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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论

(资料取自唐崇荣牧师的《救赎论》)

第二章 - 神公义的定罪与恩惠的拣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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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弗一:3- 14 

3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5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6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7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8这恩典是神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9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11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注:"得"或作"成"),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12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13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14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注:原文作"质"),直等到神之民(注:"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在(弗一3-14)这段经文里,要特别注意:神的拣选、神的预定、神的旨意、神预定的美意、神随自己的意思行作万事、照他旨意所预定的、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耶稣里拣选。。。表达。 

    英国有一位牧师锺马田(Dr Martyn Lloyd Jones)曾以一百四十多篇的讲章来解释以弗所书第一章,但也有许多牧师、传道讲了一百四十多次的道,却没用过这段圣经中的任何一句话。这段经文的重要性、独特性,在圣经中是极难找到同样的经文可与之相比;它以极短的篇幅包涵了这么丰富的内容,论及上帝在创世前已经预定、计划的拣选与救赎间之关系。所以,求神帮助我们一生来深深思想这其中的真理,明白这里所讲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A。神的主权 

    上帝在永恒中,凭着他自己的主权行作万事;所以,在他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在人类历史中也没有什么事是神突然行动的。圣经虽也用上帝「突然行作」之类的字眼,但这是对人说的,表明这事是令人感到奇妙的;但在上帝永恒的计划中,根本没有时态的限制,因为他在永恒中已经预定了一切的事情。其中也包括了人犯罪的可能,所以人类历史中各种犯罪的事迹也都是神所许可的。这一切的可能性、他所许可的成功,都是因为在神永恒的旨意、谕令中,有了他意志的某些定夺。

    神的旨意、意念、意志,可以用几个层面来表达:第一,是神所计划的事情;第二,是神所安排的事情;第三,是神所许可的事情;第四,是神所任凭的事情。这四个层次都与神的意志有关,神是有意志的神。因为他有位格,并且是一切位格的创造者,所以他是有生命的、有意志的。

l.他不是「恶J的创造者 

    我们不能说「因为所有都是神计划的、都是他所定夺的,所以他也计划了罪的产生,或说创造了罪的存在。」因为这个说法隐藏了一些副作用的危机,是我们的理智无法真正负责任的。圣经中虽也说上帝「造光又造暗,施平安又降灾祸」(赛四五7),在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中更译成“I form the light, and creat darkness; I make peace and creat evil.”所以有人便根据这节经文,说上帝是「恶」的创造者,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归纳;而这个归纳是因为他对有限辞句的不了解,就把这个有限的辞句当成全部的真理来作结论。此节经文中的“evil(恶)”是必需加以区别的,它不是「邪恶」的意思,不能作如此狭窄的解释。所以中文的翻译与钦定本的翻译是完全不一样。中文和合本译成:「上帝说: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中文和合本把evil译成「降灾祸」是比较清楚的。 

    我们应该从几方面来认识evil这个字,它有「本体论的恶」(或「本体论的亏缺」ontological evil)与「道德的恶」(morale evil)之区别。「本体论的恶」只能从刑罚、审判、灾祸,或者有亏缺的善来了解,而不能从主动的、违背伦理原则的、邪恶的、不圣洁的信念之类的恶的观念来了解。神不是「恶」的原因、神也不是「恶」的根源,神绝非「恶」的创造者。那又如何解释「恶」的存在呢?我们只能从全本圣经的完整启示中所得到的另一个原则来处理这个问题,也就是:神是「恶」的可能性的许可者,神许可「邪恶」的存在,神也把犯罪、邪恶的可能性放在自由里面。但神既不许可罪恶的存在,为何又把犯罪的可能性放在人里面呢?为什么上帝不把我们创造成根本不可能犯罪的人呢?这是整个神学历史中一个极大的问题,也是人类面对邪恶的世界、败坏的社会、尝到人类犯罪恶果之痛苦后,常常发出的一个问题:「上帝啊!你既是全能的,为什么你不造一个不会犯罪的人呢?为什么你不造一个从起初就圣洁纯全的人?为什么你让人有犯罪的可能,还要让耶稣基督受苦来救赎他,又让圣灵重生他、管教他、试炼他、鞭打他,最后才把他塑造成上帝儿子的模样呢?」这个自编自导的宇宙悲剧真的是多此一举吗?上帝为什么不从起初就有先见之明,知道人有犯罪的可能,索性就造一个不会犯罪的人,就可以免去很多麻烦?这真是许多人心中所存的一个问题。

