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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义、神的审判

(资料取自唐崇荣牧师的《罪、义、神的审判》)

第四章 - 神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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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神是审判者

基督代替我们受审判

神审判人的八种方法

1。律法的审判

2。先知的审判

3。良心的审判

4。基督为我们受审判

(1)显明神最大的爱

(2)显明神最威严的义

5。圣灵在重生人以前所做的审判

(1)发现自己的罪

(2)重整正确的关系

(3)发现基督是审判者

6。借着死亡来审判

7。教会在基督台前受审判

8。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经文●


「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翰福音第十六章8-11节)

「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使徒行传第十七章30-31节)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什么事上论断人,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神的审判吗?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不偏待人。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马书第二章1-16节)
 


    今天很多的神学走错了一条路,把上帝的道当作是让人批判的话语,甚至找出一大堆证据,盼望罪人可以接受。到底把神的道放在罪人的手中,让罪人来批判,这是对的吗?或者是依圣经的原则,神的道是批判罪人的?圣经告诉我们:「以神的道来批判罪人」,这才是对的。所以整个基督教信仰中,有一些很重要的圣经原则,我们慢慢地放松了。我前面提到:现仍有很多人,把不重要的当作重要的,把重要的当作不重要的,中心慢慢地偏离了,把非中心的带到中心来,使教会的复兴跛了脚,使教会的复兴已经颠陂,没有真正重心的稳固。今天我们要继续思想下去,我盼望我们每一个人能够在神面前,以一个顺服神的心志,来领受神给我们的批判。


神是审判者


    上帝有一个本性,是所有系统神学里面没有提到的,就是神不愿意受人审判,因为神是审判者。当人夜郎自大,宣布自己能够作为神的审判者的时候,神就向那个人缄默,当人把上帝抓来审判的时候,神不讲话,因为这是完全错误且颠倒的一个位份。人应当受审判,不是神受审判。在这个历史中间我们可以看到:在人错误的自我位份的定夺上,以为人可以审判神时,他就安静了,还是很奇妙的一个特性。

    所以当一个人站在神的下面时,他容易明白神对人所启示的道;当一个人勉强把自己站在神的上面,盼望把神放在他下面的时候,神就安静不讲话。神是很幽默的!彼拉多审判耶稣的时候威风十足,而耶稣在那里静静地不讲话;希律王审判耶稣的时候,耶稣在那里不讲话;大祭司该亚法,甚至撕裂衣服的时候,他忘记了先知约珥说:「要撕裂你的心,不是撕裂你的衣服。」(珥三:13)他重蹈先知已经警告的错误,把衣服撕开来,然后说:你还不回答我吗?耶稣就是不回答他。为什么上帝安静呢?因为人站错地方了。人站在审判台上的时候,神就安静了;当人站在受审判的地位,愿意把他的心打开来,让神的光照耀他的时候,神就说话。

    很多人盼望站在上帝的面前,是让神站在他下面,他站在神的上面。我们应当站在神的下面,我们才能认识神;我们站在神的上面,神就不讲话,我们就不能认识他(If you stand under God then you can understand God.For understanding God,we should stand under God.If you do not stand under God ,you'll never understand God.)。什么时候新派的神学,把人的理性高举在启示之上的时候,神就静默;所以新派的教会有一天一定要自己关门,因为没有信息。人以为自己的理性很厉害,学问很高超的时候,以为可以用人的哲学、理论、学说来批判神的道的时候,他一定不能从神那里领受什么,然后他就没有话讲,结果就没有办法产生教会应当有的功用,而要自动关门。神已经在历史中,继续不断地给人看见这原则,但那些人就因着不信的缘故,眼睛蒙蔽,从来没有看清楚。神是审判者,因为神是审判者,我们应当在神的面前,以敬畏耶和华的态度,在他的下面顺服他、等候他、仰望他,让他的光照耀我们。

    我在第一章对大家说,众宗教里面,没有像基督教有这么清楚的看法、异象,即神是以公义审判全地的位格;他不但是义的本体,他更是义彰显在罪人身上的权柄,所以他以他绝对的主权,以他义的原则,以他统治全地的王权,坐在一个审判者的地位上。「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义呢?」(创十八:25)单单这两句话,就把旧约里面的神论很清楚地表彰出来。上帝是全地的主,上帝是全地的审判者,上帝是用公义的原则来治理万有,也审判全地。旧约圣经,就这么清楚地把对神的观念表现出来,这不奇怪,因为这是那位公义的主自己所启示下来的神论,好让人有对他这样的认知。神以公义审判万有。

    我们已经提到什么叫做义。义的本体是上帝,义就是神的本身,神是义的位格,而对神的认识,是义者对能领受对义之认识的位格(就是人)的一个启示,所以这个位格性的认知,位格性的启示,及位格与位格之间的对交关系,使我们回到他的面前来。但是义的反动就是罪,所以被造有神的义、有义的潜在能的人,违背神的旨意,抵挡神的义的时候,就产生了罪。如此,义是永恒的也是先在的,罪是暂时而非先在的,基督徒以这种真理的认识,来过一个积极而乐观的生活,这是可能的。


基督代替我们受审判


    在历史中间,我们看见人继续不断地抵挡神,抵挡神的旨意,所以罪就是对神永恒旨意的破坏、歪曲及反动。罪是对神的义的反动,对神永恒旨意的反动,而神按着他的公义,必然要对罪有所行动,也就是审判。审判的时候,神赐下了义者在人间的彰显,也就是道成肉身,所以基督在人间,就是把那个义的形像,再一次照明在历史中间。耶稣在历史上的显现,就是那义的上帝在罪人中间的一个启示,所以基督是神本性最高的启示,上帝一切的丰盛,有形有体地在他的身上居住。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时候,把神的公理,把神的义,把神的真实,把神的应许,把神的爱都绝对地显明出来了。当一个人抗拒基督的时候,这也是对义最高峰的反叛;当一个人拒绝耶稣基督的时候,这即是对义最大的反动。怪不得耶稣基督说:他们为罪责备自己,因为他们不信我!把这句话讲得最清楚的是司提反:「那义者、那圣者、那善者来到你们中间,你们却把他交在不法之人手里,把他钉死了。」(徒七:52)人抗拒基督的时候,并不是抗拒与自己不兼容的一种哲学思想;当一个人不接受基督的时候,并不是拒绝一种宗教;当一个人拒绝基督的时候,乃是对义者的抗拒;对真理的本体,对义的本体的一个反动,所以,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如果我们把义和位格连在一起:若神是义的本体,是位格的本体,是义的位格的本体的话,当把基督这一义的位格的本体在人间的彰显,当作是我们信仰中一个重要认知时,那你会发现:一个人拒绝基督,是一件太大、太可怕的事情;一个人传扬基督,是一件太大、太重要的事情。把耶稣基督带到人间,把耶稣基督传扬出去,把这位为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又从死里复活,回到父那里去的义者,彰显在我们宣扬的福音中间的时候,你知道我们乃是把人的位格带到一个断定谷那里去!你不能逃,只能决定认识这位基督是谁。

    我个人做了三十多年的布道工作,我愈来愈发现,布道不是像今天许多布道家所讲得那样简单、那样肤浅的东西。布道要讲到使大家明白,这没有错,这是布道家的责任;但布道家不能丢弃严谨的态度,就是要对基督有真正的认识,然后我们要深入浅出地将基督向众人显明出来。在你没有真正明白地认识基督,还不能负责地将这位义者交代清楚以前,你没有资格呼召任何一个人,叫他们决定:信不信耶稣?

