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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论

(资料取自唐崇荣牧师的《救赎论》)

第三章 - 基督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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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加一:4  “4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

赛五十三:10  “10耶和华却定意(注: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注: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路二十二: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但卖子的人有祸了!”

彼前一:18 - 20  “18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19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20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

徒二:23 - 24  “23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24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释了,叫他复活,因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在第一章我们思想到创造点、堕落点、救赎点、得救点、成全点与成圣以后的永恒。在这期间的人性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创造原有神形像那中性的完善,其中隐藏着潜在可能,进到那更完美的完善,在这个过程中人必需经过试炼。而这个试炼是绝对必需的,也就是这个绝对的必需使亚当被造在伊甸园中。所以,这分别善恶树以及蛇的出现,就变成绝对必需的一个程序了。 

    但因为亚当没有通过试炼,犯了罪的缘故,这个堕落就藉由亚当的代表性地位临到整个人类,死也因众人都犯了罪就在人的中间作了王,把人带到死的地步里去。因此,从堕落点以后,人的自由就不再是像没有犯罪以前那样中性的情形了;人的自由在玷污之后,只能在一个可能犯罪而没有办法离开罪恶的罪权之下作奴仆。直到基督道成肉身 -- 人类的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代表,把新生命原有的可能性带到这个世界来,使在基督里的人可以脱离在亚当里的地位,而进到新生命、进到神的恩典在我们心中掌权作王的情形。所以从这个地步又恢复到亚当还没有犯罪以前,那个可能犯罪与可能不犯罪的地位。不同的地方是,在亚当里所失去的远远比不上在基督里所得回来的,这就是罗马书所提到的「过犯不如恩赐」的意义。 

    当我们在基督里进入「渐进式成圣」的步骤中,就可能达到被成全的成全。当我们后来进到完全的成全、完全的成圣以后,我们就进到最后永远不可能再犯罪的地步。

    在这其中是神主动的救赎临到人间,是神永远的计划施行在历史的过程中,所以,神永远的旨意所预定的与圣灵在历史过程的运行是不能分开的。因此,一个人如果在地上某一段历史过程中间有得救的经验,一定是神已经在永恒中预定了这个人蒙救赎的这件事。「预定」与「救赎」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整体性的结合:神的预定、神的预言、神的预告、神的预表、神的预备,与救赎的成全 -- 基督在十字架上得胜罪恶、圣灵来把这个得胜运行在传福音的人与领受福音的罪人身上,这些都是一连串的事迹。 

    因此当一个人求告主而得救的时候,保罗不愿意他停在「因为我求告,所以我能得救」这个骄傲的地步里,所以保罗要问他:「请问你怎能求告上帝呢?」「因为我信, 所以我求告上帝啊!」保罗还是不会愿意他停在那个地方的,保罗继续追问下去:「你是怎么信的?」「我信道是从我听道来的。」保罗仍不愿意一个人停在自傲中,自认为因为我肯听道,所以我才能得救。保罗继续说:「如果没有人传道,你怎么听呢?」但保罗也不愿意传道者自认为是因为他传道,才能在地上成就上帝的大功,所以保罗说:「若不是奉差遣,谁能传道呢?」(罗十13-15)

A。基督按神的旨意死

    基督是神国的、历史的、我们生命的中心。

    整个圣经的中心是神本身,整个圣经的神学是神从宝座上发动他救赎的功能与彰显他救赎的计划,印证他救赎的大能大力,并藉着圣灵施行在人的身上。在这个救赎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是什么?就是救主在人间的显现、救主在历史中间的显现,这是整个人类真正的盼望,也是人类真正蒙恩的一个关键。在基督没有降生以前,人仰望救赎主的来到;当基督降生胜过试探、被钉十字架受死复活升天以后,历史继续进展,就回头仰望曾经来过的救主。所以基督就是整个历史的中心,在神救赎的这一个历史中,「基督」成为这个中心。基督不但成为这个历史的中心,基督更成为暂时界与永恒之间唯一的交接点,使能见的与不能见的产生汇合,使绝对的神与相对的人产生交通,使这会朽坏的世界与不朽的永恒产生接连,这些可能性也就是在基督里面才能达到的。 