2.人必须经过试验与试炼

    在前面我们从正面提到了一个答案:耶稣到世上来作人时,虽然他是上帝的儿子,也没有逃脱神为人性所定的一个规律:就是要藉着苦难学习顺从,以进到完全的地步。若上帝把基督赐下时,是一个道成肉身但不需要经过试炼、顺服的过程就可达到完全地步的耶稣,那我们只能说上帝是赐下一个超人,我们永远无法从他身上得到任何榜样的启发、任何真正生活的规范、刺激鼓舞的力量,我们在他面前得不到任何的造就。但这不是神的作法,神把独生子赐下的时候,连作为神独生子的耶稣基督也无法逃脱神为人性所定的那个定律。这个公义的观念,使神的儿子也与我们一样,凡事也都要受试探。这实在是人间一个最大的安慰,也是前面那个问题所能有的最大可能的解答。 

    我们也很想明白为什么上帝要在伊甸园摆了一棵分别善恶的果树,若没有这棵树,不就可以免去许多麻烦了吗?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的旨意就是这样。我们今天只能从启示中明白真理的原则,而不能从犯罪后的理性来与上帝讨价还价;我们只能从上帝所启示的真理中来发现他真理的原则,我们无法用堕落的理性完全明白这理性的限制,与被玷污之外的可能性的真理是什么。神启示的真理乃是从另一方面给我们答案:连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时,都必须顺着这个原则来行,所以,伊甸园中那棵分别善恶树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 

    所以耶稣基督来作人时,他必然是需要经过这个为人子、有人性、需要受试炼的阶段。这个经过试炼、苦难而学习顺从以进到完全的过程是绝对必要的,它也是我们今天能在神的道下站立得稳、得胜魔鬼的一个重要原因。当我们对圣经真理没有一个真正的降服,而以我们有限的理性去揣测真理时,就会产生对神不公义的批判。但神在我们这些罪人对他不公义的批判之前,就已经先定下了一些原则,作为我们应当降服的基本启发。神造亚当时,把他放在伊甸园中,也给了他一个必需存在、绝对需要的分别善恶树,以当作考验的一个工具。照样,当他的儿子道成肉身来到世上作救主时,也不能逃脱此原则,这就是神公义的启示。而这个公义启示的赐下,就要解决「上帝为什么不造一个不会犯罪的人?」、「上帝为什么不除灭魔鬼呢?」这一类的问题。 

    1969年我在新加坡大学有一场演讲,会中有位学生问我:「为什么耶稣要生在犹太,而不生在中国?」我反问他:「为什么要生在中国呢?」如果耶稣生在中国,那苏联人一定说:「为什么耶稣要生在中国而不生在苏联?」耶稣如果生在苏联,那德国人又一定也要问:「为什么耶稣要生在苏联,而不生在德国?」照着人这种对公义上帝所作的不公义的要求,耶稣就得生好几次才行!所以,你问:「上帝为什么不除灭魔鬼?」这句话的根本意思,就是你以不义者的身分逃避认罪的责任,把责任推到魔鬼那里。这问题的背后是说:「如果没有魔鬼,人就不会犯罪。」这个前提是不合公义也不合真理的,所以圣经是早已排除了这个不合公义、不合真理的前提,圣经说人犯罪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一14)。 

    上帝创造了有可能犯罪的人,是不是上帝故意把人都圈在罪恶中呢?不是的!神是义的本体,而神以外其他一切被造的就不是义的本身,所以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质的差异是一个必然的定律。神是真理的本体、义的本体、爱的本体、圣洁的本体、永恒不朽的本体。当神在他爱的延伸里,产生创造的行动时,他创造了别的位格,而这些位格既是被造的,就和创造者有本质上的差异。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是绝对没有相等的可能。 

    若你真正认定「创造者与被造者之间是没有相等的可能」这句话,你就知道你想强词夺理与神等量齐观的这个企图,就是因为对这句话的不了解而产生出来的。人与神之间的不同是「质」的不同,他是创造者、我们是被造者,被造者不能也不可以把自己放在与创造者等量齐观的地位上来批判神、来与神争论。若你不明白这点,那你一生会增加一大堆没有用的挣扎,自讨苦吃。今天存在主义者所产生的痛苦,就是因他们不甘愿作「人」,想在人的地位上超越自我来作神,结果就成了非神非人,连鬼也不像。今天的新时代运动(New Age Movement),人盼望把自己变为宇宙的中心、完美者,更可怕的就是把人自己当作上帝来看待。但这个盼望会在绝望中被吞灭,他们的痛苦会因作不成上帝更加深。 

