九:30),耶稣又说我们要看见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众先知都在上帝的国里(路十三:28),我们推想旧约里的一些人,虽然是在律法之下,仍然是得救的应该不会错吧。至于不在律法之下的外邦人,保罗在罗马书第二章11 - 16节曾提到他们,说只要他们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在主的日子来临的时候,上帝会按着他的公义和真理审判他们。所以,圣贤如孔孟,大概也会在白色的大宝座前得到一个公正的审讯。

圣经还有一处地方提到基督,在他复活后,他曾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就是那从前在挪亚预备方舟、上帝容忍等待的时候,不信从的人。(彼前三:19 - 20,四:6)这段经文大概是新约里最难解释的文字。使徒信经也有“受死、埋葬、降在阴间”的宣示。有的解经家认为旧约的人都因为基督下到阴间,而有机会听到福音,信的都能得救。我们当然要非常谨慎对待这段经文,不能单靠一两句话就建立教义。不管是“监狱”(phulake)还是“阴间”(希腊文的hades 或希伯来文的sheol),它们都没有我们中国人“地狱”的上刀山,下油锅的观念。两个字都是指虚无地带,是死人的居所,是犹太人的观念。犹太人对死后的生活情况,概念模糊。他们并不以天堂或地狱作为死后的归宿;相反的,他们却认为人死后,其灵魂在一个幽暗的世界里游荡。在那个世界中,没有喜乐,又无生气,这就是阴间的情况,所有死人都会到这里来,直到上帝最后的审判来临。彼得指得大概是这些在阴间暂作拘留的死人,他们也有机会听到福音,究竟他们得救不得救,不是重点所在。彼得和信经要我们知道的是,作为一个人,又为众人代死的基督,他并不像人一样的受死和埋葬,他还要下到阴间,好胜过阴间的权势,好掀开死亡的面罩,释放一生因怕死而为奴隶的人。中世纪和中国式地狱的概念是以后发展出来的。犹太拉比因受波斯与希罗文化影响至深,所以才将义人死后享福、恶人死后受苦的思想慢满演变成天堂和地狱的观念。总之,我们不能单从这段经文就肯定地说,旧约的人也有机会听到福音;我们只能说,一切都是智慧地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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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旧约的耶和华上帝何以赶尽杀绝?新约的耶稣上帝却大讲慈爱,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上帝?

答:记得多年前在台湾,就因为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辩,一方是圣严法师、煮云和尚、妙贞、和张澄基博士,他们向基督教大开炮火,说旧约的上帝是凶暴残忍自私,教人残杀,甚至屠城,这样的神还配得上称为上帝,简直就是土匪头,是元恶大憝。他们还进一步扯上十字军东征、异教裁判、新旧教的战争以及所谓不能爱异教徒等的行为,断言基督教是先天排外性和专横性的宗教,所以没有宽容博爱的精神。另一方是龚天民牧师和吴恩溥牧师,他们为了护教,加以一一反驳。不但圣经给外教的人有这种印象,就算我们一些基督徒也不能明白,何以耶和华上帝在新旧两约的作为似乎是判若两人?

这个问题有时也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如,何以耶稣在登山宝训的教导 - 要爱你的仇敌。。“推翻”了旧约摩西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其实这些问题之所以产生都是因为读经的人把现在的观念强加在经文里。让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摩西写创世记的时候,怎么可能有“亿万年”的时间观念?在旧约,准确标明最大的数字是一百一十万(代上二十一:5),所以摩西用的是“日”字来描述创世的经过。这个“日”既可以代表千千万万年,也可能是真的一日。当上帝把光体放在天空的一刹那,对人来说,已经是亿万年了。还有,我们就是硬硬的把现在的伦理观念,强加在该隐和塞特身上,问他们怎能跟妹妹之类的亲人同房?在律法没有在西奈山颁布之前,现在的伦理观是不能用在洪水之前的世界。同样的道理,上帝的启示所以是渐进的,是因为昨日的石器时代或铜器时代的人不是今天的文明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上帝要拣选以色列人,“在万民中作属他的子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 - 6),因为当时的迦南是一个凶暴残忍,淫乱的世代。在一个完全不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怜悯,只会动刀动枪,杀人放火,残绝人寰的世代,上帝用摩西颁布律法,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有限的报复来约束无休止的杀戮,看起来虽是野蛮与残忍的法律,实际上却是恩典的萌芽。上帝还在律法里一点一点地教导以色列人“不可报仇。。却要爱人如己”(利十九:18)。我们要等到先知何西阿的时代,才真正的明白天父上帝那种对以色列人的激情的爱。那个时代,以色列人要征服迦南是不能用“爱”的,因为“爱”字不在迦南人的词汇;加上在旷野路上,以色列人在毗珥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的勾当(民二十五),上帝若不命令以色列人赶尽杀绝,反而存留余种,以色列国绝对不可能成为圣洁的国度,上帝的救赎计划绝对不能成就在地上。与其再来一次洪水,上帝选择在迦南所作的难道不是最智慧的方法吗?就算我们有限的智慧不能完全明白上帝的作为,受造之物的我们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做?”(罗九:20)

时候到了,耶稣来了,他正式宣讲爱的律法,取消了有限古老报复的律法,带来了不怀恨、不报复的新精神。旧约的耶和华和新约的上帝是同一位,他是公义、慈爱和怜悯的上帝。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他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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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问:基督教大谈什么彼此相爱啊,爱你的仇敌,为他祷告啊,为什么在诗篇里又咒诅敌人,愿他的儿女为孤儿,他的妻子为寡妇,愿他的后人断绝等等?这不是自打嘴巴,说一套,做一套吗?

答:先生,我很佩服您读经的仔细,您引用的经文是来自诗一百零九篇。在圣经里,我们还可以找到这样的诗篇,如诗三十五、五十二、五十九、六十九、一百三十七等,一般上大家都称它们为咒诅诗。不单是您对这样的诗篇感到困惑,不少基督徒也感到困惑不解。如果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反而觉得这些诗篇反映了基督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宗教,基督徒不是吸了鸦片烟,中了毒,被洗了脑,迷迷糊糊,好像被麻醉了,或如机械人被程式操纵,只会高歌颂扬上帝,不管是在风平浪静还是在逼迫患难当中。不是,我们不是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如果我们像诗人那样,遭受敌人或朋友无故的指责,在背后被插一刀,别人以恶报善、以恨报爱的时候,在心灵深处,我们也会对作恶者痛恨,大发义怒。这原是一个人正常的反应,连耶稣自己在太二十三:13 - 36 ,亦用严厉之词责备法利赛人的罪恶,疾恶如仇是义人所应有之心理,他虽发怒亦为义怒。但我们是在上帝的面前倾吐我们心里对恶者的痛恨,而不是在人前那样做,不然后果是不堪设想。我们基督徒跟别人的共同点就止于此。在上帝面前咒诅敌人后,我们不会继续感情用事,随从肉体而行,动刀动枪,采取报复的行动。我们会按着圣经的教导而行,如罗十二:17,19 - 21 “不要以恶报恶。。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我们可以在其他途径上发挥盐和光的作用,虽会遭受逼迫,但上帝不会坐视不理,他一定会替属于他的人伸冤,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历史不是已经印证了这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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