    所以基督在历史中是一个中心人物,基督在神国度里是位居中心的主,基督在我们生命里是我们真正的中心,感谢上帝!这位基督是藉着什么成全救赎?这就是本章所要谈的题目:「基督的死」。这个题目太大了,如果单单以基督的死作为一个神学讲座题目,四天都没办法讲完,我只能把大意讲出来,盼望神的怜悯,可以把我没有办法讲清楚的,藉着真理的圣灵在你心中光照、引导,以及给你动力使你殷勤考查圣经,发现那测不透丰盛的奥秘是如何可能运行在我们的思想,以及在我们的生命经历里。 

    耶稣基督的死这是一件很特殊的事情,基督的死与其他所有人的死不同的地方是什么?所有罪人的死与基督的死之间那本质的差异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吸引人的题目。我在这里不提,我希望你们用心思考,去更深的发掘那已经在我们心里面成为我们复活之主的这位基督,他的死到底有何等深奥的意义。 

    耶稣基督的死与所有人的死有一个不同之处,在加拉太书一章4节提到一个很重要的名词 -- 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请你注意这句话,全本圣经提到「上帝的旨意」这个词的次数不多,为什么?因为这个词太伟大,大到一个地步,每一个讲上帝旨意的人都应当战战兢兢,知道他是站在上帝面前讲这句话。我们每一次讲上帝旨意时,愈掉以轻心、愈轻率、愈随便就愈显出我们离开上帝的旨意太远了。一个人愈敬畏上帝,愈不随便讲上帝的旨意,一个人开口闭口讲上帝的旨意,你千万不要相信他;一个人随便讲圣灵感动,你更千万不要随便跟随他。一个尊重上帝的人、敬畏上帝的人,他知道自己是站在上帝审判宝座的面前,他是站在上帝王座的面前,他以顺服的心或开口或闭口都要叫神得着喜悦。

    「神的旨意」这四个字在圣经出现的次数不多,但在加拉太书一章4节,很清楚的把「基督的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因为这一节圣经有这一个特点,所以我就深思一件事情,到底在神旨意里面死的有几个人?为什么把死与神的旨意连在一起?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吗?上帝的旨意与死发生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用罗马书六章28节来作一个比较,你可以看见所有人的死是罪的工价,唯有基督的死是上帝的旨意,这是基督的死与所有人的死在本质上的差异。所有人的死都是因为违背上帝的旨意、偏离上帝的旨意、抵抗上帝的旨意,在罪恶当中因为罪的工价而死,但只有基督是在上帝的旨意里面死。所以只有耶稣基督的死是在神永恒旨意里面所定下的死,其他人的死是罪的工价。我们有时会无意识或有意识地祷告说:「主啊!如果你的旨意要让他痊愈就让他痊愈!如果你的旨意要他死就让他死吧!」这就把死与上帝的旨意连在一起,放在一个人的身上。但如果你看圣经,几乎从来没有看见为一个病人祷告的时候说:「如果是你的旨意要让他去,就让他去吧!」圣经不把「神的旨意」和一般人的死连在一起,换句话说,就是应当更谨慎使用「神的旨意」这个名词,因为神的旨意、神永恒的计划是不更改的。 

    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是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但是圣灵的引导是在历史过程中,而神的旨意是永恒里面所定的。所以圣灵的引导比较是个别性的,神的旨意比较是普遍性的;圣灵的引导比较是在相对界的时间范围,神的旨意则是在永恒里面定的;圣灵的引导是个人主观的经历,且可以去经验到的;神正用他的灵引导你,因为你是神的儿女。但是神的旨意不是个别的引导,而是绝对界里面所定的那个元旨(Decrees of God)。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的关系,如果要用一句话表达出来,我只能这么说:「圣灵引导属于他的人,把他们引进神永恒的旨意里。」所以上帝的灵引导人,是要把那个人带到上帝永恒的旨意里。因此,神的旨意是永恒界里面所定的,由圣灵引导并在历史当中施行出来。神的旨意乃是普遍性的、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原则,而圣灵对个人的引导是因人而异的。