    神造人时,就已经把神人间绝对不同的本质清楚的显明出来了。能真正以神为神、以人为人时,你幸福的根基就建立起来了。神把人造成有可能犯罪、有自由犯罪,乃是因为被造者与创造者无法有相等的地位。神若造出一个与他完全一样的,那这就是逻辑上最大的矛盾。这个思想是德国思想家莱布尼兹(Leibniz)所提出来的,他说:若神能造出与他自己完全一样的一位,那神也可以是被造的了。 

    神之所以是神,因为他是创造者;他既是创造者,就不可能是被造的;被造的就不是神,所以神所创造的,就与神一定有本质上的差异。我们无法在被造物中找到任何一个可与上帝相比的东西,因为他是独一的上帝。所谓「独一」,就是绝对不一样的、绝对没有可相比的、绝对超然的,本质上就是不一样的。就因为神与人之间有本质的差异,所以神既是义的本身,那被造的人就一定存在有「可罪可义」的可能性。因为神是真理的本身,所以人要归回真理,才能离开非真理;此一归回就是理性与神启示的结合,这就是「信仰」。当人产生自我独立,而不归回原先的本体时,此自我独立就变成一种绝对的不义。 

    人不是义的本体,人是在义的本体之外的一个存在,这是一件绝对必须、也理当如此的事情。所以人是被造在一种非常危机性的存在中,这个危机性的本身是中性的,这个危机不一定是危险的;此危机性的可能包含着危险,却也包含着最大的福分。举个例来说明,当你在磨刀时,你是不是盼望这把刀是很利的?当你把「利」放在这把刀的本质上时,你就要让这把刀有「利」的可能,你就会选择非常硬的物体如钢作为这把刀的本质,于是就可以磨练出很利的刀来。一把刀不利就不像刀,但一把刀很利也就很危险了,这就是「危机性的存在」,但此「利」的本身不一定是恶的,它可能变成恶、但也可能变成善,乃在乎你如何用它。当一个人被刀刺死时,你不能说因为这把刀太利,所以从今以后不应当有利刀在世界上。同样地,你不能说因为一辆车开得太快,撞死了人,就不应当有汽车而应当回到牛车的时代。所以「危机性的存在」本身是中性的完善,需要经过道德的控制和磨练的可能,才能进入更完全的完善。神就是把人造在一个可能犯罪也可能行善的中性的危机的存在中,造完以后,人就要被试炼。

3.神凭自己绝对的主权行事 

    有人间:「若人不犯罪,那神预定人的得救是不是就落空了?为了要使其预定成功,所以人就一定要犯罪?」从犯罪堕落后的理性来研究此一逻辑似乎是对的,但如果从神之本性和本意来看,这就完全不一样了。从神的计划、安排、许可、任凭看下去,可看到其中隐藏着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被造者的自由与反应。上帝把自由放在被造者中,被造者如何运用此自由、如何以此自由来反应,都无法逃出神的意志。因为神若决定拯救你,他就以其恩典继续感化你、重生你,使你得救;但若神任凭你、不拯救你,你似乎是可全然运用你的自由,其实是让你自生自灭了!

    如此说来,我们又进入了另一个难题:上帝不是愿意万人得救(提前二4)吗?这对他来说,应是很简单的事,上帝差遣圣灵,可让每个人都感动、悔改、得救啊!有一首诗歌「愿我同胞全归耶稣」,这个祷告在永恒中会不会被成全呢?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祷告永远没有成全的一天!因为这是以自我同胞为中心、以最大的理想当作可能性,来盼望上帝成全我们的意愿,而不是盼望我们的意愿顺服神的意愿。圣经清楚记载有许多人会与撒但一同受审判、遭毁灭,其中当然有中国人。 

    上帝愿意万人得救,而此「万人」在英文中译成all,也就是说上帝愿意所有人得救。那上帝能让所有人都得救吗?当然能!但事实上是否天下所有人都得救呢?不是!那么上帝的愿望错了吗?或是他做不到呢?问题出在哪?如果上帝愿意每一个人都得救,结果却不是每一个人都得救,这表示上帝有一些从来没有达到的愿望吗?上帝有做不到的事情吗?是不是他只是「全善」,却不是「全能」,所以有一些事情做不到?或是他「全能」却不「全善」,所以他不要全人类得救?这位神究竟是一位怎样的神?「万人」是指什么人?神要谁悔改得救?人能悔改,是人有能力悔改,或是神感动他,他才悔改?是神感动人悔改!但是,如果神要每一个人悔改,神为什么不感动每一个人?