    我很赞同芬兰神学家康塔念(Kong Tanant)在他的“Theology of Evangelism”里面讲的一句话:「第一次与神相遇的经验,是一个很痛苦的经验。」保罗第一次遇见耶稣基督的时候,是甜蜜的或痛苦的?马丁路德真正悔改的那一天,是甜蜜的或痛苦的?那个税吏捶着胸说:「主啊,怜悯我这个罪人!」这是痛苦的或者是甘甜的?今天肤浅的布道家,很盼望替上帝戴上一个充满笑容的小丑面具,让大家看见上帝很可爱。但 Kong Tanant说:「不!与神第一次相会的经验,是个非常痛苦的经验。」当一个罪人觉悟到:无法逃避那无所不在的上帝圣洁的追讨时,但也就在这个时刻,发现了他在应当被审判,应当灭亡的时刻,这一位公义的上帝已经用耶稣基督的义代替他了,所以,他才能得到真正赦罪的平安,这个叫做福音。

    而今天的布道会,今天的福音工作并不是按这条路走的,我们都告诉人信耶稣有平安、有福气、有快乐,连蚊子都不咬你;信耶稣有喜乐、有平安,一点灾难都没有,你既不会病也不会死;信耶稣有平安,会发财,求什么他都给你。支离破碎、断章取义地引用圣经里面的一些话语,表面上好像在传福音,事实上你是利用这些圣经的话语来传扬你那肤浅的哲学,结果建立的果子是不能长久的。如果我们谈到福音,没有谈到罪、义与审判,我们还没有正面地把恩典的神学建立起来!


    我们传福音的第一个动机是什么?应该是因为上帝是可畏的,所以我们劝人。今天我们传福音,不是因为教会增长的需要;今天我们传福音,是因为那些人有一天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台前,他们的罪一定要受神的审判。神是可畏的,所以我要把福音传给他们。我盼望我们福音的工作能回到正途,回到神所给我们严正的神学原则里面,就是上帝道的中心  --  福音及十字架的能力。

    为什么基督要死?为什么上帝的儿子要如此凄惨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为什么要舍命流血?因为神是审判者,当罪临到耶稣基督身上时,连上帝的独生子也没有办法逃脱上帝的审判。神是公义的,当基督愿意担当你我的罪的时候,神的忿怒就完完全全地降在他的身上。神是义的上帝,这位公义的上帝是与罪无平的,这位公义的上帝是对罪没有妥协的,这位公义的上帝是必定要审判罪恶的,所以当他的儿子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呢?」时,天上没有回答,也不需要回答!那一句话不表示耶稣不知道,那一句话不表示他没有办法,那一句话是留给后来每一位真正得救的人填上去:「是为我!是为我!」「我的上帝为什么要离弃我?」圣子问,圣子呼喊,圣父缄默,圣灵感动你,当你成为圣徒以后,你说:「主啊,我知道为什么父离开你,因为你正在代替我!」那么,你与神的关系就清楚了。

    现在我们提到关于罪、义与审判的最后一个大题。在前一章我先给你们一个挑战:为什么亚当把罪归属给后代?那就叫做「原罪」。亚当以代表性的身份,悖逆上帝,从他这个生命的源流所流传下来的每一个人都自然成为罪人。为什么基督是义者,以顺服神,第二亚当的身份来代表我们的时候,他的顺从、他的义却不直接归给我们呢?一个真正信主的是义人,为什么他的儿女们不能马上主动的变成义人?如果亚当是罪人,他的儿女就是罪人;我是义人,我信了耶稣称义了,为什么我的儿女不是马上变成义人呢?葛理翰(Billy Graham )说:生在车房的不是汽车,所以生在基督徒家庭的还不是基督徒,他还需要悔改重生得救,他还需要自己真正决定信靠耶稣基督!

    我相信生在基督徒家庭的人,是神给他们某一些的恩典,但是这不能保证他是得救的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亚当以肉身的身份作了人性的代表,在肉身源流的生命中被生下来的子孙,都在肉身的定律中间成为罪人。而在圣灵里面生的人;也就是靠着圣灵得着生命的人,都在圣灵的定律中成为得救的人、称义的人。所以,一个是以肉身的生为原则,一个是以灵的生为原则来决定「义怎么归算,罪怎么归算到那些其它的人身上」 。如果一个义人生的孩子都自动成为义人,好不好?那我们就不需要传福音,多生几个,个个十二支派,教会就增长了。但是圣经并没有这样教导。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孩子虽然不能自动成为基督徒,但是我们可能产生比肉体的生育更多的可能性。一个基督徒努力传福音,可能会产生一、两百个基督徒来;而一个母亲尽量生,也生不出一、两百个孩子出来。所以,感谢上帝!借着灵生的就是灵,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你可以靠着灵的方式,把福音广传到更多的地方。有一次宋尚节博士在年底的时候跪下祷告:「主啊,明年求你把十万个灵魂交给我。」第二年他领受的、他结的果子超过十万。所以,这是一个人可能做到的。但一个母亲怎么生也不会超过二十几个,但是如果只会生却不会养,结果就更不好了。


神审判人的八种方法


    现在我们提到了神的审判。当亚当犯罪以后,我们看见神马上采取审判的行动,神立刻把他赶出伊甸园,并且用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把守伊甸园,不准亚当再进去。很多人间伊甸园在哪里?伊甸园之所以是伊甸园,是因为有神的同在。当神的同在离开的时候,伊甸园就不是伊甸园了;伊甸园之所以是伊甸园,是因为有神的应许、神的同在、神的话在里面;伊甸园在与神隔绝了以后,就变为一个荒芜之地。神的恩典离开的时候,圣殿就不再像圣殿。先知以西结曾经亲眼看见耶和华的荣耀一步一步离开圣殿,结果这个殿就变成了一个空壳,成了一个没有神的殿。可见「神的离弃」就是神的审判的一个写照;神同在的消失,就是神审判的一个写照。亚当夏娃被赶出离开伊甸园的时候,天使就用剑在那里把守着,把这个门关闭了。神的应许、神的同在离开的时候,这就是审判的开始了。


1.律法的审判


    罪人在公义的上帝面前应当受到审判。这以后,神就将另外一件事赐下来,藉此告诉历代历世:人在审判的下面。所以自从人犯罪以后,神用一个很大的工具,作为审判人的一个记号,就是律法。在律法之下,全世界的罪都受了审判,律法是神赐下来的第一个审判人的原则。神以律法审判这个世界,在律法的面前,我们完全不能够站立得住;在律法的面前,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扬口自夸;在律法的面前,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向神交帐。所以圣经说,没有人可以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加三:11)。