    神的旨意要人圣洁,但圣灵引导一个人结婚、引导另一个人不结婚。结婚的要圣洁、不结婚的也要圣洁。引导不同,但旨意相同;引导是个人的,旨意是整体的。圣灵引导你作传道,引导他作文字工作;圣灵引导你在台湾宣教,引导他到大陆工作,引导另外一人到别的地方宣教;引导是每个人不一样的,但旨意却都一样,就是每个人都要去传福音。神的旨意是普世性、绝对性、永恒性、原则性的,但神藉圣灵在个人身上的引导则比较是个别性、时间性、相对性,是有变化的。所以神的旨意与圣灵的引导之间,乃是要产生一致性,把每个人带进神位格中所定的计划里,这叫做神的旨意。 

    上帝在其旨意中是否预定了人都要死呢?上帝许可罪的产生,他又把犯罪的可能放在人里面,且是藉着自由来达到的;而自由本身又是道德必须有的一个基础,所以这种绝对的必须就是为了道德的可能性。自由赐下来,人才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自由与犯罪的可能是在一相等的层次;而犯罪以后需要受审判,这与神之间是相对的关系。而神的自由是绝对的,人的自由是被赐下来的,所以人的自由在赐自由的上帝之前,是相对的、是要交帐的自由。所以当人在罪中死时,不可说是上帝的旨意要人死,只能说上帝许可人犯罪,人又因罪的工价而死。但神的旨意不是要我们死,神的旨意是要藉着基督将生命赐给我们,那才是神原定的旨意。神原定的旨意是永生,而神所许可的是因罪的工价而死的这件历史事实。所以,加拉太书说,基督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舍己,这是我看到将神的旨意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很特别的一节圣经。

B。基督是以怎样的身分死 

    其次,我们要来看基督是以怎样的身分来死,这是一极重要的课题。若基督之死只是因其所受之凄惨、痛苦、不公平待遇而感动我们的心,那还有更多革命者所受不公平待遇的死也可以同样感动人!当我们看到许多革命者受到强权不平等待遇所受痛苦时,我们的良心也会生发同情、怜悯、对邻舍之爱的高贵情感。但我们不能以同样方法来看待基督的受苦,不能因为他肉身所受的煎熬,引起我们良心的同情,就称那个是圣灵的感动!这是我们要弄清楚的。所以要分辨究竟是不是圣灵的感动,是不能从现象、情绪去判断的,只能从其中神的道的成分,以及人对神的道的了解来判断是不是圣灵的感动。 

    圣灵是圣善的灵,也是真理的灵;圣灵是启示真理的灵,也是将真理光照在人心中的灵;圣灵是光照人的灵,也是把人带进一切真理的灵;所以圣灵与真理是绝对不能分开的。如果一个聚会是热烈、轰动、感情化,但没有福音真理,没有神的道在其中作感化人的工作,你不能太快下结论说那些就是圣灵的工作;因为圣灵与神的道是绝不可分离的。所以当我们看到耶稣基督的死时,不是因他死时的情形、不是因他死时的痛苦、不是因他的人权被暴力残虐时所受的痛苦,使我们受感动来认识耶稣基督死的意义,而是应从另一更重要的层面来了解:他是谁?为什么他要来死?从此点来明白基督之死与救赎的意义发生怎样的关联?

l.基督以义者、圣者、生命之主的身分为我们死 

    圣经第一位清楚表明此观念的人是使徒行传中的司提反。他说:「。。。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徒七52)。这样,司提反是把基督不当死之身分与基督之死放在一起作一强烈的对比,从这观点来认识基督才是稳妥的。在使徒行传里,司提反把「义者」这个词与基督的死连在一起,这是一个非常有创见的说法。而在此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第三章14-15节也说过差不多的话:「你们弃绝了那圣洁公义者。。。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这也是相当重要的话。 