    对这个问题,通常我们会说: 神定了一个条例,他要你得救,但你得悔改。你若不悔改就不能得救了、你若悔改就可得救 -- 这是一种双方合作的思想。但如果上帝要一个人悔改,而上帝却不感动他悔改,那这是上帝没有能力吗?或是上帝忘记了?或是上帝根本就不要他悔改?你们悔改的那一天,到底是因为神的感动才悔改,或是你自己主动悔改?如果神要大家都悔改,而神却不感动大家,为什么会如此呢? 

    以弗所书一章4-5节说:「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根据这段经文,我们知道神是按照他自己意旨所喜悦的来预定你,不是按着因你喜悦他而来预定你。是上帝按着他所愿意的、所喜悦的,他的主权要拯救谁就拯救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以此来预定我们,使我们在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里得着儿子的名分。「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恐怕。。。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赛六9-10)一个愿意万人得救的上帝,为什么会怕人悔改回转过来得赦免呢?这表示神不愿意一些人悔改吗?每次讲到这些重要的话时,我感到这是极危险的;不是这道理本身危险,而是当它被误解时,会产生危机性的副作用,使人进入危险的信仰。 

    上帝说他使法老的心刚硬(出四21),到最后法老真没悔改而死在红海中,这是因为上帝根本不愿意这样的人悔改吗?上帝使犹大的心刚硬,耶稣甚至对犹大说:「你要作的快作吧!」(约十四27)耶稣并不是对他说:「回来吧!不要作,还有最后的机会!」当门徒听到耶稣所说的甚难懂时,就慢慢地离开他去,耶稣便转过来对十二门徒说:「你们也去吗?」原文不是「你们也去吗?」而是「你们也去吧!」彼得说:「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六68)就那句话显露出来,一个真正的信仰,不是建立在神迹上、不是建立在吃饼得饱上、不是建立在看神迹上,乃是建立在神永生的儿子 -- 「道」的上面,你才能真正跟随到底。真正信仰的根基,乃是「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 

    为什么耶稣不在最后的关头感动犹大悔改呢?因为主不是使每一个人都得到同样的怜悯、同样的恩待。我前面曾提到「神的计划」、「神的安排」、「神的许可」、「神的任凭」;有一些人,神任凭他们犯罪,直到灭亡的地步;有一些人,神安排他们受感动直到他悔改归向主,得着生命。而这个怜悯、恩待或是不怜悯、不恩待,是根据神的主权。所以神说:他凭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凭己意行事,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对那些被任凭的人,甚至要他们看却看不见,听却听不明白,「恐怕回转过来,便得医治」,这表示神不要医治他、不要他得祝福。

B。神的预定 

    「神的预定」这个严肃、可怕的名词告诉我们:神是有绝对主权的上帝。所以我们现在提到:当人被造的时候,因为不是神的本体,所以他是有与神创造者本质相异的危机性存在。这个存在中问隐藏着的,就是人可能犯罪的本质。可能犯罪的自由是神给的,但是,为什么神这样给呢?答案是:在人性中,神定了一个定律,连他的儿子到世上来,也无法逃脱这个定律 -- 就是需要经过试炼,才从「中性」的善进入到「被成全」的善。而救赎的结果就是使这个「被成全」的善达到最完整的地步,这是用「被动式」,而不是用「主动式」。

    希伯来书第十二章中提到:那些在永生中的灵魂,他们在天上的锡安城是有什么呢?「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来十二23),「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就是这些人不是靠自己的功劳,是神的恩典临到他们、神主动地把他们带到完完全全的地步,他们是「被成全」的。圣经说:「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这里所用的动词是被动式的,表示是神主动地动了善工、成全善工。 

    神「愿意万人得救」中的「万人」,到底是指每一个生在世界上的世人,或者指他心中所定的「选民」?答案是 -- 他不会让任何一个他所预定的选民灭亡。耶稣基督用这样的话表达这个限制、这个伟大的思想呢? -- 他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六39);「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十八9)。神不但把他们赐给他的儿子,又叫他的儿子可以把他给予的生命赐给他们,叫他们得永生。所以父把这些选民交给基督,让基督把从死而复活者显出来的永远的生命赐给他们。神的救赎是有范围的  --  只有「选民」得生命。

l.动性的公平观 

    当我们谈到救赎的范围时,并不等于说上帝的能力是有限的,乃是指上帝意愿中所预定要得救的数目一定会成全。而这数目之外,没有一个人可以对上帝有不公义的要求;因为恩典不在公义的范围里,恩典是在赦罪的范围里,而公义是在定罪的范围里。当你说:「主阿!你不公义,为什么你要救这些人、不救那些人?」神说:「我是什么时候欠他们债?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我若不恩待,为什么你可以干涉我呢?」「为什么你给我不给他、给他不给我,你不公平!」神说:「如果你要谈公平,根据我的公义,全世界都应该下地狱 -- 这才叫公义。」你不要用你的公义来要求神给每一个人相同的恩典。 