    上帝赐下律法来做什么?是不是上帝说,既然你犯罪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把律法赐下来,好让你能够在行了律法的要求以后,补考通过,伊甸园再开门让你进去?上帝赐下律法来做什么?请大家思想下面两句话:上帝赐下律法是要人行,行得完整的时候,就给人新的盼望,对不对?上帝赐下律法,就是要叫人去干犯、去犯罪的,对不对?每一个教义,若很严谨地追讨的时候,你就知道我们对信仰的认识还是乱七八糟!神赐下律法,不是叫人行律法,相反的,神赐下律法,是要人知道他们已经不能遵行律法。神赐下律法,是告诉人:人已经离开上帝的义;神赐下律法,是要叫人知罪;神赐下律法,是要堵住罪人的口,不再为自己辩护;神赐下律法,是要人服在神的审判之下;神赐下律法,是把人圈在罪中,直到救恩的福音来到他们中间;神赐下律法,叫人知道他们在神的义之下,是应当受审判的,所以他们只能等候神的怜悯;神赐下律法,要把人指引到耶稣基督那里,所以律法是训蒙的师傅(参加三:24)。

    律法是上帝公义、良善、圣洁的一个彰显,所以律法也就同时彰显了人离开神之后的状况  --  人实际的状况是在不善、不义、不洁的现况里面。律法把上帝的圣洁表现出来,所以在律法中,人看见神的圣洁,也就同时发现自己的不圣洁;律法把上帝的良善表现出来,使人认识了上帝的良善,就同时看见自己的不良善;律法把上帝的公义显明出来,使人看见了上帝的公义,就同时发现自己的不公义。这是赐下律法的目的。所以,律法的一个很重要的功用,就是审判;人在律法之下,在神的光照之下受审判。

    神赐下律法,律法本身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律法是犯了罪以后才赐下的,律法不是犯罪以前就给我们的。律法为什么在犯罪以后赐下呢?乃是证明罪已经存在了;律法不但审判人,律法也是对所审判的罪恶立一个证据。上帝的律法是证明人已经在罪恶的中间。律法是消极的,因为人在律法中间,所看见的是无盼望,是与神之间的距离,是人永远没有办法达到神的要求,因为神的要求是无可能达到,是高不可攀,所以就在律法的面前,我们的口被堵住,屈服在神的审判之下,而知道:我是个罪人!


2.先知的审判


    但是很奇怪的,罪人领受了这第一个审判工具的时候,不但没有达到那一个工具应当达到的目的,反而是继续在罪上加罪。所以,如果一个人领受了神的律法,按照律法原有的功用,那个人看见了律法以后,应当是谦卑还是骄傲呢?应当自责还是责人呢?应当在神面前俯伏还是夸口呢?人看到了律法应当是谦卑下来,自己责备自己,对神无所夸口。但是相反的,犹太人领受了摩西的律法以后,历世历代犹太民族所表现的,乃是因有律法而傲慢,乃是继续不断对义的反动。今天如果你念了神学,你应当比别人更亲近上帝,而且应当看见你一亲近上帝的时候,就发觉神原来离开你这么远,你就应当会以更敬畏上帝的态度来追求神。但有一些人念了神学以后,就看不起所有的基督徒了,以为我才是有神学的,你们没有!如此就重蹈犹太人的错误。当基督徒自义的时候,基督徒与犯罪的人是一样的;当犹太人有律法而夸口的时候,他比外邦人离开上帝更远。所以法利赛人自以为义,自言自语说:「上帝呀!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别人!」这个逻辑很差!整个犹太文化中宗教性堕落到最高的地步,就是变成一种「向上的堕落」。他们向上的堕落,把自己看作比别的民族更高一等,把别的民族看作是狗,只有自己是人,为什么?因为有律法。当律法赐下,神要借着律法使人觉悟到他们的罪,但相反的,他们却变成因有律法而傲慢,夺去神的荣耀,轻看其它被神所造的民族,所以神就赐下第二个审判  --  先知的审判。

    上帝把先知赐下来,所做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审判以色列百姓。因为犹太民族与其它民族不同,他们有责任遵行神的道,他们有责任在神的律法面前自卑。但是他们不但没有自卑,反而以律法为其自义与夸口的原因,所以神的先知就责备他们,这些先知很不客气地把最重的话讲出来,连「神的审判要临到他的百姓!」都提出来了。别的民族没有神的话,他们就不像以色列民族有这么大的责任。你不要以为听道是一个享受,你听完道之后,要负的责任比过去更大。圣经的话:「多给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耶稣基督说:我若不对你们讲道,你们还自以为眼睛明亮,我现在把这些话讲给你听了,如果你不遵行你就是瞎子。你如果眼睛真的已经被打开了,你就会看见并且承认自己的罪(参约九:39-41)。我所讲的道,末日要来审判那些听我讲道的人,所以,「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太七:26-27)人有遵行神道的责任,你领受了神的话,不是为了建筑你的自尊,使你的脑子更充满,比别人更傲慢。神把道赐给你,你就有责任在神的面前顺服神,向神交帐。所以神赐下先知,成为旧约的第二个审判者。

    旧约是神公义彰显的时期,而新约是神慈爱的救赎彰显的时期;这不是说在旧约里面没有神的慈爱,也不是说在新约中间没有神的公义。神既是公义又是慈爱,在旧约是如此,新约也是如此;不同的地方是:神先启示公义,后启示慈爱;神先启示威严,后启示怜悯;神先启示对罪的追讨,然后才启示对罪的赦免。这个先后次序,乃是为了叫人建立一个正确的、对神恩典的神学观念。一个人先认识神的公义,再领受神的慈爱和赦罪的恩典的时候,他会看重上帝的恩典;一个人先认识神的爱,然后再认识神的义,这个先后次序颠倒了,他对神的认识及他的属灵生活会乱七八槽。

    今天教会做错了一件事,就是给世界看神是怜悯的、慈爱的,就用这个来吸引人,结果人就觉得:你一天到晚在拍卖神的爱,那么神的爱一定一文不值。在纽约有一个人说:「唉呀!我为主做工做得半死,一点果效也没有,你看我的问题在哪里?」我说:「你怎么为主工作?」他说:「我买单张送人,买圣经送人,录音带送人,尽量送,结果结不到果子。」我说很简单,因为你把上帝拍卖得太便宜了,所以现在你叫他来做礼拜,他心里想:「连车资你都还没有送,我怎么会去做礼拜?」我不是说不可以施恩,不可以尽量以爱心去对待人,而是说你不可只表明神是爱,却不表明神是义。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大财主对我说:「把你的录音带交给我,我要大量复制,免费送给所有的人。」我说:「不!我不答应你大量地、免费地送我的录音带给人,因为人的财宝在哪里,人的心就在哪里!」有时候你可以送录音带给还没信主的人,但是你要给他建立一个正确的恩典观: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但不是廉价的;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但是因基督为他付代价,他才可能得恩典。

    神赐下律法,以色列人不但不谦卑,反而以律法夸口,另外一个审判就来了  --  先知的审判。先知豫言基督;先知豫言神对列国审判的公义本性;先知豫言以色列的悔改及复兴;先知豫言将要发生的这些事情。而这其中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基督。所以,先知在审判这方面的功用:在消极的一面,他把神的公义向以色列及列国显明出来;在积极的一面,他盼望他们领受那应许要来的基督。这是先知的工作。


3.良心的审判


    神不仅对以色列人赐下了律法及先知,对全世界,他还赐下了一种很自然的审判工具,叫做「良心」。「良心」这个词,在希伯来文旧约里面没有出现,在希腊文的圣经里面则用 suneidesis 这个字来表现,出现了二十多次。良心的希腊文 suneidesis,与拉丁文 conscientia,英文conscience 是同样的意思,就是「一同知道」的意思。良心的审判,这是自然的、普及的、普世的;无论信与不信,无论基督徒与非基督徒,良心的审判都是上帝给全人类的一种普遍的审判工具。