    现在我要把这三个名词 -- 义者、圣者、生命的主,与基督之死连在一起,来看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基督以怎样的身分来作救赎主?他是以义者的身分、以圣者的身分、以生命之主的身分为我们死。这样,义者的「义」、圣者的「圣」、生命之主的「生命」应该是与「死」没有关系的,因为死是对不义者最后的裁判,死是对不圣洁者一个审判的行动,死是与生命君王完全无关的另一个范畴;但基督竟与此一完全无关之范畴产生了反合性(paradoxical)的关联,这就是救恩的奥秘!他是圣者,就不应当接受罪的工价;他是义者,就不应当受不义的审判;他是生命的主,就不应当进到死的地步中。但是圣灵感动彼得、感动保罗、感动司提反,感动那些伟大的圣徒时,他们把基督的死、基督位格背后的要素提出来了。 

    基督是义的本体、是圣的本体、是生命的本体,所以我们藉着信与主联合,乃是归回圣洁、归回真理、归回爱的源头、归回义的本体、归回智慧的根源,这就是信仰的价值。但是,当被称为圣者的耶稣却死了的时候,你要知道这是极具反合性、极不容易以理性明白的事。因为圣者是不能死的、是不能朽坏的,圣者根本没有罪的沾染,怎么能朽坏呢?他是义的本体,义的本体又怎能受不义的裁判,以至于死临到他身上?而最矛盾的是:他是生命之主竟无法保存其生命的自主权!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拿刀把这张纸剪破,这是可能的,因为这张纸是能破的。但我若拿世上最利的刀要把一杯水切成一半,切完后,这坏水仍是一坏,因为水根本是不能切断的,再怎么利的刀都不能把一坏水切成两半(但可以分成两坏水)。照样,生命的主也是不能失去生命的啊! 

    所以,彼得说:「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却叫他从死里复活了。」这句话的意义实在太深奥了。义者是不能死的、圣者是不能死的、生命之主也是不能死的,但只有上帝知道这个反合性;这个不能死的却真的死了!这才使基督救赎之工可以临到我们身上。所以,基督的死不是在现象上、感受上成为我们佩服他的榜样,或学习他的牺牲精神,我们的救赎论并不是建立在这上面。基督之死乃是从他的至高身分却来到死的地位上,这种不调和的调和,这不应当死的竟然死了,这其中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应当是从这方面来了解救赎论。基督以圣者身分站在罪人的地位上、以义者的身分站在不义者的地位上、以生命之主的身分站在必死之人的地位上,这是所有宗教所无法讲解、想像得到的事,惟有在基督的福音中,我们看见神这个反合性的奥秘就这样显明出来了。 

    因为基督是义者,所以圣经说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为基督是圣者,所以圣经说无罪的代替我们成为罪;因为基督是生命之主,所以圣经告诉我们,藉着死要彰显出那永不朽坏的生命。这是其他所有宗教无法猜想到、无法产生出来的,只有神的道 -- 那永恒者在人间的显现 -- 才能启示出来的奥秘。

2.基督在肉身中为我们死 

    神把基督当作赎罪祭、神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体钉在十字架上,作为代替人死的祭牲,让他被杀、为我们死,这是神在永恒中所定的旨意。因为我们是在肉身中间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间定了罪案;我们因为肉身犯罪必须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间为我们死。罗马书八章3节对此「肉身」的因素讲得非常清楚,中文圣经的翻译相当中肯:「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我们肉身软弱,所以律法在我们犯罪、软弱的肉身上,没有办法将它的义加在我们身上;但基督却为我们成了肉身,他进入肉身范围中,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 

    感谢主!我们在肉身的过程中犯了罪,就当在肉身过程未结束前解决这罪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原罪的地位与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过程中未解决,他就把这个原罪的地位与当受的审判带到永恒去了。所以要为我们还有这个肉身感谢神,当你没有这个肉身时,你就没办法悔改、解决罪了,因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时期中解决这个罪的问题。 