    有一些人是比较漂亮的,有一些是比较难看的;有一些人比较聪明,有一些比较笨;神公平吗?我们没有资格以不义者的身分来批判神不公义。因为圣经的公平观与柏拉图的公平观是不一样的,圣经的公平观与法国百科全书派哲学家的公平观也是不一样的。圣经的公平观是动性的而不是静性的,是责任与位格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在乎分量的给与 -- 给你五千、给我两千、给他一千 -- 这就是不公平的分量,对不对?神在这分量上的公平从来没有告诉我们他要怎样作,他没有说他要给人一样的恩赐、一样的漂亮、一样的健康、一样的时间。有的人只活了两个月,有的人活了一百廿岁;有的人智商五十,有的人智商一百五十;有的人终生百体都健壮,有的人生来残缺不全。但是,神的公平是不可以用分量去定夺,也不可以用犯罪堕落以后罪人的本性当作审判者的权柄去批判上帝不公义。 

    当你真正要用公义来要求神的时候,神早就在圣经中告诉我们,恩典的分量是没有公平的可能,神不走这条路。神以动性的公平观来解决人间不平的问题。他的公平观的解答超过柏拉图的哲学、超过所有的思想家,他公平观的解释是用位格相互关系,和恩典与责任的对比来作动性的原则,那是什么 -- 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多给多取,少给少取,这样公不公平?柏拉图从来没有这样想,柏拉图的了解到最高的地步就是一句话 -- 各人按照所给予他的不同才干做适合的工作。这样的解释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做适合的工作要做到什么地步、在神面前怎么交帐?这个位格之间的关系与责任,他没有办法了解。所以圣经早就超越所有的哲学与文化思想界中最高的结晶;启示的智慧高过理性发展的那些原理,神早就赐下来了 -- 多给谁,向谁多要;少给谁,向谁少取。这是动性的、是位格之间的、是责任与恩典之间的关系,是在神的审判台前的一个公义法则。

    上帝说,你要用公义要求我的话,我要告诉你:恩典不在公义的范围。如果你按照公义的范围来追讨我,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 -- 每一个人都应当下地狱,那才叫做公义,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罪人该受的就是审判与灭亡。既然我们该受的是审判与灭亡,这位公义圣洁的上帝就没有欠任何一个人债。所以,如果他拣选一些人得救,我们没有一个人有资格批判他不公平;他要恩待谁就恩待谁、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神若拯救一些人,而不拯救另外一些人,这是凭着他绝对的主权。 

    堕落的理性遇到这样的困难,马上很主动反应过来:这样的话,上帝一定是没有理性的独裁者。当你提出这个反弹而说神是没有理性的、不合理的、是独裁的,神要用另外一句话回答你:「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廿九29)你们可知道的事,我告诉你们,使你们明白;但有一些更深的事,我隐藏在自己永远的奥秘里面。神是最高的智慧,他是智慧的本体,所以神所做的一定有足够的理由,不过当我们不知道的时候,我们就否定神的智慧,这简直就是否定神是智慧的源头,但神一定有理由的。那理由就是:人按照他所犯的罪受审判是合理的。

2.恩典在主权的范围,审判在公义的范围 

    你说,上帝为什么预定一些人、不预定另外一些人?所以那些人不得救,是因为上帝没有预定他;那些人不得救是因为上帝不要拯救他,所以这不能怪他啊!那我要问你:这些人被审判的时候,他是无罪或者有罪受审判?是有罪受审判!所以,因为人有罪,神审判人的时候,从来不显为不公义;因为这是人的罪当得的审判。「他要按公义施行审判」这是圣经屡次出现的一句话。当圣经把审判与公义摆在一起的时候,你知道这是合理的摆列;圣经从来没有把恩典的赐予和公义摆在一起,圣经从来不说:上帝按他的公义和公平来赐恩。圣经强调的是:上帝按他的公义和公平来审判。 

    从创世记开始,圣经就没有把「恩典」与「公义」并列,为什么呢?耶稣基督说:整天做工的,我给他一块银子; 黄昏才来的,我也给他同样的工资。我要把我的钱分给人,为什么你眼红呢?(太二十1-26)你明白吗?赐恩的时候,是人不配得的;既是不配得的,就没有用公义来追讨恩典的可能。这是圣经的原则。 