    神借着良心审判全世界的人,但是良心在犯罪以后,已经受了玷污。这个工具不是在特殊启示的范围,这个工具是在普遍启示的范围,是宇宙性的;因为不在神自己特别启示的范围里面,所以这个普遍启示里面的审判工具不是绝对的。如果一个人说:「我做什么都凭良心行事。」你要小心这个人,很危险!一个人说:「我做一切都是凭良心!」你要问他:「哪一个人的良心?」他回答:「我的良心!」「你的良心是谁?」他回答:「我的良心是我。」贼有贼的良心,强盗有强盗的良心,史达林有斯大林的良心,列宁有列宁的良心,毛泽东有毛泽东的良心,每一个不同的人都有各人自以为义的良心。

    圣经说:「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但是各人却以为自己所走的是一条正路,只有耶和华衡量人心。良心不是绝对的,良心至少受了四大玷污:第一、宗教性的玷污;第二、文化性的玷污;第三、社会伦理标准的玷污;第四、自己犯罪习惯的玷污。当你自己在这四方面受到玷污以后,你的良心的审判功能,已经没有办法达到合神标准的那个原先的功用。我不知道中国人为什么要把这个字翻译成「良心」?这个良心的「良」不太良。在旧约里面没有「良心」这个词,但旧约中有没有暗示这样的一个东西呢?有!亚当犯罪以后,天起了凉风,他就开始害怕了,他就躲避耶和华的面,这些词句都是良心审判的一个记号。扫罗要杀大卫,但大卫仍对他那么好,他就对大卫说:「我儿啊,大卫!」他的良心发出责备,使他感觉不舒服,使他自问:「为什么自己要对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人产生杀害的毒念呢?」这是良心的功用。在旧约圣经中看到:凡是自己做了错事,自己责备自己的这个情形,都是显出良心的一个功用。

    在新约里面,保罗就很直接的提到「良心」 ,甚至提到有被圣灵所印证的良心(罗马书第九章),我们看到被耶稣宝血洗净的良心(希伯来书第九章),这些都是新约提到的「良心」的观念,比旧约更清楚。而良心责备人,还是一个审判。挪威一个大神学家哈列斯比在他的博士论文《良心论》中,提到良心的功用有三大步骤,就是和一个人犯罪有关的良心工作。当一个人没有犯罪以前,良心亮红灯:不要犯!这是危险的,我警戒你不要犯!一个人犯罪以前,良心先做第一步禁戒的功用。你有这个经验吗?你要偷看的时候,你心里很不舒服。你第一次到不应该去的地方时,你心跳得很厉害,这是良心在亮红灯了,对你说:“NO!NO !(不)”亮红灯的功用产生了以后,你马上有两种不同可能性的反应:第一,好,我不做了!第二,管你的,我有我的自由!所以,你就开始用你的自由冲过红灯,去做你要做的事情。奇怪,当你说:「我不做了!」就有一个莫名的平安随着你,你就开始过一个很自在的另外一种自由的生活。但是当你说:「我不管你!去你的,我要做我要做的事情!」当你决定违背良心的红灯,当你决定冲过良心的警戒的时候,第二个良心的功用出来了  --  它睡觉!良心呼呼入眠,那时你就享受不被神干扰,没有被良心捆绑的自在,你就发挥你犯罪的本性,你感到没有人可以干涉你,你感到你的良心也不再拦阻你的时候,你很自由了。良心睡觉,这是第二个功用。第三个功用是什么?等你犯完了,刚好就是良心睡完的时候,它就醒过来,马上跳到审判台前,说:「你有罪了!」这时,它变成审判官。

    我大概是二十六年前看这本书,很受感动,我感到这个描写太生动了。他提到三样:良心禁戒、良心沉睡、良心审判,这就是良心功用的三部曲。上帝造人把良心放在里面,而良心是神的代表,良心是神道德性的声音的代表,这一个叫做是非之心;就是我们前面读(罗二:12-16)说到:那些没有律法之人,神不按律法审判他们;没有律法的人,不按律法灭亡;没有律法的人,神用「是非之心」来审判他们。这是神审判的第三个工具,即良心的审判,良心做了神的工作。但我刚才说,良心至少受了四方面的玷污,所以良心不能正常的工作,所以它的声音不是正常的;因为良心的工作不是正常的,所以良心的声音也不是绝对的;因为声音不是绝对的,所以那些自称凭良心做事的人,你不要以为他很安全了,他还是在危险之中。

    当一个基督徒与回教徒一同吃饭时,菜一端上来,回教徒马上问是什么油炒的?厨师答是猪油,回教徒感觉不对,因为他的良心过不去,而基督徒则不然,同样是人,为何有不同的反应?这是因为宗教性的玷污。那么,律法的审判,足够解决人与神之间的对交关系吗?不够!先知性的审判,足够解决人与神之间的对交关系吗?不够!所以,律法最后就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那里;先知最后就指向基督要来成就救恩的这个预言。这样,良心也好,律法也好,先知也好,都不能成为人类的拯救。


4.基督为我们受审判


    十字架的审判临到的时候,我称它做「反合性的审判」(paradoxical judgment),也就是基督代替性的审判。基督是审判者,基督却受审判;基督应当审判我们,基督反倒为我们受审判。上帝把我们的罪重重地压在基督的身上,上帝使我们众人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耶稣基督受我们当受的审判,这是反合性的,这是不应该而事实却是如此的,这是不应该发生而已经发生的,这是不调和、不平衡,但是,就在他里面受了这个审判,我们才能得到真正的盼望。耶稣基督所受的是代替性的审判,十字架是一个「反合性的记号」(paradoxical sign),十字架是个理性永远没有办法完全明白的奥秘,十字架是神彰显自己最清楚的地方,十字架是神的审判在基督身上被承当的一个工具  --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审判。

    我每次思想到一条横线、一条直线交叉在一点的时候,我的心有一种莫名的感谢、痛苦、欢呼、紧张、平定,很难表达出来的交织性的感情。为什么会有这个交织而复杂的感情?因为就在十字架上,你看见了什么叫做罪、义与审判整个的总结合。十字架是罪与义交接的地方;十字架是罪受审判,而结果产生赦罪恩典的地方;十字架是神借着审判,结果却把审判除去的地方;十字架是罪人变成义人唯一可能的地方;十字架是义者为罪,变成罪唯一可能的地方;十字架是审判者站在受审判的地方;以后十字架成为全世界审判唯一的源头,十字架就是罪、义与审判结合在一起的地方。这个十字架,永远是我们的荣耀;这个十字架,永远是撒旦的羞辱;这个十字架,永远是福音的中心;这个十字架,永远是我们信息的中心点;这个十字架,是人类的盼望;这个十字架是爱的虚空,这个十字架是爱的真空,但是这个十字架也成了爱的充满。世界上最具反合性的一点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的那垂直与水平线的接触点就成为义、爱的结合点,义、爱调和,义、爱也在这个地方相遇。就在这个地方,神的救恩临到人,把审判挪去。这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这是把历史剖成两半的一个地方。如果福音不是把钉十字架的基督,与复活的耶稣基督带到人间,我们就不是传福音。

    今天一方面我们很努力要把福音传开,一方面传福音的人却又没有真正抓住福音的重点及中心是什么。我们可能一方面正在热心传福音,一方面却又正在混乱福音。十字架是罪、义与审判结合在一起的地方。接下来我们要把基督的十字架的几个重点整个归纳起来,给我们看到,几个很大很大的要点是怎样结合的:


(1)显明神最大的爱


    十字架是神的最大的爱显明的地方,所以「十架七言」的第一言,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这句话是上帝的爱最高峰的表现。但是,神的爱与神的义,是永恒并行而不相悖的。这两个很大的元素:神是公义的神,神也是慈爱的神;神的公义没有违背神的慈爱,神的慈爱没有违背神的公义,而神的公义与慈爱并行,向永恒前进。这两个竟然在十字架上相交成为一点。


(2)显明神最威严的义


    神的义在十字架上的彰显,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所以,十字架彰显了神至大的爱,十字架也彰显了上帝最威严的义,这两方面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必然产生能力。所以接下去的话就说:「成了!」希腊文 teleo  --  成就了、成全了、结束了、已经完成了,完美的成就已经过了,这叫做 teleo!当耶稣在十字架上讲 teleo 的时候,他是说:神的旨意已经成就了;他的意思是:天上的门已经打开了,又新又活的道路已经通了,撒但已经被击败了,阴间的权势已经被挪开了。这是义与爱交接的时候所产生出来的必然后果  -- 这就是救赎的能力。保罗就在这个能力中间奉献自己,保罗就因为这个能力一生一世尽心竭力以至于死,从来没有离开过神的呼召。「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徒廿六:19)为什么呢?因为他看见了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基督,也就是荣耀的主。在马丁路德的神学中我们看见:有十字架、受苦的基督,也有荣耀的基督。

    今天有一些人传福音,怕传十字架的基督,只怕人发现他在基督的苦难中间得不着什么好处。当然,当耶稣以他荣耀的能力行神迹、医病、用五饼二鱼使千万人得着帮助的时候,跟随他的人是多的。但是,我们的主不停在那里,我们的主也不信那些因神迹而跟随他的人。约翰福音第二章让我们看见:在耶路撒冷有许多人,看见了耶稣行的神迹就信他了;这么多人信他,耶稣是不是说:「感谢主,你的能力显明出来了!」?不!
耶稣不把自己交给他们,因为知道他们的心到底在想什么。照样,约翰福音第六章:耶稣给五千个人吃饱  --  五千个男人,保守估计加女人、小孩该有一万两千人;开始的时候,约有一万两千人,到第六章结束的时候,却只剩下十二个人。在最孤单、最困难的时候,耶稣竟然问他们:「你们也去吗?」原文也可翻译为:「你们也去吧!」耶稣连这十二个都想赶走,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当这些人领受神迹奇事所带来的恩典时,他们「好象」信,其实不是信。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今天我们必须再把这个根基打稳。当他们看耶稣行了神迹吃饱了以后,他们一早就租船到对岸找到耶稣;耶稣却说:「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约六:26-27)我们的主,对那些因神迹而信他的人是很不客气的,但是我们的主还在行神迹。我们的主继续不断地行神迹,但他不要我们把信仰建立在神迹的上面,他要我们把信仰建立在纯正的道、对基督那结实的认识的上面。

    当他要赶走十二个门徒时,其中有一个对他说:「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六:68)我们不去,不是因为面包在这里,是因为永生的道在这里,我们就在这里跟随你。当他们这样一讲,耶稣知道这些是真正跟随他的人,他就不赶他们,继续对他们讲道。


(3)十字架是爱与义交会的地方

    十字架是审判的地方;义与爱交合,相遇于十字架的时候,结果就产生了能力,那种能力是长久的、可靠的,是真正福音的能力。我们今天要有能力吗?最大的能力是叫罪人变成圣徒的能力,是使人从罪恶中间被释放出来、归向爱子国度的能力。耶稣说: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等候圣灵降在你们的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作我的见证(参徒一:8)。那是见证的能力,十字架的能力。

    十字架是罪、义、审判交接的地方。在十字架上,基督为罪受了义的审判,所以在十字架上,罪人因基督的义不需要受义的审判;在十字架上,基督代替我们成为罪,我们在基督里得着上帝的义;在十字架上,我们把我们受的罪,归到基督所受的审判里面,基督把已经受审判彰显的义归到我们身上。这是十字架,这是义、罪与审判的地方,这个地方把人与神的关系重建起来。


5.圣灵在重生人以前所做的审判


    接下来我将谈到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圣灵怎么样重新调整罪、义与审判在人心中的错误,及那错误所带来的宇宙性位格间的大调合、大更正。这一点很重要,我等一下会谈。现在先分享我个人的见证。

    我十二岁的时候奉献,十二岁到十七岁那五年慢慢冷淡、忘记了,以后我就被唯物论、进化论、共产主义、马克思、毛泽东这些思想抓住了,达尔文、恩格斯、黑格尔等进化论大师的思想把我绑住了,我丢弃了基督教的信仰。到十七岁那年我回头:「主啊,你回答我的问题,若你回答了我的问题,我要到世界各地回答人的问题!」所以我的事奉里,有一个很特别的节目叫「问题解答」。我相信上帝的道,高过所有人间的哲学、学说、主义、思想形态,所以我拼死命地做,发现了许多人的信仰因此得着解决。

    一年半以前,我在美国明尼苏达州讲道,有一位大陆来的教授,第一天听完就大发脾气说:「我生气,因为他在一个半钟头的聚会中,把我用了三十多年所建立的共产思想架构打破;基督教竟然能够把我三十多年的信仰打破,叫我变得一生毫无成就!」但他仍留下来听,愈听愈气,愈气愈爱听,到了第五天,他便举手接受耶稣。这是一个大陆著名的大学教授,几十年的的共产主义思想,在神的道里面一天被打破了。我相信我们应当结结实实地建立在磐石的根基上,不要学那些只要热闹,有一点感情作用就以为很爱主的人,我们要打根基,对信仰要有交代。盼望我们不仅坚信,而且真知,并且确信,然后为主作见证,每一句话都是肯定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把握地把人带到真理的面前。

    我们继续思想下去。前面我们提到了四个审判:律法的审判、先知的审判、良心的审判、基督为我们受审判,再来,第五个审判是圣灵在重生人以前所做的审判。圣灵在重生一个人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审判,这是唯一的一次,以后他就继续引导、责备已经重生的人,为他忧伤,但不是像之前那样的审判。所以这第五种的审判是很特殊的一个审判,这个审判是直接与罪、义、审判发生关系的,也就是记载在约翰福音第十六章8-11节的审判。耶稣说:「我往父那里去,我去是对你们有益,我若不去,就不差遣保惠师来。保惠师既来了,他就要叫世界上的人(是指还没有信主的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所以,这些罪人还没有归向基督以前,唯一一次特殊的经验,就是圣灵在他们心中审判他们,然后又帮助他们在这审判之下,自己责备自己。这件事情在以后的历史中间,我们看得很清楚,就是在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的时候,那一百二十个人都被圣灵充满,他们就违反过去自己人性中的弱点,勇敢站起来,为耶稣的十字架及复活的历史事迹所成就的救恩,大声勇敢地见证。这些人作见证的时候,很奇妙,不但他们作见证,圣灵也在台下作见证。