    为了在肉身上解决这个罪的问题,神就让他儿子来到地上成为肉身,并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亲身担当了我们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也在肉身中产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动力,当死在我身上发动的时候,我就要在这肉身的范围中,把这死所产生的力量转向基督,让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担死在我肉身中发动的力量。当那在我肉身中所发生的力量转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时,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我们在肉身中承受因为罪以及罪的能力发动所带来的死亡;他在肉身的死,也承受了上帝对我们的一切的忿怒。

    我们生而为人,当我们死时虽然结束了地上作人的生活,但我们的人性与永恒的责任却无法逃脱;因为当我们离开了肉身的范围而进入永恒时,我们的罪也成了永恒的事,所以罪必须在有肉身的时候解决。因此要为我们有肉身感谢神,连基督也曾为他的肉身感谢上帝(来十5),这是基督教与其他非基督教宗教思想对肉身看法不同的地方。我们的肉体不是臭皮囊,而是神的殿;这不是拘禁灵魂的监牢,而是神藉圣灵居住的地方,所以我们可以在肉身当中荣耀上帝。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而基督徒则将肉身、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叫神的荣耀透过我们的肉身生活得以彰显;这实在是与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这位不朽的生命之主来到能朽坏的物质世界中,创造万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个几十公斤的身体中、永恒之主进到历史的某个阶段,这是极大的反合性,是我们有限的头脑所无法了解的奥秘,但神的慈爱、救赎计划就隐藏在此奥秘中。耶稣基督来世上作人,那创造万有的主竟然变成在一位童贞女怀抱里的婴孩。大哉!敬虔的奥秘。惟有当人进入敬虔时,他才能明白此一伟大的真理;否则,神就任凭你以自己的自由来亵渎他、讥笑他、轻看他,神就任凭你以有限的理性来曲解道成肉身、童女生子的伟大奥秘。上帝为何要在肉身中显现?因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审判、人在肉身中进到朽坏的地步,然后把罪带到永恒里,永远得不到赦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阶段中,来解决人罪的问题,使人的罪不从肉身的范围带到永恒去,不把暂时中所犯的罪带到永恒去面对上帝永恒的审判。 

    律法因为人的软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儿子来成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状 -- 不是有罪性的人  --  要在肉身中为我们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为女子所生,而且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这是神救赎的路线。 

    在前一章提到,连上帝儿子来到世上作人时,也不能逃掉那条定律:藉着苦难学习顺从而进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没有走捷径、享特权,甚至圣经中记载他行的三十五个神迹中,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却没有一次为自己的困难哭。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历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样。康德说:「我们应向最高的善努力前进。」但请你不要忘记,在人类还未达到至高至善之前,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已达到了。这些哲学家尽可能不提耶稣的名字、尽可能不让自己被视为是一宗教崇拜者,他们自以为是时代的先锋,超过任何一个人;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那真正达到至高至善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耶稣 -- 道成肉身,上帝在人间显现。 

    耶稣是那义者、圣者、生命之主,但当他在地上作人时,他取了不义者、罪人、能朽坏之身体的形像,这是极不公义的,却是神所喜悦做的事。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l0节说:「耶和华却定意将他压伤。」作人而无人权、生为人却无人之佳形美容,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劳力过度,透支他的体力,所以不到三十三岁却被别人误以为五十几岁(约八57)。 

    三十三岁应是一个人一生中身体健康最稳定的时候、三十三岁应是一个人一生中形像最美的时候,但他竟然看起来像五十岁!惟愿我们每次思想基督,我们就更爱他;惟愿我们每次谈神学时,不是只增加理性上的知识,而是使我们的心更深地归向他、更与他合一。义者在不义中出现、圣者在罪身形状中出现、生命之主进到一个被杀的身体中,这是何等伟大的爱、何等伟大的救赎!你越明白基督是谁,你才越发现自己从未真正爱过他。我服事主这么多牢,人看是极其劳苦,但我从没感到自己是在背十字架、从没感到有什么牺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稣太爱我了,我只感觉自己做得还不够、感觉没有背过十字架。虽从人的眼光来看,曾经历极多苦难危险,多次差点被抓、在被杀名单中有分,但这些又算什么?当你真正认识耶稣基督从宝座上降下成为肉身、无限成为有限、披戴罪身形状,是为了爱你我、救你我时,你只能说:「主啊!我算什么!我的一切事奉又算什么?」当我们到天上时,我们都应问主:「主啊!为什么你要爱我这样一个人?」我们永不能明白,只知道因他是爱,所以他爱我!不是因为我可爱他才爱我,而是因为他是爱。这个爱是在救赎中显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显明,并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鞭伤、侮辱,被人丢弃,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认。这位基督是救赎主。