    我在信主这几十年的过程中,因着社会思潮的动荡、哲学的冲激、世界文化的挑战,许多次我觉得自己将要倒、将要死、喘不过气来,人无法帮助我。在痛苦的挣扎中,我对主说:「主啊,你帮助我,给我了解这些原则,好让我去帮助那些知识分子,免得他们在跌倒以前,没有人去帮助他们,以至于被大水冲走了。」神果然将他真理的法则向我显明。如果你不在这些原则当中抓到神的旨意,你会常常自己动摇而不自觉。

    神的义是在审判的范围里,神的恩是在他主权的范围里。当神以他绝对的主权施恩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以用神的公义来抵挡、来审判、来批评神施恩是不公义的,因为恩典在主权的范围里,而审判在公义的范围里。 

    神预定一些人得救,而这些人是不配得救的;神判定一些人灭亡,但这些人是本就应当灭亡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得救的人,不是因为自己的功劳得救;而那些灭亡的人,是因为自己的罪灭亡,所以是他们自己的罪把他们带到灭亡的地步,这是一件合理而公义的事情。罪人蒙恩是不配得的,这是神的主权、是恩典的事情。至于为什么神要把恩典给人?我们没有答案,我们只能说:神凭着自己的主权与智慧,以及他自己的喜悦行事。所以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中几次提及: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随己意行作万事。。。; 为了要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要叫我们这些蒙拣选的人把荣耀归给他。 

    有些事情我们不知道,只能说:神哪,你的美意本是如此。有的人认为因为神不预定他、不给他机会,所以他灭亡是神的错,不是他自己的责任;而别人因为神预定他、神要拯救他,又差遣圣灵感动他重生,所以他得救。因此你说:神哪,你不公义! 我用一个比喻来指出这种思想的错误:如果今天我开车到基隆去,走新的公路;你也开车到基隆去,跑旧路。我加足马力开快车,你也开快车,结果两个人都因此而出车祸。我流血过多,一直等不到医生来,结果我死了;你流血甚多,但刚好有医生经过,为你急救,结果你没有死。我撞车,流血过多,我死了,因为没有医生来;你撞车,流血甚多,有医生来帮助你,你活了。现在作报告:某某人撞车,没有死,因为有医生及时来帮助他; 唐崇荣撞车,死了,因为没有医生来帮助他,对不对?对一半,错一半。对在有医生帮助你,所以你死不成;但我死,不是因为没有医生帮助我,我死是因为撞车流血过多。你不能对警察局报告时说:某时某地某人死亡,死因:因为没有医生帮助他!这不是死因;死因是:车祸流血过多。 

    当一个人说:上帝啊,我不得救是因为你不要救我,你没有预定我;这种对神的侮辱与对神的责怪,是证明你应当受审判的罪还要加一条。你死是因为你流血过多、你死是因为车祸,你死不是因为没有医生帮助你。就算你加以引申:医生如果可以帮助,为什么他不帮助我?岂有医生能帮助,却站在旁边袖手旁观的吗?神的智慧、许可、任凭与按他的主权施恩的问题,不是这么简单可以理解的。从神的爱来说,你要求神作他愿作的事;但我要问你:从神的义来说,为什么你不要求神用「义」行他所应当作的事?所以圣经两方面都讲:神凭着自己的公义审判了那些犯罪而应灭亡的人,神凭着自己的慈爱拯救了那些他所拣选而不配拥有的人,救赎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3.预定论使人更积极传福音 

    另外一个思想就来了:预定论这种道理就等于说我们不必传福音了,因为既然「预定」了,传来传去并不必要,因为如果神预定他不得救,或者神没有预定他得救,你怎么传也没有用,反正他必定灭亡。所以这个「预定论」的道理一定拦阻人传福音,对不对?是不是会使人懒于传福音?是不是人明白预定论后就比较少传福音了呢? 