    一个好的传道人,是他在台上见证时,圣灵也在台下同作见证;当人为基督作见证的时候,圣灵也在人的心中高举基督,即使全世界人反对他,他的工作也不可能被消灭。所以,司提反做工的时候,圣灵作见证了,虽然当时那些人用石头打死他,但他的见证是真的,圣灵工作到一个地步,那些人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抗拒基督,或者第二、接受基督。并不是司提反的生活、道德低贱,而是他们发现:这一个人所讲的道太重要了,而且这些话直接与他们文化中所夸耀的东西针锋相对,所以,不是除去他就是除去我自己。如此,他们除了悔改以外,第二条路就是逼迫基督徒。

    在尼布尔(Richard Niebuhr〉的《基督与文化》一书中,有一段话很宝贵。此书中提到:犹太人为什么一定要钉死耶稣呢?因为他发现:犹太人的文化与基督的存在是誓不两立的;如果基督继续存在下去,犹太文化一定要被消灭;如果犹太文化要存在下去,就一定要钉死耶稣基督。所以把他除灭吧!钉死基督是保存其文化的唯一路径。他们没有想到有另外一条路,是基督十字架的福音,可以把犹太的文化「重生」过来,把犹太的文化带到被真理引导、管制的地步。

    圣灵做工的时候,作见证的人是为这事作见证,圣灵赐给顺从之人的灵也为这事作见证。这一个很重要的原理,记载在使徒行传五章32节:「我们为这事作见证,上帝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但这不证明你作见证的时候,人都一定悔改,因为接下去33节说:「公会的人听见就极其恼怒,想要杀他们。」

    这第五个圣灵所做的审判工作,就是:为罪,为义,为审判,叫人自己责备自己。圣灵工作到一个高峰的时候,人的位格产生了一个自我合理的评价,就是:按照神的义,看清自己的罪。这个工作是很特别的,因为人间的律法没有办法做到的,圣灵的工作做到了;人间的宗教不能达到的,圣灵的工作达到了。在法律的面前,人被判罪的时候是被动的,是不得不承认的,如果可能,他会用更多的钱找律师来申辩,尽量延长自己受审判的时间。法律没有办法做到的,圣灵做到了。在人间的政治及法律中间,人是被动的被判罪,而不是主动的判自己的罪。但圣灵工作的结果,是叫人自己责备自己,这是新约中很特别的「人性位格自我对交」的一个描写。

    自己怎样对自己,中国人也提到自爱、自暴自弃、自轻、自卑、自高等等,这些话都含着自我位格的对交性。前面三章我们都提到了位格与位格之间的对交性,但今天我们提到「自我位格的对交性」 。在神的自我位格的对交性中,先有位格与位格之间,三位一体不同位格的对交性,然后再有自我位格中,单独一个位格的自己的对交性。耶稣基督说,不要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我心中极其忧伤、难过,我当怎么样?这些都是他自己对自己讲的话。在这种自我对交的位格关系中,他很清楚地知道:怎样把他的己降服在神的自己下面。这点我们过去也提到,己与神的己之间的关系。

    然而罪人对待自己,常常是用错误的对交性来看自己,换句话说:我们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当一个人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时候,他就不甘愿作人,而盼望作神;当一个人看自己低于所当看的时候,他也不甘愿作人,甚至可能过着如牲畜一般的生活;当一个人看自己不像人,到最低的地步,他就把自己杀死了;当一个人不把别人当人的时候,到最可怕的地步,他就杀人。所以这些位格际对交关系的错误,是人间、天地之间、宇宙之间所以纷乱及罪恶的开头。位格与位格的对交,如果有错误的处理,开系不能正常化的话,就会有许多痛苦临到人的身上。今天我们看到圣灵的审判很特别,因为圣灵审判的工作,产生了自我位格对交的正确功用,即人真正看清自己是谁,就是所谓的有「自知之明」。这个「自知之明」,不是看到自己何等厉害、何等卑贱或何等高贵,而是看自己看得很准确,看自己合于应当看的,看准自己,看得合乎中道。这种自我对自我准确的正常的看法,只有在圣灵的工作之下才能达到。所以耶稣说:当圣灵来了,他就叫世界上的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圣灵来了,不叫人自己高举自己、夸耀自己。圣灵工作的结果有三样:

(1)发现自己的罪

    圣灵工作很清楚的记号,就是:人在圣灵工作之下,发现自己的罪,以神的义自己责备自己,以神的义自己批判自己。这个审判的工作,是把人带到更谦卑、更顺服主的地步。「自己」责备「自己」,把「自己」分割,成为主体及客体,自己是主体,自己又变成客体,然后自己分开自己,从外面看里面,从客体看主体,就是从自己在客体中间,用主位来看自己在主位中间的客体。如此,你就自己衡量自己,这一个人和自己这个同样的人的关系产生出来了。圣灵现在叫你为了「罪」责备自己,为了「义」责备自己,为了「审判」责备自己。

    当我十多岁时看了耶稣这句话,我以为我明白了,后来我更深了解以后,发现下面的解释与前面这一句话风马牛不相及。为什么?耶稣说,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为审判,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很难明白这有什么关系?因为所谓「罪」,我们要自己审判自己的罪的事情太多了,说谎、偷看、不诚实、骄傲、妒忌......,是为哪一件事来责备自己的罪呢?完全不是!基督教信仰所提到的罪观,是圣经中上帝的启示,是基督赐下来,人对基督的反应,是一切罪与义的根源。如果你把这一章的话与第二章的话连在一起思想,就能明白我思想中的统一律。那一个贯彻始终的恒常性是什么呢?就是:对神的「己」和我们的「己」怎样反应,这就决定我们在罪与义中间的位份如何。


(2)重整正确的关系


    神说,归回他的叫做义,离开他的叫做罪。所以永永远远离开天父的面,那个状态,是罪人在永恒中的地位;永永远远在基督里与神合而为一,那是得救的人在永恒中的位份。我们今天作为一个得救的人,以后就是要在基督里与上帝及基督永远的地联合;灭亡的人是永远地离开上帝荣耀的脸,这个叫做地狱,叫做判决。所以「义」是「归义」,「罪」是「义」的分开。现在,当你自我对交的时候,圣灵叫你「为罪」,因为「他们不信我」;「为义」,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为审判」,因为「这世界的主受了审判」。起初,我听到耶稣自己如此解释的时候,真觉得莫名其妙,但我后来发现这其中一定有很大的奥秘,而这奥秘要解决我们之所以不能解决在神学基础上许多纷乱的原因。后来我发现:在这三件事中,都很重要地提到「关系」的问题。如前所述:罪是关系的毁坏,人与神、人与人、人与己、人与物、人与自然、人与灵界、鬼与天使之间关系的毁坏;而只有圣灵能够把这些已经错误的宇宙间的位格关系调整过来,使之正常化,所以这一节圣经很特别。

    约翰福音十六章9-11节告诉我们这种关系的重整。第一样,我们看到为「罪」,因为「他们不信我」。这是个反抗,这是对义反动到最高峰的一个抗拒行动,最大的罪不是奸淫,不是杀人,不是在地上行一些法律所判断为罪的事;最大的罪:是对义的反抗,这是圣经很清楚实彻的原则。而义的彰显,最大的启示,就是:义者在历史上的显现。义者就是耶稣基督,这位真理的本身来到人间,你抗拒他,你就在虚谎的中间。这位义的本体来到人间,你抗拒他,你就在罪的中间,这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耶稣说:他们要为罪自己责备自己,因为他们不信我。