C。基督之死的四重意义 

    基督之死绝对不是罪的工价,基督之死绝对不是失败的结果,基督之死绝对不是偶然的事,基督之死绝对不是天然的朽坏。基督之死乃是神所定的旨意,他是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於人,「你们却把他杀了」,他按照上帝的旨意为我们死,但卖他的人有祸了。「定旨先见」、「神预先所知道的」、「上帝定意将他压伤」。。。这些词句告诉我们:在永恒的计划里,圣父把圣子赐下来,让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你我;所以基督的死是一个牺牲,而在基督的牺牲里,我们可以看见圣经是从四方面来表达他的死:

l.基督之死是「代替性」的牺牲 

    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来受死,不是「免去」的身分,而是「代替」的身分。义的代替不义的、无罪的代替有罪的,圣者、义者、生命之主代替犯罪、不义而应该死之人。

2.基督之死是「挽回性J的牺牲。 

    「挽回」是指基督止住神的忿怒,将神忿怒的审判以及对我们的罪所应当作的制裁,加以取消、止住了。他止住了神的忿怒、打消了神的怒气,使我们应当受的审判都在他里面结束了。基督停止了那怒气在我们身上运行的力量,只有耶稣基督能止住。 

3.基督之死是「救赎性」的牺牲 

    救赎牵涉到价值的问题,人的生命有极高的价值,这个价值不是可以用金钱来替换的,只能以神儿子道成肉身、义者的身分这样的价值来赎回我们。那基督又是从谁的手中将我们赎回呢?这个赎价是交付给谁呢?这些问题都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以前我认为作传道并不需要读神学,那时我虽没受过神学教育,但讲起道来比那些神学教授还受人欢迎、还吸引人。但是当我慢慢进入一些较深的教义中时,我发现这是不行的;我们固然可以将所知肤浅的一部分讲得极感动人,但当面对真正问题以及困难时,却没办法处理。所以我就诚实、谦卑下来,重新回头去读神学。 

    基督要付赎价是因为我们欠上帝的债,因为我们犯罪时是亏欠了上帝;而亏欠上帝的结果是使我们就因此与神隔开了,而与神一隔开,撒但就来吞吃我们。所以我们在撒但手中,并非因我们亏欠撒但,撒但是以非主权者的身分控制了我们,撒但根本没有权柄控制我们。我们破坏上帝的律、敌挡上帝对律法的要求,所以我们离开了上帝;它就趁着我们与神恩分开之际而暂时拘禁了我们,但它绝对没有真正原主的权柄。所以基督为我们还债,是要还给真正的原主,也就是上帝。主后三百年左右,曾对此问题有过辩论,但那时重要的教父和神学家们,多以为是将赎价交给撒但。直到主后十一世纪,安瑟伦才把此问题从律法之严正、神威严的要求、公义的标准、基督以义者身分成全神对义的要求的角度来解决。安瑟伦在他所着的《神为什么成为人》一书中,就清楚说明人亏欠上帝的债,而非亏欠撒但,所以不需要把赎价交给魔鬼。因为人是亏欠上帝的公义,所以基督成全神的公义对罪人的要求,他以义者的身分代替我们死,平息了神的忿怒,挽回了神人的关系。 

    基督之死是代替人偿还对父上帝的亏欠,「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而这个亏欠不是任何人的善行、功德、条件所可以成全补满的,惟有耶稣基督按着神绝对的要求,站在神人之间,将赎价还给上帝。所以保罗说,你们是重价买赎回来的。彼得也说,不是金银等物能赎回你们,而是靠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宝血买赎回来的。保罗在对以弗所长老的告别词中也说,教会是他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徒二十28)。这里所提的不是基督以神性的身分来代替我们死,而是他是以人体的肉身来接受死亡的痛苦,却以神性的功能胜过了死亡的权柄,这是极大的奥秘!神的救赎是要我们在今生的日子、在有肉身的日子,把身体献上,当作活祭,荣耀上帝。