    你不能靠理性去推论神学,而是要把神学化成你生命最大的动力。在这方面我赞成马克思的某一种理论,但不赞成他整个的思想,他说哲学不应当是课堂里面的一个研究课题,哲学应当是改变社会的动力。所以,神学也不应当是神学生考试的材料,神学应当是把教会带到更有能力推动整个社会亲近上帝的力量。一个人念神学,学位拿到了,却没有结果子,是羞辱、不是荣耀;念完了神学,什么都会背了,什么理论都知道了,却没有结果子,是更亲近魔鬼,没有更亲近神。 

    预定论可不可能使人闲懒不传福音?回答是「可能!」为什么?因为对预定论的误解会产生危机性的果效。这个副作用产生的时候,会使教会更危险;很多相信预定论的改革宗教会没有进步,就是因为他们「卡死」在那里。但,是不是预定论的精神使人懒于传福音?不是!因为预定论是真正支持人、给人有把握去传福音时必可结果子的最大动力。 

    我们看使徒行传十八章5-8节:「西拉和提摩太从马其顿来的时候,保罗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他们既抗拒、毁谤,保罗就抖着衣裳说:『你们的罪归到你们自己头上,与我无干。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于是离开那里,到了一个人的家中,这人名叫提多犹士都,是敬拜神的,他的家靠近会堂。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都信了主,还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 

    我们可以看见神怎样怜悯保罗,当大家都拒绝他、反对他、毁谤他,他气得要离开他们,从此不想在他们当中传福音了。他已经从着急、火热、感情冲动,要他们得救、要犹太人全家归主。。。到现在呢?整个灰心消沉,甚至发出怨言,永远不在那边传福音。上帝马上就给他看到一些人信主受洗,他看的是有甘、有苦。传福音的人,有时候灰心,有时候得一点安慰。。。那天晚上,预定论来了 -- 「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9-10节)神的百姓在哪里?我看不见呀!「神的百姓」,神看得到,你看不到,你怎么会看到呢?你没有去传福音就看不到啊!神从永恒就看到了。所以神在永恒中已经预定了许多百姓在那里,而你是必须传福音之后才会看到他们在哪里,因此要他传!保罗因为遇到困难就走了,永远不来哥林多了吗?不!保罗在接下来的一节中的表现太美了 -- 「保罗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个月,将神的道教训他们。」(ll节)本来要走了、不回来了,就因为这个「预定论」就延长了五百多天。哪有人的护照签证一下就延长这么久的?在这边传人不接受,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传吧!可是神说:这里有我的百姓,一定有果效!因此延长一年半。你看到吗?谁说「预定论」一定产生懒于传福音的果效?不是,预定论是保证你传福音一定有果效最大的动力。 

    罪人的思想常常把上帝的道颠倒过来,认为:既然预定,那我就不必传了嘛,如果没有预定得救,我传也没有用嘛!所以我不必传,反正得不得救早已经定了!这是罪人的思想、堕落的理性,以不义者审判义者、以愚者来审判智者、以非真理的本体者来审判真理的本体者,这是罪人的思想,神的思想刚好反过来。 

    我盼望每一次的神学讲座把你带到更接近圣经真理的原则,这叫「归回圣经」、这叫归正宗(或改革宗)  --  回到圣经的原则里面。当我反过来想时,产生这样的思想:如果上帝没有预定的话,我怎么传也没有用,反正没有人会信,因为上帝没有预定嘛!如果上帝有预定,我传就会有人信主、再传又有人信主,因为神预定有人得救,有他的百姓在这城,我传一定不会没有果效,所以我努力传吧! 

    同样的道理用两种不同的思想去定逻辑时,你看见其中的差别是那么大!如果神没有预定,我传福音有什么用?这才是圣经的思想。而罪人的思想是:神既然预定了,我就不必传了,这是逃避责任的思想。神把恩典给你,恩典与责任是成正比的;所以当一个人领受神的恩典时,他要马上想起「动性的公平观」-- 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我一定要照着神所给我的恩赐去做,尽量发挥;本钱五千的赚回五千,本钱两千的赚回两千。那些说「既然神已预定,我就不传福音了吧!」这就是那些把一千块本钱埋葬在地底下的,又恶又懒的仆人。 

    保罗知道了,心想:原来反对我的这个地方有许多上帝的百姓,如果神已经定了他们会得救,要怎么知道他们在哪里呢?我要用传福音把他们显明出来 -- 所以布道工作乃是要把上帝的选民彰显出来。每一次布道都再把一些人彰显出来,所以我们每次在彰显神选民时就是与神同工。神与我们如何同工呢?他在永恒中工作,现在他把历史性的责任交给我们去作,永恒旨意的成就,就在历史的行动中彰显出来。 

    这个永恒的谕令、永恒的救赎计划、神不变的旨意与历史行动中的程序相配合时,我们看见保罗提出了一些贯彻始终的原理,是不能割断其中任何一条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有些人说:当然我会得救,因为我求告主名啊!保罗对这样的人很不客气地问:你怎么会求告主?如果你没有信,怎么会求告主?啊,原来不是我求告主名的功劳,是因为里面有了信心,我才会求告!(参罗十13-15)所以在得救的事情上、在救赎的步骤上,这个求告主名的表现,是根据里面信仰的实质。 