    第二样,为「义」自己责备自己,因为「我往父那里去」。「我往父那里去」这一句话,在约翰福音里面常常出现,多次出现,代表这句话是一个特殊名称。「回到父那里去」的意思,也就是他十字架的成功所带来的荣耀,耶稣是得胜的救主,怎么知道呢?耶稣基督救赎性的成功在哪里呢?就是他经过十字架,进到荣耀;经过受苦,进到成功;经过人的陷害,进到神的高升;经过撒旦各样的攻击,他得胜了试探,过圣洁的生活,直到神的悦纳。这整个的步骤和撒旦的步骤是完全相反的。

    耶稣原与神同等,却甘愿降卑,是主动的;而他被升高的时候,是被动的。撒旦原不与神同等,但它要与上帝同等,是主动的背叛,所以它被丢下来,是被动的。「主动的降卑,带来产生被动的升高;主动的升高,带来产生被动的降卑。」当耶稣来作人的时候,是一个很苦很苦的个人感受,耶稣降卑来作人是很不简单的,因为他原是无限的神,神愿意把自己限制在人这样一个有限的地步,这很痛苦!但因为他很甘心,所以他不在乎!耶稣不常说他是神子,倒常说他是人子,因为甘心如此。好比一个人,拥有小学毕业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的文凭,印名片时当然是亮出博士头衔。如果你又是神的儿子、又是人的儿子,你巴不得每一个人都说你是神的儿子。但耶稣一直说:「人子来......。」「人子来......。」他愿意卑微!在很痛苦的经历中,若有很甘心的愿意,他就把痛苦当作享受;受苦加上甘心等于享受,这是个属灵定律。如果你的受苦是甘愿的,你就享受。耶稣很愿意在人间做人,所以他很享受。这原是很痛苦的事,因为神受限制在人的有限之中,很痛苦,但他愿意。当耶稣来做人的时候,人对他的态度是合理的吗?是不合理的,所以他需要神给他荣耀,神荣耀他。如果神自己不荣耀他,人把他侮辱、钉死以后,就会永远把他当作被丢弃的人。所以,他未上十字架之前做了一个祷告:「父啊,时候到了,求你荣耀你的儿子,正如他已经荣耀你。」因为人把基督当作罪犯挂在木头上,这个错误的认识,对基督的错误的位格对交的评价,还没有调整过来。谁能调过来?只有圣灵。没有别人可以调过来,人间的使徒也没有办法,只有圣灵。所以圣灵来,叫人为「义」自己责备自己,因为耶稣往父那里去,证明他不是羞辱的,他是荣耀的。既然他是荣耀的,表明他不是罪犯,他是义者,因为如果他不是义者,神不会接纳他。所以,他以义者的身份回到上帝那里去,这正是荣耀的途径,荣耀的归因。「往父那里去」 ,就成为他是个义者的见证。


(3)发现基督是审判者

    第三、为审判。这第三样很特别,为「审判」,因为「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这与基督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当耶稣在世界上的时候,他曾经站在受审判的地位,而他原不该站在受审判的地位,因为他是审判者。所以保罗后来在亚略巴古提到这点时说:「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上帝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就是从死里复活的耶稣基督),按公义审判天下......。」(徒十七:30-31)。那一位曾经受审判、钉十字架的基督,原是要审判天下万人的基督。而人不知道他是审判者,把他当作受审判者,这是对他的侮辱、不公。这个错误一定要转过来,谁能转?也只有圣灵能转。如此,这三样事情只有圣灵才能做到正常的功用,所以圣灵赐下来,就要叫人受这样的审判。我相信如果我们传福音是真心传,是靠圣灵传,是凭着圣经的真理传,那么,圣灵一定做这个工作  --  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我再强调一次:这个位格与宇宙对交关系的总整理、总调整、正常化的工作,只有圣灵能做。

    为罪,因为他们不信我  --  基督;为义,因为我  --  基督  --  往父那里去;为审判,因为这世界的王  --  撒旦  --  受了审判  --  基督是审判者。所以我们在这里看见:位格间的关系之中心位格是基督。宇宙中间与位格之间关系的中心是基督,在这宇宙中间,位格灵界里面的中心位格是基督。「基督为中心」,这不单是口号,也不是随口说说,这是很深的一层看见。基督决定了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基督决定了人与撒旦之间的关系;基督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督决定了神与撒旦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在基督的位格里面被成全、奠定了。人能回到上帝面前,是透过基督;人不蒙上帝赦罪,是因为基督能使赦罪的恩典不临到他身上。人能看得出他自己是罪人,是因为基督代替他的罪,借着圣灵光照他;人能知道基督是义,是因为圣灵把他荣耀的复活显明在他们心中。这样,这些关系就都被调整了。

    那么,未调整之前与调整以后的变化在哪里?未调整与调整以后的不同在哪里?未调整之前,罪人以自己为中心,不要上帝;未调整之前,罪人抗拒义的自己  --  就是基督;未调整之前,罪人以为基督是被上帝所鞭打,是罪犯,是受了应当受的审判。今天台湾有很多这样的人,自觉是好人,因为做事「凭良心」。但从圣经上可知:未被调整的人看自己为义人,人都以自己为义,人都以自己为中心。他们看基督是历史上会犯错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犯。如果你说:「他是上帝的儿子。」他说:「怎么可能?上帝怎么会丢掉自己的儿子?」一个还没有得救的人,他的宇宙地位是以自己为中心、为义者,至于基督,不过是一个历史上死了的人,一个失败者,因为他是罪犯,上帝丢弃了他,如果上帝喜欢他,哪里会让他独生子死得如此凄惨,这不可能的!这是还没有改正以前的位格对交的产生情形。改变以前看基督是罪犯,看自己是义;义在「我」的观念中间存在,义在我所已经行出来的行为里面,义不在基督那里。所以,他把自己当作义,把基督当作罪;把自己当作中心,把基督当作非中心;以为自己的行为讨上帝的喜悦,以为基督被钉十字架乃是被上帝鞭打。这是圣灵还没有调整以前罪人的情形。最槽糕的是:他认为基督是受审判的,而审判者可能是神,也可能是鬼,他莫名其妙。

    现在圣灵来了,在人的心中做矫正的工作。圣灵把你整个调整以后,你发现原来基督是义者,我是罪人!我应当受他审判,而我竟然审判他。在义方面我错了!在对罪的认识上我也错了!我不以自己为罪人,反以自己为义;自义就是罪。我看不见自义的罪,又把义者当作罪人钉在十字架上。完全错了!我应当受审判,而我竟然审判他,他是审判者,我该受他的审判,但我现在竟然审判他。最糟糕的事是:他受了审判,而世界的王 --  撒旦  --  是得胜的。世界的王,圣经上所提到时是指魔鬼、灵界的撒旦,但天地的主是上帝。