4.基督之死是「复和性」的牺牲

    人与神原是仇敌的身分,但基督将此敌对身分完全解除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与神和好,更藉着基督成为和平之子。而这个和好又产生五方面的效用: 

    (l)人与神之间的和好:罪人与神之间的和好,是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劳。 

    (2)人与自己的和好:这是一切真正的基督教心理学所要达到的目的。今天世俗心理学是绝对无法达此目的,因为此果效是由第一个果效所产生出来的。惟有当人与神和好后,才会产生出与自己和好的果子;当人真知自己与神之间再无仇恨时,就能以自己与自己和好的身分来接受自己了! 

    马丁路德对「信心」有一个极特殊的表达:「信心」是对「接受」的按受。他的意思是说,我是一个罪人、是一个不当被接受的人,但神今天因他儿子耶稣基督为我死的这个事实,就把救赎大恩运行在我这个不配蒙恩的人身上,所以他接受了我这个罪人。他接受我绝对不是因为我有什么善行、功劳、条件、资格,而是我完全不配得、完全不应得,但他竟然接受我这个罪人。在我还不能对他有正确反应以前,他已把恩典赐给我了;而我能对他有正确的反应,是因为他把恩典赐给我了。我们的理性完全不能明白为什么他要接受我、爱我、救我,但神既然接受了我,我只能说:「神啊!你是不说谎的,我就接受你已接受了我的这个事实!」这就是「信心」!我信上帝就是接受「他已接受我这个罪人」的应许,而这就产生出我们与自己的和平。

    与仇敌住在一起是一个人最痛苦的事,而让我们最痛苦的仇敌就是你自己。一个说谎的人永远没有平安,因为他与一个骗子住在一起 -- 这个骗子就是他自己。而他的第二个刑罚就是他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骗子,所以无法信任任何一个人 -- 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骗子! 

    (3)人与他人的和好: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会有仇敌,他将比他年长的视为自己的父母、比他年幼的视为自己的儿女、与他同辈的视为自己的手足,他能将人之老视为己之老,将人之幼为己之幼。没有长期的冲突、没有真正的威胁。许多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都是亚当堕落后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别人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就以为他对我不满、瞧不起我。但基督的救赎可将人从自我中心里释放出来,看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爱的对象、关怀的对象。我们把最大的仇敌,看成神所给的最大的功课,神要藉着我们证明神的爱可以胜过那些,这是我们的机会。 

    基督救赎的果效不是要让你等着坐轿上天堂,其救赎的能力是要把道成肉身的榜样放在你身上,把爱推广到全世界。基督所造成的和平,使你与神之间的仇恨解决了,成为神的儿女,人与神和好;使你因不能宽恕自己所产生的内在控告解决了,使人变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你能自爱,你就能去爱人、爱人如己,所以这个爱不是偏私的爱、自我中心的爱,而是懂得去爱有罪的人。 