    如此一说,人又有了骄傲的余地了,说:是嘛,是因为我信才会得救嘛!因为我要信,上帝就赐下恩,这叫做「公司合股」,上帝出一半本钱,我出另一半。你对主说:「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所以你出的「恩典」本钱,加上我「信」的本钱,我们变成「信恩公司」。但是保罗说:「你怎么敢说这话?如果没有人讲道给你听,你怎能相信?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你又说:「是啊,感谢上帝,那天我拒绝那个舞会,是我选择去听道的嘛,所以还是我的功劳。」罪人总是自以为是宇宙的中心 -- 我听,怪不得我会信;我信,怪不得我会求,所以上帝就救我了。 

    保罗就再一次不客气地对他说:如果没有人传道,你怎么会听呢?啊,原来如此!那天我不去参加舞会,而是跑去听道;如果那天在礼堂中不是在讲道,而是在讲三民主义,我也不会得救;如果那天的节目内容不是传讲基督教信仰,我也不会得救;不是在传讲耶稣的十字架,我也不会得救。。。,所以还是感谢有人讲道。这样又从「人本」转到另一个「人本」-- 虽然是你听道,但可是我这个传道人在讲啊!这又使得传道人骄傲起来(多亏我讲道)。保罗对传道人也不客气,他马上说:如果上帝没有差派,你能传道吗? 

    所以在这个人本主义的系统里追溯到根源时,是「神差遣」的恩。在得救的事情上,不要把恩归功给人、不要把荣耀归给传道人,要感谢上帝,是庄稼的主差派工人。如果神不差派,就没有人传福音到这里;如果神不差派,他们就不能传神的道,你就无法听到上帝的福音,你就无法产生信心,没有信,你如何能求告上帝呢?

C。神的恩典

    神在永恒中所预定的、所计划的,说要施恩怜悯给哪一个人,都是他随己意所行的事;但是在历史过程中,若要使这个被预定的人能得救,需要神先赐下他的儿子基督为他死,然后差派一个人,使这个人受感动去传福音。为什么那一天他传的是那一篇呢?那一篇是他选的或是听众选的?不是听众选的,是神为了那一个人得救而特别为他选定的一篇。 

    所以,以弗所书提到另外一方面: 这恩典是丰丰富富、充充足足的,照着上帝的智慧赐给我们。那位主动的神、拣选的神、预定的神,在施行救恩的时候,就有着各样的智慧,使人在那个时候打开耳朵,使那时有人奉献作传道,使得那世代当中有人会思想上帝的话、研究神的道,然后靠着神给他的能力,在适当的时机把福音传给你。你得救那一天所听的那一篇道,不是你自己选的,罪人并不会选择听福音的道,乃是神的智慧充满人、恩典临到人、安排人去做神要他做的事,所以那一天他就讲了那一篇道。当你听到最重要的那一句话的时刻,为什么你不是离开会堂去洗手间?因为神那时安排你的时间,你会留在那里,因此你会听到那一句话;而那句话也许已经听过好多次,为什么那一次受感动?因为那一次神的灵抓住你,这都是你在被动的地步,神主动的救赎临到。

    这恩典是如何临到你的身上的?是藉着恩典与智慧的安排,把永恒的旨意带到历史的时刻、把永不改变的计划带到改变你生活的主观经验中。现在我们读这段经文,与在没有听这篇道以前读是不一样的,当你认识真理、进入真理以后,你就不可能回到过去的那条老路上了。我们再读以弗所书一章这段经文: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3-4节)请你注意,这里是不是这样说:「。。。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因为我们本来是很圣洁的」?不是,神为什么拣选我们,这里并没有说明,但却告诉我们被拣选了以后会成为圣洁。明白吗?拣选的原因没有提,拣选的结果却提了,就是蒙拣选使我们成为圣洁,表示不是我们有什么好处被拣选,而是拣选以后叫我达到某些好处,请注意它的原因与结果。按下去说,「又因爱我们。。,就照着我们心里所愿意信主的」,是不是?是因为我们肯信,所以他拯救我们?不是!不是按照我们心里所愿意的信心使他来拯救我们,而是「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我们藉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丰富的恩典。这恩典是上帝用诸般智慧聪明,充充足足赏给我们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5-9 节)。

    「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11-12节)。

第一章 - 永恒的旨意与历史的行动第三章 - 基督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