    当圣灵调整以后,你发现自己是罪人,基督是义者,他审判我的时候,也把我整个调整,使我看见世界的王所有的成就是假的,它已经受了审判。所以,一个基督徒的宇宙观改变过来了,现在已产生新的思想架构,新的宇宙观,新的世界观;你很清楚地看见主是义者,代替我这个罪人受审判。我是应当受审判的,如今在你的面前得着释放。主啊,这世界好像成功,背后有一个已经受审判的魔鬼暂时掌管着,但我看清楚你要再来,我等候你。当你来的时候,义要成全,所以我们就仰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魔鬼的世界有王,就是世界的王;天国的世界有主,就是天国的主。魔鬼的世界、犯罪的世界由王治理的时候,有一个罪的原则;而天国的世界的主治理的原则,叫义的原则。所以,「主啊,愿你的国降临」,这是一个重要的祷愿。天国降临,神的国用义作统治的原则,撒旦的国则用罪来统治。撒旦是罪,基督是义者;撒旦是邪恶者,基督是那得胜者。义的主及罪的王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有一天,基督要显现出他是审判者。在历史中,他曾被颠倒,受了四方面的审判:第一、耶稣受犹太人的审判;第二、耶稣受彼拉多的审判;第三、耶稣受希律王的审判;第四、耶稣受该亚法的审判。耶稣受了群众、政治、宗教、宗教与政治之间的假勾结等四方面的审判,这些审判表示世界的邪恶与败坏。但这些都要颠倒过来,有一天你要看见:邪恶的政治、邪恶的宗教、错误的政教合一,还有许多群众所有的社会哲学、所有的主义型态,都要在神面前受审判,因为这世界的王已经受了审判。

    凭着这个宇宙观的建立,你该批判世界。基督徒应当聪明到一个地步,看到一件事马上分析得清楚,看到一种学说马上知道应当如何批判它。以神的道来看清楚,圣灵所启示的真理,高过黑格尔的哲学、高过马克思的理论、高过恩格斯的共产主义、高过达尔文的进化论、高过人间所有哲学理论,因为你知道这世界已经受了审判。而审判的施行是圣灵,圣灵把这个审判赐下来,叫我们用道批判一切。圣灵这个审判,不仅使你变成归向基督的圣徒,而且你是站在宇宙里面与神同心,知道整个宇宙的发展不能逃脱神的规律。圣灵来了,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6.借着死亡来审判


    第六个审判是死的结局,也就是对罪的果子的审判。罪的工价乃是死,这是神对人的一个审判,这是罪的果子所应当受的刑罚。罪人会死,基督徒也会死,但称为「睡了」。例如:大卫行完上帝的旨意以后就「睡了」(参徒十三:36);拉撒路是「睡了」(参约十一:11),不是「死了 」。「睡」是指明天会再起床,所以基督徒死的时候,是暂时睡觉,因为以后会复活,领受永远的福份  --  那些寻求他的人,把永生赐给他们。但是那些在罪中死的人,死了就死了;他们有两重死:第一重死,是肉身的死;第二次重的死,是地狱里面永远受刑罚、永远离开上帝的死,这就是神用死来审判人。肉身的死,即是第六种审判。在这种审判中间,所有的人,无论得救与否,都应该死。「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死就是一个判断,死就是对罪的宣判。小孩子的死,表示人的原罪在这里受了审判,因为他们是亚当的后代;在肉身生的是肉身,他们的原罪受了审判;大人死了,也受了审判,全世界的人在亚当里承受了肉身,都因为罪的缘故受审判  --  死。


7.教会在基督台前受审判


    第七样是在基督台前,教会所受的审判。这个审判和其它审判有一个很大不同的地方,正像圣灵在罪人成为圣徒之前的审判乃是带来祝福一般,照样,这一个审判并不是叫人进到地狱里去的。圣经说:上帝的审判从他的家开始(参彼前四:17),这话乃是告诉我们,没有人可以逃脱上帝的公义;因为所有的罪,不管是不是基督徒,在神的公义面前都要受制裁。神的审判从上帝的家开始,表示你虽然得救重生了,不要以为你可以逃脱上帝公义的本性与他的制裁,连神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罪恶的时候,神都丢掉他,以致他大声呼喊:「上帝啊,为什么离弃我?」连神子也没有办法逃脱。所以神的审判一定来到,基督徒不要因为你已经信主了,就把罪看得比罪人犯罪更轻;基督徒不要因为你已经重生得救了,就比那些犯罪的人更轻慢上帝,上帝是轻慢不得的,审判要从上帝的家开始。你领受多少,就要向神交多少,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要。」在基督台前的审判,那是对我们的工作、事奉、忠心的审判,那是我们在神面前,如何用属灵的份量来建造我们基督徒生活的一个审判。


8.自色大宝座的审判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是最后的审判。在这个审判中,我们将看见那些拒绝基督、抗拒基督的人,那些听过福音而不接受的人,都要因他们的罪而灭亡。那些没有听过福音的人,也要因他们的罪而灭亡。「没有律法的人,不按律法而灭亡。」(参罗二:12)。这句话并非是说没有律法的人就不灭亡,而是他的灭亡不是因为律法的指正,乃是因为他们得罪了「是非之心」(参罗二:15)的判断而灭亡。所以到那时,神要用「良心」审判他们。

    所有人的原罪在死的时候就被对付了,即使那些没有听过福音而死的婴孩,他们的原罪也在肉身死时被对付了。而基督要照各人所行的来审判人,如此,人的行为因真理及福音,隐藏的奥秘事就要被显明出来,罗马书二章告诉我们这个审判的原则:神是公义的,他要按照个人所行的审判人(参罗二:6)。所以是照你的「本罪」,不是照你的「原罪」来定你永远下地狱。

    你不能说,因为没有上帝的恩典,因为没有听福音的机会,因为上帝没有预定你,所以你灭亡了。罪是人对义的反动,罪是人对神的亏欠。神没有亏欠人,所以神没有责任救人。上帝愿意预定、拯救其中一些人,并不表示上帝不公平,因为若按公义来看,全世界每个人都下地狱,才叫上帝的公义。我们都应当灭亡,在我们的罪中灭亡才是公义的,然而「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恩待谁就恩待谁」(参罗九:15),这是神的主权。神的恩典不在公义的范围内,圣经中没有给我们看见:神应当把他的恩典公平地赐给人。但在责任上是公平的:多给谁就向谁多要!

    我们今天不知道谁是被预定的?但我们知道神在基督里拣选的人,也就是那些听过福音而接受的人。所以我们的责任就是努力传福音、尽快传福音,把罪人带到基督的十字架面前,让圣灵在他们心中工作,使他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然后归向耶稣基督,以后他们可脱离神的愤怒及审判,在神的道中有份,在神的家中有份,与神永远的福份有份,求主帮助我们!

    你愿不愿意为了这个可怕的审判大日,今天预备自己,说:「主啊,我在这里,请你呼召我,请你使用我,我要在大而可畏的审判大日之前,做你的仆人,勇敢传福音领人归主。」你愿意吗?你愿意预备自己吗?装备自己,然后你们要有勇气、有牺牲的精神,把神的道传给别人。如果神许可,带领一大批的人回到大陆去传扬,大陆将成为亚当以来,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福音工场。十多亿的人,上帝先让他们试试看他们所要的,然后给他们看见:他们所要的不能满足他们;对共产主义失去信心,理想、瓦解以后,正等待着福音的来临!这样一个大的工场,神要预备许多人去传福音,而神不要那些不装备自己、糊涂的传道人。你们不要爱作师傅,因为那要受更重的审判。所以你要装备自己,好好研究,不要作肤浅的基督徒;不但有充满真理的知识,还要充满对灵魂的爱心、充满圣灵的能力、充满圣洁生活的动力,为主的缘故,作主的仆人。愿主兴起你们,为主工作!兴起你们,作他的见证人!   

第三章 - 罪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