    (4)能成为和平使者:把别人与别人之间的仇恨除掉,使别人与别人之间和好。

    (5)能带领人来,藉着基督使他们与神和好。

    有了上述四个效用后,传福音的工作就开始有能力了,才能使人与神和好。

D。基督被钉 -- 历史上不该有的胜利 

    耶稣基督死的时候是世界历史最黑暗的一天。从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那一日,到第二天太阳下山 -- 人将他的身体从十架上取下放到坟墓的那一日,这廿四小时就是圣经所说的耶和华所定的「那一日」--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我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诗一一八24)。诗篇一一八篇是犹太人过逾越节时所唱的诗,27节说:「。。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耶稣在世上时,圣经只有一处记载他唱歌,就是当他与门徒结束圣餐后,过了汲沦溪,进到客西马尼园时,他们唱歌,所唱的逾越节诗歌就是这一段。耶稣基督在逾越节时,成为逾越节之羔羊,而他唱这首诗歌是有其特殊意义,他是在对天父说:「父啊!这是你所定的日子,我要在这一天死,但这也是我欢喜快乐遵行你旨意的时候。」这一天是历史上独特的一天,因为耶稣基督必须被钉十字架。 犹太人对日子的算法与我们不同,他们是从太阳下山起算到第二天太阳下山之前为止。所以那天耶稣进到城里上到楼上,与他的门徒坐席,那时就是太阳下山的时候,也就是受难的开始。第二天早上,经过六次审判他被挂在木头上;下午三点,天地昏暗,他的头低下来,把灵魂交托给天父,直到放进坟墓后,太阳下山,这就是「那一日」。那一天祭牲被牵到坛角,成为为耶和华所献的祭。 耶稣死的那天是历史最黑暗的一天,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那一日,历史上有七个大胜利是不应该有的: 

    (l)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天是宗教胜过救恩的最黑暗的一个日子。犹太教把旧约的特殊启示用错误的解释法来了解,所以只看见军事上得胜的弥赛亚,而忽略了受苦的弥赛亚才是正确的解释。所以,就算你拥有特殊启示,但若没有用新约圣灵光照在基督身上的那个认识去了解的话,就会掉在旧约那些法利赛人、律法师的错误中:一方面领受特殊启示,一方面把它摧毁到变成敌基督的工具。当基督教不传福音,只把基督教变成一个了不起的宗教时,就是腐败的时候了,就是复活大能不在的时候了。 

    (2)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天,世界的政权胜过上帝的权柄。世界政权常会利用宗教作为更容易来统治其人民的工具,世界上的政治常常想要超越神的权柄。圣经有一个极重要的政治性主题:神在万王之上,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是坐在天上统治万有的上帝。此一重要观念,在出埃及时,神对付法老王的事迹,以及在但以理书中,神对付尼布甲尼撒王的事迹上都显明出来了。所以施洗约翰大胆直指希律王之错,因为全本圣经让我们看见:神权远在政权之上。但是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却是人的政权超过神权的一个最黑暗的日子。

    (3)耶稣被钉十字架那天,经济力量胜过真理,钱财收买了人心,没有人讲真话。而最可怕的是,关乎神儿子的真理,竟在那一天也被钱财收买了。 

    (4)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天是军事力量胜过真理的时候。耶稣的墓前有军兵看守。 

    (5)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天是无知群众的吼声胜过真理的一天(可十五14)。 

    (6)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天是法律胜过真理的日子。彼拉多是谁?他有什么权柄把耶稣交去钉十字架?犹太人的哪一条律法能指证耶稣有罪?彼拉多虽在众人面前以水洗手表明自己无辜,但他知法犯法,这真是位「法律专家」!今天世界最不公义的地方就在讲公义的法院、就在那些讲公义的法律专家的良心。司法、立法等人士若不将其头脑、良心全交付上帝,那他所知的一切知识只会让他们更懂得如何逃避审判,自己欺骗自己。 

    (7)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天,自然胜过了超自然。自然要压倒、否定超自然,这也是人类文化中越来越明显的一个趋势。当那块大石头把基督的坟墓堵住时,表示自然的力量挡住了生命。 

    如果耶稣的死就是一个终点的话,他伟大的教训、壮烈的牺牲或许真的能让人铭感於心,但这样的基督教绝非救赎的基督教。救赎的基督教告诉我们,在这最不公义的判断、在这最黑暗日子后的第三天,耶稣复活了。他的复活为那些在强权、不义、不法、军事势力、群众声音、自然声势压制下的人带来了新的盼望。感谢主!基督的救赎使人与神和好,也为人类带来了新的盼望,因为有一超政权的政权、超法律的法律、超军事的神权、超自然的力量 -- 也就是救赎福音的能力在帮助我们!求主帮助我们对基督之救赎有更深、更完美的认识,让我们这群跟随基督的人能更坚定的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跟从谁呢?」

第二章 - 神公义的定罪与恩惠的拣选第四章 - 永恒的救赎